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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自考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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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自考真题及答案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律师需要什么条件(想自考律师应该学什么)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律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自考本科考试要考几天呢?考律师得话,首先根据国家统一国家司法考试,之后在律所实习满一年。与此同时,本人要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宪法,品性优良。正是这些非常简单,但想做上一个侓师绝不是讲讲那么简单,主要对法律掌握就费功夫,随后的司法考试又称为中国第一考试,许多实习律师到现在都没考试通过。《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宪法;(二)根据国家统一司法测试;(三)在律师事务所见习满一年;(四)品性优良。推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之前所取得的律师资格凭据,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测试合格证具有同等效力。自学考试一般考二天。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主要是在早上9:00-11:30;在下午14:30-17:00。(若有变化,以官方消息为标准)自学考试每一年举办四次测试,先后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一个地域都考四次,绝大多数地域如今考了4月和10月2次,仅有广东考试三次,江苏考试四次。各个地区的报考时间也有所不同,实际详细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安排及通告。报名之时,首先查询当初自身所属省份都什么时间考什么课程,来决定要自己报名的学科。自考考试专业考试的科目设置分成:1、公共性基础课:全部专业或是类似专业应考者都必须要参与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政治经济学》等。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学过专业有联系,但是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优秀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培训别的具体内容给予科学方法论必不可少的课程。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学生要学习基础知识、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基础课就是为了应考者把握专业的基础知识,学习培训专业的科技进步,发展趋势大家相关能力奠定基础。像工商管理专业专业里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商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一类的,就是属于基础课了。3、专业课:同专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联系的最基本课程。4、选修课程:受限制的挑选自己想要的学科开展学习。选修科目的挑选也是有限制,必须要在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内挑选。简单来说就是给大家一些选修科目,自身挑着学。学生根据自身的能力兴趣和爱好挑选准备考的学科。请问自考本科可以考律师证吗考律师证首先是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规定是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几个条件中的一个,自考本科参加法考需要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或者重新高考才可以。更多关于自考本科可以考律师证吗,进入:?zd内容自考律师,必须本科以上吗?司法考试有学历限制:报考资格的话,一般地区要求有本科学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区所辖县,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要想自考律师需要什么条件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律师需要什么条件(想自考律师应该学什么)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硕是统考的,有统一的教材,现在完全来得及。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该书在《考试分析》出版之前的地位相当高,无疑是考生的"圣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通过法硕专业课的考试,熟读《指南》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也是引导大多数法硕人从"非法本"跨入法学殿堂的阶梯。某种意义上来说,考专业课就是一遍遍轮回《指南》,而这个过程基本上等与死循环,程序唯一的出口就是等到考研完毕的那天。但凡是过来人,到最后指南基本上难逃骨肉分离的命运,至少也是破破烂烂了(当然偶比较爱惜书偶滴指南至今完整无损)。指南的问题在于它的错误并没有随着版本的更新而改正,对此老油条们可能印象颇深。比较经典的错误例如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问题,再比如关于无效民事行为认定的问题等等,不一而足。前四版都是直接克隆了"前辈"的错误,第五版我没有看过,不知是否改过来了。但这些错误已经为很多人熟知,加之数量不算很多,新手问一下考过的人应该都能知道,所以不会影响复习的大局。另外指南每年变动不大,如果资金不是很充裕,用上一年的版本足以应付当年的考试。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年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始出版《考试分析》一书。从出版说明的内容"为总结命题工作经验,同时也为了让社会让考生进一步了解考试大纲的变化,增加考试的透明度……"可以看出该书相当于英语和政治考试分析在各自学科中的地位。出这本书的目的大概在于为法硕考试中有争议的问题划定一个规范。书中内容包括了"考试说明"、"大纲分析"、"往年试题分析"三部分。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当然是"大纲分析",该部分按照大纲的内容分项解析,更改了指南的一些错误,而且增加了部分指南上没有的内容尤其值得引起注意。去年由于是出版的第一年,很多人包括我在内并没有太重视这个书,基本上都是草草翻过,结果确实也出了几个小题目,估计"五服图"将会成为今年许多考生永远的痛。另外,要重视"往年试题分析"这部分,众所周知以前的法硕考试都不公布专业课答案,市面上各类的"真题解析"只是编书人的一己之见。而《考试分析》终于开始共布官方答案,通过对历年试题和答案的分析,无疑对自己的复习有很大帮助,尤其是主观题答案的导向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作为新生事物,《考试分析》的缺点在于基础课部分(就是刑法民法)有些内容写得太过简略,不适合没有法律基础的新手,因此也注定了它暂时还无法取代《指南》的作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前期使用指南,中后期在理解的基础上使用分析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再有就是去年是第一年,凡事都要有个过渡,所以我感觉《考试分析》的作用没有完全体现出来,鉴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名头,也许以后它的重要性会慢慢地渗透到考试中去。 3.法条类图书。 但凡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条在考试中的地位,虽说法硕考试比不了司考,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历年的考题,统计一下直接出自法条的题目就会发现法条的作用还是不可替代的。法条的选择余地很大,如果喜欢灵活一点的可以选择各种单行本,法制出版社,法律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什么的都可以。如果喜欢"厚重"的感觉可以选择那种"法规汇编"之类的。我买的是法律出版社的《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红皮的,到处都有卖的,感觉很不错,我用起来得心应手,一本应付法硕的考试足够了。还有专门为法律硕士考试出版的法规汇编,针对性应该更强些。这个还是全凭个人喜好,自己看着舒服就行。 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这本书是2002年11月出的第一版,最初为了配合03年考研专业课冲刺用的,后来基本上是每年年底出版,继续贯彻了这个精神。后来许多人发现"大串讲"的体系编排和知识点的归纳,就应试的角度来说优于指南,很适合记忆,而且指南上的错误在该书中也得到了改正。但是到了年底再看就有点晚了,能匆匆过上一遍实属不易。所以好多人都在当年复习的同时,用上一年的"大串讲"帮助消化理解。后来大概出版社也意识到这个问题,04年在9月份就早早推陈出新出了第三版。这本书建议指南和分析已经看得很熟的人使用,看惯了指南上面目可憎的字字句句,这本书可以给你一些崭新的学习方式,也许你会感到"指南原来还可以这么学"(偶学习比较死板所以这种感觉比较明显HOHO,不要笑话偶)。当然,那些到最后来不及看指南临时用"大串讲"抱佛脚的人用用也是挺合适的(但愿你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用的啊J)。 5.案例类用书。 首推人大出版社那套案例分析,就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黄皮的那个,当然仅限于《民法案例分析》和《刑法总则案例分析》两本。前者是龙翼飞主编,你可以惊喜地看到案例的答案大多是指南的原话来回答,所以非常适合配套指南来使用,难度也比较适中,与法硕考试比较吻合。后者的主编是黄京平,也是指南的编委,内容也不错。但要注意一点,《刑法案例分析》理论写得多了一些,有争议的地方作者更是不惜笔墨,对于我们考试来说理论争议这块建议略去不看,而是直接跳到法理分析这部分,因为一下子接触太多风格迥异的观点并不利于初学者的学习。况且在考研中需要理论支撑是为了应试的需要,但理论的研究绝不是考研的任务,这些内容完全可以放到读研时再进行。在此之前考上才是关键。至于该系列还有《刑法分则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之类,大概就没有购买的必要了,前者案例分析过于简略,有些甚至只提出了问题而没有参考答案,后者在于对于法硕的考试没有针对性。 另外在案例方面倍受推崇的一套书是"以案说法"系列,这套书我也翻过,个人感觉更适合当作课外读物来看,从应试的角度不如上边介绍的两本。如果有精力有钱可以买来看看。此外还有一些辅导班讲义上的案例分析也还是不错的,比如科教园等等,基本上拿来去年的就可以开始复习了,不必苦苦等待今年的讲义出来,因为每年的变化也不是很大。 6.模拟题类用书 这个部分的撰写最让我费脑筋,因为这类书大概是法硕出版市场上最鱼龙混杂的地方了,差不多谁都敢编题,谁都敢吹牛,我做的题目也有限,实在不好说那家的好那家的差,稍有偏颇就有书托的嫌疑。但既然是"全攻略",习题总是必不可少,故还是硬着头皮写了几笔。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本书伴随了我三年的考研生活,前几年都是32开的小册子,题目也相对容易。2003年开始法硕专业课的难度陡升了一个台阶,该书也大幅修订,从第四版开始都是16开的大本书,难度也随之提高。我觉得该书设计最好的地方在于它的答案部分,写得非常详细,而且在解答一个问题的时候,会为你总结相关的知识点,省去了自己翻书的时间,也达到了以点带面巩固其他知识点的效果。不足之处就在于综合课超纲的题目比较多,有点打击信心,呵呵。书后边附了联考以来五年的专业课真题和解答,在《考试分析》出来之前非常值得好好研究,但是去年的《考试分析》的答案和其有些出入,尤其是主观题部分,所以这部分的利用价值开始降低。建议从2004年真题开始以《考试分析》为准。有人说该书是最贴近于真题风格的模拟题,我觉得有些言过其实了,但考虑到目前优秀的模拟题实在乏善可陈,所以该书还算是值得推荐。 《考点分析与同步试题训练》从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该系列一套四本,包括《考点分析与同步试题训练-民法学》、《考点分析与同步试题训练-刑法学》、《考点分析与同步试题训练-综合课》和《专业课模拟试题》。这套书就是以前"人民法院出版社"的那个系列。05年改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我做过04版的,较之法硕考试逐年递增的难度,04版的题目还是太容易,一眼就能知道答案的题目不少。05版我没有做过,好像作了不少修订,据说难度也上去了,每一章节都包括[考情趋势]、[考点提示]、[考题回放]、[本章题典]、[题典答案]五大板块,将历年真题分解到各章去,从特殊到一般,有些人比较喜欢这种编排方式。因为该书属于同步性质的,题量比较大,适合复习前期阶段使用。 科教园的《最后五套题》和人大版《最后五套题》。这两个东东基本上每年临考前一个月左右出来,两者择一做做就行了,因为好多题目是重复的J。但是别指望能给你押中多少题,到了那个节骨眼儿上,只是落得个心理安慰罢了。 另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出版社还有其他一些出版社近年也推出了同步习题和模拟之类的书,因为我没有做过也没打听到相关的情况,所以不敢妄下结论。说到模拟题还想多废点口水,模拟题的数量不在多而在精,在于研究。其实买上一本书,反复做几遍,甚至将不会做的题目抄下来、背下来,效果要好得多。而且现在本来许多题目就是抄来抄去,所以将一本题目研究透彻,胜过泛泛地做十本。 结语:一本指南(包括大纲),一本考试分析,一本法条,应该是考研法硕专业课必备的"三XXXXX宝"。剩下的就要根据各人的需要不同各取所需了。选择的原则就是够用就好,建议不要盲目购买,既浪费金钱又浪费资源,资料收集狂的滋味可不是好受的。另外还有人问用司法考试的题目可不可以,我最近也在复习司考,我的意见是:如果从复习阶段就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肯定好,等回到法硕自然高屋建瓴,但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而司考和法硕的难度显然不在同一档次,一般人又不能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专业课上,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当然如果你是高手,觉得法硕的题目缺乏挑战性,做着不过瘾,那就当我没说,呵呵。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030101k法学自考教材,030101k法学包括法律硕士吗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国考报名法学本科专业代码国考报名代码030101K。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或国境外相应专业,硕士专业为法学硕士学科代码0301、法律硕士学科代码0351或国境外相应专业,报名时需在备注中说明专业代码。国考报名上专业说专业(仅限专业代码030101k)啥意思意味着这个专业有报考限制。在国考招录中,有的职位要求是某一大类或是几大类,包含很多个专业都能报考。而有些职位要求细化到某个专业或几个专业,比如法学类、材料类、计算机类等等,从字面意思难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这种情况下考生们首先可参考官方发布的专业目录指南进行对照,如果仍然难以确认可咨询招录单位,确认自己专业条件符合再“下手”。从专业设置来看,各个学历层次呈现出一定差异,专科专业设置更具体,更适宜从事具体实务。本科阶段已经包含了理论的意味,而到了研究生阶段则细化研究发现,国家向理论层次纵深。目前,在专业条件设置中都与学历相挂钩,把专业与学历相统一,不同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不相同,也为考生识别带来便利。扩展资料: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复习可参考《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参考资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硕士自考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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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1年考研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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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杨烁民法】带背

2021【杨烁】新版民法

考研选择题∶

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

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

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

D.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

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C

A、滥用职权罪

B、受贿罪

C、介绍贿赂罪

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

A盗窃罪

B破坏交通工具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破坏交通设施罪。

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定为

A非法经营罪

B赌博罪

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

D罪

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

A二代旁系血亲

B三代旁系血亲

C四代旁系血亲

D第五代旁系血亲。

考研简答题∶

1、(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2、(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3、(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4、(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

论述∶

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

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

考研案例分析题∶

1、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编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

2、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不履行合同导致物价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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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 )A.印度法系 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 D.大陆法系2.法律的本质是( )A.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B.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D.阶级性和合理性的统一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出现法律冲突时,依法(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区别情形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C.由国务院裁决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同裁决4.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C.法国 D.德国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结社自由 B.示威自由C.信仰自由 D.迁徙自由6.对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依法行使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 )A.决议 B.条例C.规定 D.办法8.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传来取得的是( )A.法定继承 B.生产和扩大再生产C.没收 D.收益和添附9.法人只能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为法律行为,此代表机关就是法人的( )A.代表 B.法定代表C.代表人 D.法定代表人10.汇票和支票法定记载事项不同的是(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人名称C.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1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A.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B.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C.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 )A.2人以上 B.3人以上C.4人以上 D.5人以上13.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走私案件 B.贪污贿赂案件C.自诉案件 D.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4.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是(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C.反诉 D.确认之诉15.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 )A.地区 B.国家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l6.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一审管辖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17.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 )A.连接点 B.准据法C.冲突法 D.系属18.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19.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六个月 B.一年C.两年 D.四年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 )A.最先发明的人 B.最先申请的人C.最先应用的人 D.最先声明的人2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的银行贷款B.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2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A.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2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 )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25.“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以上关于犯罪本质的论断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 )A.《黑格尔哲学批判》 B.《德意志意识形态》C.《共产党宣言》 D.《自然辩证法》26.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为( )A.上诉审 B.第二审C.提审 D.再审27.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A.1个月 B.3个月C.6个月 D.1年2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有证据种类是( )A.现场笔录 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 D.视听资料29.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之一是以父母的国籍为准,即血统主义。那么,以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为准的是( )A.单系血统主义 B.双系血统主义C.单方血统主义 D.双方血统主义30.我国民事诉讼法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均规定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 )A.10日内 B.15日内C.20日内 D.3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合法原则 B.合理原则C.效能原则 D.便民原则E.责任原则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包括(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包括( )A.开庭准备 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 D.被告人最后陈述E.宣告判决34.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 )A.尊重驻在国法律的规定B.不干涉驻在国内政C.不滥用外交特权D.不在驻在国为私人利益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E.不滥用豁免权35.下列选项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有( )A.选举 B.劳动C.受教育 D.服兵役E.纳税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逮捕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8.背书39.紧急避险40.空中劫持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问题:(1)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2)对李某应如何处罚?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 2020年8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A.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参见教材P201。

自考法律真题及答案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C.梅因 D.康德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C.神法 D.人法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C.孔斯坦 D.孔德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C.意大利 D.法国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C.卢梭 D.狄德罗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C.凯尔森 D.富勒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C.康德 D.达维德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C.康德 D.边沁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C.弗兰克 D.霍姆斯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C.阿奎那 D.布丹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C.杰伊 D.华盛顿2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2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C.孟德斯鸠 D.霍布斯26.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施塔姆勒 B.耶林C.萨维尼 D.康德2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3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C.马里旦 D.富勒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3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洛克 B.杰弗逊C.卢梭 D.霍布斯E.边沁3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E.《社会秩序的原则》3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A.埃利希 B.庞德C.弗兰克 D.凯尔森E.哈特3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37.客观法38."整体性法律"39.自然状态(洛克)40.《国家六论》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4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4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4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A 4.A 5.D6.C 7.B 8.D 9.C 10.A11.C 12.C 13.B 14.C 15.A16.C 17.C 18.B 19.B 20.B21.A 22.B 23.C 24.D 25.C26.A 27.C 28.A 29.B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37.(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38.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39.(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40.(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42.(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5分)4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1)注意国境的大小;(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3分)(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45.(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好多年的 你去自己看吧!http://www.baidu.com/s?cl=3&wd=%CE%F7%B7%BD%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02751.html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6%D0%B9%FA%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sr=&z=&cl=3&f=8&wd=%D6%AA%CA%B6%B2%FA%C8%A8%B7%A8%BF%BC%CC%E2&ct=0...我不敢乱上网站 怕被盗号 回头再帮你找找

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 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卷分A、B卷,使用1991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用A卷,使用2000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用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A卷计分。A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无论在历史上或是在今天,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都是(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2.“既得权”说的创始人是( ) A.孟西尼 B.库克 C.萨维尼 D.戴西3.使处于一国领域内的不同外国人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是(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通优惠待遇 D.非歧视待遇4.“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5.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指冲突规范结构中的( ) A.连接点 B.准据法 C.范围 D.系属公式6.甲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范要求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该种情形是(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间接转致7.在我国,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责任的是( ) A.司法部 B.人民法院 C.中外法学家 D.我国驻外使领馆8.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的法律适用,各国首先采用的是( ) 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C.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代理行为地法9.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一般适用( )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人属人法 C.法院地法 D.行为地法10.对版权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是( ) A.《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海牙公约》11.依我国法律,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法律时,一般应适用( ) A.工程所在地法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12.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13.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 D.当事人本国法14.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 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15.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该种管辖属( ) A.一般管辖 B.特殊管辖 C.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主要理由是( ) A.国家主权的要求 B.简单明确,易于识别 C.保证内国法律概念一致性 D.可防止识别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 E.防止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2.“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的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是( ) A.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B.法律规避条款 C.采用直接限制的方式 D.采用间接限制的方式 E.采用合并限制的方式3.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 ) A.以其惯常居所地法为本国法 B.以其住所地法为本国法 C.以其行为发生地法为本国法 D.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为本国法 E.以其最后取得的国籍所属国法为本国法4.依我国法律,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的是( )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时间 D.合同的履行 E.违约的责任5.依我国法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是( ) A.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争议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_______。2._______常用来解决物权关系,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3.如果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旧、前后两个以上法律的管辖时,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叫做“_______”。4.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的_______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5.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依_______,即破产宣告国法。6.在当事人对合同的准据法缺乏明示选择时,我国立法采取_______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7.依提单中对收货人的不同记载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_______提单。8.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_______。9._______是指国家有关机构对外国机构设立某种审判程序所给予的协作。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当今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几个特点。2.简述连接点的法律意义。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几种解决方法。4.简述国家许可证协议的种类。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6.简述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意义。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试述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美国人JACK1998年来中国工作,与一中国女子李雪青相识并产生感情。2000年3月,两人未经登记而以宗教方式在中国结婚。2001年8月JACK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其远在美国的父母赶来中国,后与李雪青在JACK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分歧。JACK的父母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JACK与李雪青未经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因而李雪青没有继承权,他们要求继承JACK遗留在中国的全部财产;李雪青认为,JACK来中国之前居住的美国某州是允许以宗教方式结婚的,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她有权继承JACK的遗产。问:1)就本案的继承问题而言,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B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 A.临时性的国际会议 B.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民间学术团体2.库克是哪个学派的创始人( )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政府利益”说 D.“法院地法”说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是一条( ) A.重叠性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单边冲突规范4.常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为(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5.一国立法中明文规定,如适用外国法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则该外国法不予适用。这种立法方式被称为( )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6.我国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认可方式上采取的是( ) A.一般认可 B.概括认可 C.特别认可 D.分类认可7.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其住所为( ) A.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 C.现在所在地 D.与产生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8.我国对依法律程序被国有化的合营企业一般(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的补偿 C.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D.给予“全额、及时”的补偿9.物权的保护方法一般适用( ) A.当事人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10.我国未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11.“合同自体法”通常首先指的是( )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法律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2.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 A.汇票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13.最早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概念的是( ) A.戴西 B.莫里斯 C.里斯 D.艾伦茨威格14.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适用(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15.我国在批准和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时,指定下列哪个机关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 A.公安部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对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哪两项相结合的复合标准( ) A.成立地 B.住所地 C.实际控制 D.准据法 E.设立人国籍2.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二级反致 C.转致 D.外国法院说 E.间接反致3.目前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E.《布鲁塞尔规则》 4.依我国民诉法有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B.继承人住所地法院 C.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E.被告住所地法院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是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与_______之间的冲突。2.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互惠的、_______的最惠国待遇。3._______问题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其中哪一个法律的问题。4.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包括适用_______的错误和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5.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的方式一般适用_______。6.依我国《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_______。7.《伯尔尼公约》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采取_______国民待遇原则。8.依我国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_______。9._______是指不通过常设仲裁机构,而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的仲裁方式。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3.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4.简述各国关于国际劳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实践。5.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内容。6.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连结点的软化处理。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来没有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249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D 3.B 4.B 5.C 6.A 7.B 8.A 9.B 10.C11.A 12.D 13.C 14.A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BC 2.AC 3.BD 4.CDE 5.DE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物之所在地法3.法律的时际冲突4.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5.法院地法6.最密切联系7.指示8.领事婚姻9.国际司法协助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统一国际私法的工作重点已扩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等新领域; 2)国际私法统一运动正从区域化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3)统一化的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4)在统一国际私法的各种条约中,越来越多地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2.1)从形式上看,连接点起着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的作用; 2)从实质上看,连接点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3.1)适用内国法代替;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4.1)独占许可证协议; 2)排他许可证协议; 3)普通许可证协议; 4)可转让许可证协议; 5)交叉许可证协议。5.1)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6.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 1)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不适用以下的销售:(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同时,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 4)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0分)1)先决问题。它的构成要件有三: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2)无效。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他们的婚姻是在中国缔结的,而我国法律不承认以宗教方式缔结的婚姻的效力。B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B 3.C 4.C 5.A 6.C 7.D 8.C 9.B 10.D11.C 12.D 13.B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D 2.AE 3.ACD 4.AC 5.BD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内国法的域外效力2.无条件3.法律的时际冲突4.冲突规范5.行为地法6.船旗国法7.双国籍8.中国法9.临时仲裁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不同国家有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外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法律概念。3.1)当事人规避法律必须出于故意; 2)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 3)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4)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4.1)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适用受雇人惯常工作地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国法律; 4)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5.1)司法管辖豁免; 2)诉讼程序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6.1)提交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规则; 5)裁决的效力。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所谓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替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连结点。例如,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以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取代合同缔结地法和合同履行地法这些直接硬性规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规定多个连结点以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如在冲突规范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适用的连结点,以增加冲突规范的弹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的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传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同一类法律关系一般只规定一个连结点。但现在,不仅新的法律关系大量产生,就是同一法律关系内部也开始分化。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的部分或不同的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三个原则: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首先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解决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依我国法律,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当然,人民法院也只是“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共同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而非一定适用他们的共同属人法。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六、案例分析题(10分)1)有管辖权。依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依我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本案中,扶养人、被扶养人的国籍均为中国,被扶养人的住所地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应该是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AIDU里没有吗?干吗非要2002年,国际司法法条和书看熟的话也能考出啊,不难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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