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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知识点汇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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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知识点总结汇总

税务师的五个考试科目中,《税法一》是最为简单和基础的科目,这一科目是大多数首次报名考生的选择,这一科目的重点章节有哪些呢?怎样备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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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重点章节有哪些?

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共计10章,其中第三章为重点章节;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章为比较重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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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如何备考学习?

1.夯实基础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准入类考试改为水平类考试之后,考试目的发生改变,命题理念也发生了变化,考试命题偏向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法规。近三年大量基础型考点的命题,都要求考生具备踏实的基础知识。因此对于《税法一》科目的学习,大家要注重基础、理解记忆。

2.学会跨章节思考

教材的编写是将独立的各税种按各章顺序编写,而考试命题会打乱知识点的排序,将跨章或跨节的知识点组合命题。考生在学习《税法一》的时候,需要灵活运用各税种的关系,可以采用直观或对比的记忆方法,或借助章节思维导图,串联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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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各科目的考试重点是什么?税务师的报名马上就要结束了,有很多小伙伴已经开始了税务师的备考,在税务师备考前,大家可以先了解各个科目的考试重点,在学习的时候,更好的抓住考试重点,高效学习。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请点击:

税务师各科目的考试重点是什么?

2022税务师考试的5个科目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科目的考试范围都是根据考试大纲制定的。

1.《税法一》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是考试的重点,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的内容占据大半部分,备考学习的时候务必将它们认真对待,争取吃透每个知识点。更多详情请点击:

2.《税法二》

主要考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些事税法二考试中的重中之重,一定要细看相关的内容,其他小税种关注了解即可,印花税和房产税可以细看。

3.《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筹资管理、金融资产、债务重组、投资管理、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会计差错更正、长期股权投资、收入等。

4.《涉税服务实务》

主要考涉税会计核算、涉税账务处理、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等。

5.《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主要是考税法相关的内容,像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制度等知识点需要重点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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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其实就财会方面各考试来说,税务师各科目难度并不大,只是因为涉及的科目比较多,很多考生学习时间有限,所以觉得难度大,还有就是抓不住核心考点,也是很浪费时间的,更何谈取得一个好成绩了,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税务师《税法一》核心考点及复习建议,希望能够帮助2021考生进行备考学习。

1、增值税

在增值税中,征税范围肯定是要明确记牢的。第二个是税率,第三个是销售额中的全额和差额。第四个是进行税额,包括凭票抵扣,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抵扣等。然后是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进口增值税与出口退免税。

2、消费税

消费税是每年的必考点,绝对会有一题。要明确的是税目,15种应税消费品,尤其卷烟,白酒,烟花等,这些都是历年考过的。然后是销售额,这里一般会出简答题,不涉及计算。然后是生产环节,进口,出口,记住外贸和工业的区别。然后是批发和零售的具体事例。在这一章,大家一定要注意看真题,看真题,看真题!

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两个实体法税种上,这两章考查的分值可以占到总分值的60%。

3、小税种

小税种一般考客观题,然后是主观题里的一小问。在这些小税种里,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关税都是考过的,弄懂方法就是看真题!

需要注意的是税率要牢记!例如城烟叶税,城建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备考建议:要做大量练习,要想通过考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关于2021税务师《税法一》核心考点及复习建议,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2021年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能够重点关注一下,认真进行复习备考,加油!

税法自考知识点汇总总结

税法自考复习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税法考试并不难,都是基础性知识内容,根据自考大纲和教材出题的,一般考生只要在考前进行周密的复习计划或者进行针对性地学习,通过考试是非常轻松的。 税法自学技巧 一,先好好看一下课本,再听一下网络上的讲解课件,对税法有个大体的了解,不必要求全部记住,甚至不必全部有印象。 二,开始仔细看前面的章节,一定要看懂,尤其是增值税,个人觉得把增值税弄明白了就基本上能把整本税法拿下了。 三,接下来个人安排进度,要是这个时候出强化班的课件了,就一边听课件看课本,一边把配套的练习题做了,如果没出就自己看书做题。这个时候要尤其注意两点,一是看一章课本彻底弄明白之后接着做这一章的题,二是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写一写,税法这个东西挺碎,只有勤动手,做大题的时候才能不落下小知识点。 四,最后就是买个考前六套题什么的做做,做的时候正确率不高也不要太着急,但一定要把每个题中用到的每个知识点都明确了,就是说如果觉得这个知识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时就一定要去课本上把原文找出了仔细看个几遍。如果做题的时候自己联想起另外关联的知识点或是曾经做过的题,如果记得不明确的话也要去找出知识点或是原先做过的题。总的来说,做套题的主要目的在于总复习,不要急于提高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为您提供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及其修正(1950~1957年) (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组成:包括15种税P66特点:“多税种,多次征”。评价☆: (1)适应了当时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 (2)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的局面。 (3)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趋向稳定。 (二)1953年的税制修正原则:保证税收,简化税制。措施:实行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工商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停征了药材交易税。 二、1958~1978年的税制 (一)1958年的税制改革☆ 1.背景:“一化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成份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 2.内容: (1)实行工商统一税,目的是简化税制。 (2)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原则是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 (二)1959年的税制改革做法:“税利合一”即以得代税,取消税收。 (三)1963年的税制改革:措施:调整工商所得税。 原则: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限制个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 (四)1973年的税制改革: 原则:在保持原税负的前提下,合并税种,简化征收办法。 内容:试行工商税 (五)对1958年到1978年税制改革的评价☆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片面强调简化税制,使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在破坏。 三、1979年~1993年的税制改革 (一)改革的核心:“利改税”(取消利润,改为税收) 1.利改税:即把原来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方法。即取消利润,以税代利。 2.利改税的核心:对国有企业开征所得税。 3.利改税的实施步骤: (1)对国有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大中型企业的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 (2)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全归企业。 4.作用/意义/优点: ☆(1)有利于国有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2)利改税实际上也是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性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 (3)使我国税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税收地位上升,机构加强。 5.利改税失误的原因/局限性/问题/缺点。 ☆(1)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跟上。 (2)主观原因: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以税代利的依据不充分。 (3)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 (二)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P75流转税制(7个)所得税制(9个)资源税制(4个)财产税制(3个)行为税制(10个) 四、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 (一)改革的必要性 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2.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税收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3.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 4.是处理好国与企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需要。 5.是国家规范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三)改革的原则 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5.简化、规范税制。 (四)改革的内容 1.所得税改革 (1)企业所得税改革 第一步: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及三税合一。 2.流转税改革目的: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消费税、营业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 3.其他税种的改革 (1)开征土地增值税 (2)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 (3)研究开征遗产税 (4)抓紧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 (5)简并税种 4.实施的步骤 (1)将所得税和流转税的改革抓好,抓住大的税种。 (2)逐步进行几个地方税的改革、研究证券交易税的开征

增值税税率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 增值税 的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1+7%)=销售收入(含税) (2)开9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1+7%)*7%=53.85元 开900元的票,应该承担53.85元税。 (3)开6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税为: 600/(1+7%)*7%=35.90元 (4)这样可抵扣的进项税多了:53.85-35.90=17.95元。

自考税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立法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立法

(一)概念及要点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要点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

【要点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要点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要点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要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要点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①创制程序(4项):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

②有哪些(4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主要形式

①创制程序(4项):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②有哪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③效力: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三)税务规章--仅指部门规章

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

(1)属于法律、法规决定的事项,三个要点:

①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否则,不得以税务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除非得到国务院的明确授权;

②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

③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2)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可出台联合规章,单独制定无效。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提示】特别注意第四项: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税务规章的解释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税务规章的.适用。3项适用规则:

一是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是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①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5)税务规章的监督

①监督方式:备案审查、提请审查、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如: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背法定程序、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

(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1)含义: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要点】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的区别表现在4方面:制定程序、设定权、效力、发布形式。

(2)特征:

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三是:不具有可诉性。

四是: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税务师学习资料,包括各行各业初、中、高各级税务师的学习资源,适合想提升自身能力的同学们,后面会不断汇聚更多优秀学习资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学习,需要的可以先收藏转存,有时间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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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 增值税 的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1+7%)=销售收入(含税) (2)开9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1+7%)*7%=53.85元 开900元的票,应该承担53.85元税。 (3)开6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税为: 600/(1+7%)*7%=35.90元 (4)这样可抵扣的进项税多了:53.85-35.90=17.95元。

自考税法知识点汇总总结

【 #自考# 导语】当你真正想完成一件事时,根本不会在意别人是否看到。备考漫漫长路, 考 网和你一起默默地走下去。以下是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及其修正(1950~1957年) (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组成:包括15种税P66特点:“多税种,多次征”。评价☆: (1)适应了当时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 (2)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的局面。 (3)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趋向稳定。 (二)1953年的税制修正原则:保证税收,简化税制。措施:实行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工商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停征了药材交易税。 二、1958~1978年的税制 (一)1958年的税制改革☆ 1.背景:“一化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成份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 2.内容: (1)实行工商统一税,目的是简化税制。 (2)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原则是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 (二)1959年的税制改革做法:“税利合一”即以得代税,取消税收。 (三)1963年的税制改革:措施:调整工商所得税。 原则: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限制个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 (四)1973年的税制改革: 原则:在保持原税负的前提下,合并税种,简化征收办法。 内容:试行工商税 (五)对1958年到1978年税制改革的评价☆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片面强调简化税制,使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在破坏。 三、1979年~1993年的税制改革 (一)改革的核心:“利改税”(取消利润,改为税收) 1.利改税:即把原来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方法。即取消利润,以税代利。 2.利改税的核心:对国有企业开征所得税。 3.利改税的实施步骤: (1)对国有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大中型企业的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 (2)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全归企业。 4.作用/意义/优点: ☆(1)有利于国有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2)利改税实际上也是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性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 (3)使我国税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税收地位上升,机构加强。 5.利改税失误的原因/局限性/问题/缺点。 ☆(1)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跟上。 (2)主观原因: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以税代利的依据不充分。 (3)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 (二)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P75流转税制(7个)所得税制(9个)资源税制(4个)财产税制(3个)行为税制(10个) 四、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 (一)改革的必要性 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2.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税收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3.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 4.是处理好国与企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需要。 5.是国家规范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三)改革的原则 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5.简化、规范税制。 (四)改革的内容 1.所得税改革 (1)企业所得税改革 第一步: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及三税合一。 2.流转税改革目的: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消费税、营业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 3.其他税种的改革 (1)开征土地增值税 (2)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 (3)研究开征遗产税 (4)抓紧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 (5)简并税种 4.实施的步骤 (1)将所得税和流转税的改革抓好,抓住大的税种。 (2)逐步进行几个地方税的改革、研究证券交易税的开征

自考税法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税法考试并不难,都是基础性知识内容,根据自考大纲和教材出题的,一般考生只要在考前进行周密的复习计划或者进行针对性地学习,通过考试是非常轻松的。 税法自学技巧 一,先好好看一下课本,在听一下网络上的讲解课件,对税法有个大体的了解,不必要求全部记住,甚至不必全部有印象。 二,开始再看前章节,一定要看懂,尤其是增值税,个人觉得把增值税弄明白了就基本上能把整本税法拿下了。 三,接下来个人安排进度,要是这个时候出强化班的课件了,就一边听课件看课本,一边把配套的练习题做了,如果没出就自己看书做题。这个时候要尤其注意两点,一是看一章课本彻底弄明白之后接着做这一章的题,二是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写一写,税法这个东西挺碎,只有勤动手,做大题的时候才能不落下小知识点。 四,最后就是买个考前六套题什么的做做,做的时候正确率不高也不要太着急,但一定要把每个题中用到的每个知识点都明确了,就是说如果觉得这个知识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时就一定要去课本上把原文找出了仔细看个几遍。如果做题的时候自己联想起另外关联的知识点或是曾经做过的题,如果记得不明确的话也要去找出知识点或是原先做过的题。总的来说,做套题的主要目的在于总复习,不要急于提高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所得税制度概述(1)收入、收入、净收入、总收入及其关系:收入/净收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可以使税收收入更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变化;(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为它是直接税,不能转让);(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局限性和劣势:(4)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的影响;(5)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确定,难以核对,容易漏报。(6)所得税征收制度比较。①分类税制:一种优点:易于征收,易于根据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税漏税。缺点:不利于累进税率的实施,难以体现可承受性原则。②综合税制: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缺点:所获量的验证困难复杂,容易造成泄漏。(7)所得税种类:1。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2、(内资)企业所得税(1)定义:是对境内企业(外国企业,个人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3)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4)有利于下一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5)简化税制,便于征管,便于操作。(6)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如下:①纳税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②税率:法定税率为33%。对利润较小的小企业,实行低税收优惠。年收入≤3018%,年收入≤10000027%③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资产转让所得、特许经营权所得、营业外收入等)。

自考税法重点知识总结汇总

1、所得税制度概述(1)收入、收入、净收入、总收入及其关系:收入/净收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可以使税收收入更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变化;(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为它是直接税,不能转让);(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局限性和劣势:(4)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的影响;(5)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确定,难以核对,容易漏报。(6)所得税征收制度比较。①分类税制:一种优点:易于征收,易于根据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税漏税。缺点:不利于累进税率的实施,难以体现可承受性原则。②综合税制: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缺点:所获量的验证困难复杂,容易造成泄漏。(7)所得税种类:1。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2、(内资)企业所得税(1)定义:是对境内企业(外国企业,个人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3)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4)有利于下一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5)简化税制,便于征管,便于操作。(6)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如下:①纳税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②税率:法定税率为33%。对利润较小的小企业,实行低税收优惠。年收入≤3018%,年收入≤10000027%③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资产转让所得、特许经营权所得、营业外收入等)。

1、 问: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是否要贴印花税票?答:印花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采用正列举征税办法,其中《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已列举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五种权利、许可证照要按规定贴花,其他没有列举的权利、许可证照可不贴花。2、 问:如何区别文化体育业和娱乐业?健身房如何缴纳营业税?答:文化体育业与娱乐业某些项目是存在交*的,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凡以观众身份参与听、视和游览某项活动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对亲身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应属于娱乐业税目的征税范围。这样看来健身场所应该是属于娱乐业的3、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工资和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否可以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答: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工资不作为员工的工资,所以不能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另外税法规定投资者扣除的费用标准(通常为每月800元)也不能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4、 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对企业单位供电,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向居民个人供电,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5、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购进货物出口免税不退税,但指定的12类货物免税并退税。6、 出口退税率目前分为17%、13%、11%、8%、6%、5%六档。7、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以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新增)8、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c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以上三项,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4%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按黄金经营单位的征免税规则衡量征税与免税。9、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A、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B、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C、出口给本企业资产产品的外商 10、 2006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11、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否则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2、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 A、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B、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C、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D、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13、 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14、 对这类未达标的一般纳税人,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有条件的,条件是未曾出现下列情形: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抗税行为;⑵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⑶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15、 增值税对出口货物的零税率指整体税负为零,不仅免征出口环节货物的增值税,还要退还出口前货物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16、 06年新增内容: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17、 根据《关于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购货方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之后,又从销售方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取得了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已经对销货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的证明,此专用发票准予作为抵扣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的凭证。18、 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如果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如果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19、 消费税属一次性课征的税种,其纳税环节只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时或进口或委托加工时,以后的流通环节均不再缴纳消费税。但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在了零售环节征收(批发环节也不缴纳)。20、 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其中,卷烟计税价格明显偏低是指其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的35%。21、 果啤应按照啤酒税目征收消费税;香粉属于化妆品税目,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收消费税,香皂停止征收消费税。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23、 教材中P267第(二)条中第二自然段的“超过投资成本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税”,可这样理解:超过投资成本部分不包括(或应扣除)股权持有期间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剩余的再作为股权转让所得。而实际股权转让时(没达到限定条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就应作为股权转让所得纳税。24、 归纳:a、注册资本的借款利息,内资、外资均不得扣除;b、企业对外投资的借款利息,内资可以扣除、外资不得扣除。25、 上缴的各项所得税款,为何不能税前扣除?所得税税款不属于税前扣除的项目。税前扣除的税金是指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的税金和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不包括所得税。26、 营业税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全额计税,只有列举可以差额计税的才能扣除相关的项目。只有销售“购置”的不动产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才能按差额计税,如果是自己建造的不动产出售,不存在差额计税。27、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需改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的,需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28、 啤酒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额=220×5=1100元;而增值税一律从价定率征收,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200000×(1+10%)+1100]×17%=37587(元)。计算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组成计税价格时,不要加计定额消费税在内。(进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加计定额消费税的。)29、 a、复合计税的消费品(除进口卷烟),在用组价计算消费税时,组价中含从价消费税,而不含从量消费税。b、从量计税的消费品,在用组价计算消费税时,组价中应包含从量消费税。30、 教材361页的规定错误,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目前仅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和承租承包经营所得。31、 专用车轮胎征收消费税(如救护车的专用轮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位机的专用轮胎免征消费税,但汽车通用轮胎要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32、 “品牌使用费”随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属于计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33、 回购卷烟再销售不交消费税是有条件的,条件一: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加工卷烟的牌号,税务机关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已按公示价格申报纳税;条件二:销售回购卷烟与自产卷烟的收入分开核算,否则,回购卷烟仍然要交消费税。34、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补纳消费税时按委托加工处理,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不应看作自制应税消费品补交消费税35、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36、 属于非正常损失,内外资企业都可以扣除(但是扣除的是净损失,即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净损失)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38、 做题时切记: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酒及酒精不得扣除上一环节已纳消费税。39、 通常情况下题目在给出售价的时候,是不需要考虑其核定价格,除非题目给出了市场零售价,此时可以计算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零售价/(1+35%)。40、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41、 买卖股票目前是暂免个人所得税,而在持有股票期间取得的股息则是减半征收。转让所得和持有期间取得的所得是不同的。42、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43、 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②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44、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45、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图书、保值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3%。※印刷企业如果不是自行购买纸张,只提供印刷劳务,就应该按17%征收增值税。(注意今年考点会涉及)46、 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47、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一)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二)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三)图书、报纸、杂志;(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另外,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也为13%。48、 返还利润是作为价外费用,征的是销项税;平销返利冲的是进项税金和进货成本。49、 委托代销货物过程中,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今年教材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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