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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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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2021年自考免考政策一、免考条件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二、免考手续办理流程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请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三、免考手续所需材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陆各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后经市自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各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证书申请免考的,视实际查验证书所需时间顺延)。 自学考试免考的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书

自学考试免考如何申请

自学考试是有很多免考政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通过后就不用再考这门课程,可以大大缩短自学考试的拿证时间。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自学考试免考如何申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学考试免考如何申请:

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含有姓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其院校及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由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到当地考办办理免考申请。

一般来说大部分区市自考办每年一月、七月集中办理免考申请材料汇总,省自考办每年三月、九月集中办理免考审批手续,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自学考试中哪些课程不能免考:

1、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2、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3、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4、原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自考免考政策:

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

打算办理重庆自学考试免考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将免考资料提交至相关机构办理免试手续,具体免考办理流程如下:

重庆自考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期间,持证明材料原件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1、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

2、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考试院。

3、市考试院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

办理免考所需资料: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原件。

友情提示:参加社会自考的考生免考受理机构为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助学自考考生免考受理机构为主考学校。

1、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2、考查(考核)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

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3、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4、免考规定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指哪些课程?

免考规定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提交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免考手续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表

打算办理重庆自学考试免考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将免考资料提交至相关机构办理免试手续,具体免考办理流程如下:

重庆自考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期间,持证明材料原件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1、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

2、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考试院。

3、市考试院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

办理免考所需资料: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原件。

友情提示:参加社会自考的考生免考受理机构为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助学自考考生免考受理机构为主考学校。

1、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2、考查(考核)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

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3、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4、免考规定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指哪些课程?

免考规定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免考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籍管理网上申请

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考1、统招生可免考已经合格的同名课程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都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及其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4、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二、免考的办理流程1、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2、本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自学考试还免考那你说你考的不就是一个啥呀一个证书吗?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理由

免考是因为自考之前,有考过类似或一样的科目并且通过考试,就可以申请免考。但免考的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在自考之前通过英语六级考试,便可以申请免考英语;或是在自考之前通过本校的毛概或马原的考试,且学分一样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免考毛概和马原。

定义: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免考条件: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如果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如: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在这里,推荐使用上学吧自考题库,这个软件包含较多自考高质量历年真题及模拟试卷,做完提交试卷,有测试评估!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申请免考需要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

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的意思如下: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试已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

免试类型选择:

一类免试为所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指在籍自考生)。

二类免试为所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类免试包括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等(2006年及以前获得的自考毕业证请在三类中申请免考)。

学历证书需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非学历证书需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可查询,方可办理免考。

已经拥有学历证书可以免考:

1、教育部认可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考专科学习,可以免考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已经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2、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毕业,参加自考本科学习,可以免考自考本科2门思想政治课,和已经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3、教育部认可的各类毕业生,原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对应,则可以免考相应公共基础课。

如,数学专业可以免考高等数学1或高等数学工专,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者高等数学(工本)。

自考免考条件要看免考哪个专业科目科目不同条件不同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 、“线性代表”等数学类课程。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 计算机应用技术 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 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免考手续考生在报名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请参考自考365总结的各省免考规定。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略有不同,最好是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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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
  •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书
  •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表
  • 研究生参加自考免考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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