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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学考试有免考科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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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学考试有免考科目吗

可以只要符合免考要求即可办理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可以。自学考试中的有些科目是可以申请免考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某一科目的免考,比如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自学考试免考条件: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自学考试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学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1.英语。

2.计算机应用。

3.高数。

4.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

5.基础课及专业课只要课程名称、代码相同都可免考。

学历免考:

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一些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学考试科目是可以适当免考的。

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但是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另外有一部分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相关课程,也就是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说,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证书免考: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4.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四级或六级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

5.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

6.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一)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学分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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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马克思、现代史可以免考,其中英语二可以考公共英语三【稍微简单】代替

自考法律专科升法律本科有免科吗

本专业考生可免考英语(二)(00015)但需另外加考三门选考课,不得与已选考课程重复。

030106 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如下:

自考文凭国家承认性: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必考课都要考,加考课不用考,如果考英语二,选考课就不用考,不考英语二就要考选考课。

如果你学校修的科目和自考需考的科目相同,只要在校成绩合格,就可以申请免考,申请免考要在其他需考科目全都看完通过后,到你所在学校开证明给自考办

很多自考生在备考自考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疑问,下面,小编就考生们常问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1.专科个别科目考过了,自考本科可以免考吗?可以免考专科、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一致的课程。有些省份地区有特殊规定,大家一定要根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的相关规定为准。2.专科跟自考本科的课程名称、学分都一样,可以免考吗?专科层次的成绩只能免考自考的专科层次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不能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3.专科未毕业,能否用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免考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未毕业,不能用该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4.以前过的科目内容和自考完全一样,学历层次也符合免考条件,但课程名称不完全相同,可以免考吗?需要原毕业学校出具课程内容鉴定意见,并附上原通过课程的考试大纲,到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具体审核结果以省考办公布为准。5.本科结业,能否用结业的成绩办理免考?可视同专科学历,可用结业的合格成绩办理专科层次课程的免考。6.考过旧版的公共政治课能否免考新的公共政治课?不能。7.免考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咨询主考学校。

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免考科目

成人自考能免考的科目为:一是公共课,二是计算机或英语科目。国家社会企业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坷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一、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二、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四、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公共基础课免考: 一、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 1.数学类专业专科、理工类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数学类全部课程; 2.非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 3.理工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一); 4.非理工类专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高等数学(一)。 二、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学过“物理”或“普通物理”、“大学物理”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 2.物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 三、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类课程; 2.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名称计算机类课程。 四、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 1.各类英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类课程。 2.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 3.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五、考生根据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 1.汉语言文字、新闻、文秘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 公共政治课免考: 一、考生已取得专科及专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公共政治课;二、考生已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公共政治课;三、考生在专科各类高校期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科或本科第二专业的,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二、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三、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四、各类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所报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属于所学专业的概论性课程。如法学类、化学类、教育学类、药学类专业可分别免考法学概论、化学基础、教育学、药理学课程。 温馨提示: 1.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因应考者改报新专业,原已同意免考的课程,在新专业计划中没有设置该课程的,则不予免考。 2.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二,反之不允许申请毕业。 3.各类高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已学过且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自考可以免考的科目大致有: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自考可以免考的科目有公共课以及计算机或英语相关科目,而且报考自考本科时,只要是大专阶段学过相同或者相关专业就可以免考,目前自考免考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自考免考可以免考2门公共课,大专可以免考科目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本科可以免考科目有中国近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如果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在选择自考本科时也是可以免考英语相关科目。3、可以免考自考本科和专科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但是需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自考免考申请流程: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首先需要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提交时需要核对正确的信息,其中要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等对应的材料,申请时还需要仔细阅读免考相关规则。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云南自考免考科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科学导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物理》等。

自考法律免考科目有哪些

自考免考科目: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考生能够免考英语课程。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相关证书也可免考相应课程1、有英语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英语(二)”课程,一般一年两次办理免考,2、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3、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免考是为了避免重复考试而推出的便利政策,考生提交资料确认,自考办审核后,就能证明考生已经通过部分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不同的成人学历提升形式,都会对考生有一些照顾政策,像成考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入学,而自考则是针对部分考试科目可以申请免考。自考科目可以申请免考的课程如下,每年政策有所变动,仅供参考。一、湖北自考免考科目具体如下: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考生能够免考英语课程。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二、湖北成人自考申请免考的流程: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不同的院校免考政策不同,办理免考所需的材料也不一样,小升建议大家前往各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看各院校有关免考的相关通知。也就是说,关于自考免考的申请及办理,要根据当年的实际政策来确定,一般来讲每年有两次申请办理自考科目免考的机会,具体同学们可以关注相关考试院的政策。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可以免考的科目有哪些?自考可以免考的科目大致有:1、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2、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4、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6、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的,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英语课程。7、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计算机课程。8、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各个省份的自考课程免考规定不相同,自考考生们需要自行关注所报考省份的自考课程免考规定。自考免考科目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10月自考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668.5KB 2015年04月自考00612日本文学选读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778.6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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