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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济学自考重点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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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销量上升 销量上升26.不该承接这项业务27.这道题请参考一下内容:规模收益类型的判定我们可以从生产函数的代数表示式来判定该生产函数规模收益的类型。假设在一个一般的生产函数Q=f(x,y,z)中,所有投入要素都乘上常数k,即所有投入要素的量都增加k倍,会使产量Q增加h倍。也就是说,�hQ=f(kx,ky,kz)�那么,根据h和k的值的大小就可以判定该生产函数规模收益的类型。如h<k,表明该生产函数为规模收益递减;�h=k,表明该生产函数为规模收益不变;�h>k,表明该生产函数为规模收益递增。�假定生产函数为:Q=2x+3y+4z。如果所有投入要素都增加k倍,那么:�hQ=2(kx)+3(ky)+4(kz)�=k(2x+3y+4z)�在这里,h=k,故Q=2x+3y+4z这一生产函数属于规模收益不变。�假定生产函数为:Q=x0.4y0.2z0.8。如果所有投入要素都增加k倍。那么:�hQ=(kx)0.4(ky)0.2(kz)0.8�=k1.4x0.4y0.2z0.8��在这里,h=k1.4,所以,h一定大于k(假定k>1),说明这一生产函数的规模收益是递增的。�但是有的生产函数,无法辨认其规模收益的类型。例如,有生产函数Q=x�2+y+a。如果所有投入要素的量都增加k倍,得:�hQ=k2x2+ky+a�在这个代数式中,我们无法把k作为公因子分解出来,因而无法比较h和k的值的大小,从而也就无法辩认其规模收益的类型。�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判定某生产函数规模收益的类型的一般方法如下:�在有的生产函数中,如果把所有投入要素都乘上常数k,可以把k作为公因子分解出来,那么,这种生产函数就称齐次生产函数(Homogeneous Production Function)。凡属齐次生产函数,都有可能分辨它规模收益的类型。方法是把所有的投入要素都乘以k,然后把k作为公因子分解出来,得:�hQ=knf(x,y,z)�式中,n这个指数可以用来判定规模收益的类型:�n=1 说明规模收益不变;�n>1 说明规模收益递增;�n<1 说明规模收益递减。28.太麻烦,不高兴算了29.又是算的。。。ORZ困了,睡觉了,下次有空再来回答 呵呵

1、对于自学考试来说,全书都有考点,并不能说哪些是重点,应该全书都要掌握。2、《经济学》有严密的理论体系,书中前面部分一般是基础,特别要深度理解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如需求与供给;微观经济学部分,如生产与销售、垄断与竞争等理论是重中之重,再后面的宏观经济学,如国民收入、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等,也是重要内容。其他的内容,如国际贸易、国际收支、经济发展等内容相比可能次重。3、《管理经济学》可以说是《经济学》的后续专业课程,是在学习了经济学基础之后,探讨市场供求运行机制、需求分析和需求估计、生产决策分析、成本利润分析、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定价、投资决策、企业分析决策等。如果没有经济学的基础,直接学习管理经济学,相对难度会大些,但不是说一定会变得很难学。4、学习没有多大的好方法,只要要多看书多理解,适当习题。经济学这门课程是需要研读方式,不能为了学习速度而粗览式阅读的,这样对掌握知识,通过考试是不利的。

第一章 绪论(基本原理和方法)(1)管理经济学的概论(2)稀缺规律资源的稀缺性同人类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从而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人类最大的需要。(3)管理经济学主要理论①需 求理论、生产理论、成本理论、市场理论需求理论:分析不用价格水平的产品的需求量,以及在价格收入和相关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的需求改变率。生产理论:生产组织形式的选择和生产要素的组合。成本理论:各个不同成本的性质,成本函数,规模经济的选择最佳产量的选择。市场理论:在不同性质的市场条件下。企业选择的行为能够达到怎么样的预期目标。人类的需求促使了生产什么,生产的成本,决定了市场的需求量,价格的制定。(4)管理经济学基本分析方法①边际分析法:决策思想:向前看,面向未来。②沉没成本:决策原则:不予考虑,定义:过去已经支付且无论如何不能收回的费用按协议将来必须支付的费用。③增量分析法:定义:增加的收入—增加的成本=增加的利润(△收入—△成本=△利润)增加的=决策后—决策前=9651;TR—△TC=△TN④边际分析法支出和增加的收入相比较,二者相等时为临界点,也就是投入的资金所得到的利益与输出损失相等时的点。Mπ=MR+MCMR:边际收入,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的销售量所引起销售收入总额的变动数。MC:边际成本,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Mπ:边际利润,产品的销售收入与相应的变动成本之间的差额。

每次复习时,先不忙看书,而是把老师讲课的内容(包括思路)回想一遍,概念、公式及推导方法先默写一遍,然后再和课本、笔记相对照,哪些对了,哪些错了,哪些忘了,想一想为什么会错、会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看书学习,必然留下深刻印象,经久不忘。这种回忆,既可检验课堂听课效果,增强记忆,又使随后看书复习重点明确、有的放矢。对于课后复习来说,确能深化理解,强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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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中最重要的理论是:管理学十大经典定理。具体如下:一、素养1、蓝斯登原则:在你往上爬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梯子的整洁,否则你下来时可能会滑倒。2、卢维斯定理 :谦虚不是把自己想得很糟,而是完全不想自己。3、托利得定理: 测验一个人的智力是否属于上乘,只看脑子里能否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而无碍于其处世行事

书后面有考试大纲,那些要求领会,识记,应用的都是重点,但也不能说明其它的就不重要了,这些只是出到名词解释和问答分析题概率高点,其它的会出选择题。建议你去看下历年的自考试卷,肯定有好处,每次都有几道题目在以前的试卷上出现过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管理与管理学1. 识记:(1)管理的概念:(P5)管理是指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2)管理的基本职能:(P6)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2. 领会:(1)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蔡P5)管理学的一般规律。(2)管理二重性:(蔡P15)与生产力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和与生产关系相关联的社会属性。(3)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种艺术:(蔡P3)科学性:A、管理是有一定的规律可以遵循的;B、管理要以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为指导。艺术性:在管理实践中,必须灵活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经验和技巧都很重要。统一性:在管理中,科学性与艺术性相辅相成。(4) 管理者的角色:(P7)A、人际角色: a代表人 b 领导者 c联络者;B、信息角色: a监督人 b传播者 c发言人;C、决策角色: a企业家 b冲突管理者 c资源分配者 d谈判者(5) 管理者的技能:(P8)a 技术技能 b人际技能 c概念技能(二)、管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1. 识记:(1) 霍桑试(实)验:(P18)是指梅奥作为一位心理学家和管理学家,他领导了1924——1932年在芝加哥西方电器公司霍桑工厂进行的试验。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作场所照明试验;第二阶段,继电器装配室试验;第三阶段,大规模访谈;第四阶段,接线板接线工作室试验。梅奥在总结霍桑试验成果的基础上写出了《工业文明中的人的问题》一书,并于1933年出版。梅奥开创了人际关系学说,并为后续的行为科学理论奠定了基础。人际关系学说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2、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3、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工人的工作态度以及他和周围人的关系。(2) 学习型组织:(P22)是指具有持续不断学习、适应和变革能力的组织。彼得圣吉认为,判断一个组织是否是学习型的组织,具有以下四条基本标准:1、人们能不能不断检验自己的经验;2、人们有没有生产知识;3、大家能否分享组织中的知识;4、组织中的学习是否和组织的目标息息相关。(3) 核心资源:是指有价值的、稀缺的、不完全模仿和不完全替代的资源,它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4) 核心能力:是组织内的集体知识和集体学习,尤其是协调不同生产技术和整合多种多样技术流的能力。2. 领会(1)泰罗科学管理理论要点:(P13)a、工作定额 b、标准化 c、能力与工作相适应 d、差别计件工资制 e、计划职能与执行职能相分离(2)亨利·法约尔一般管理(组织管理)理论要点:(P15)五项职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六种基本活动:技术活动、商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管理活动。14条原则:1:分工2:权力与责任3:纪律4:统一指挥 5:统一领导6: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7:报酬合理8:集权与分权9:等级链与跳板10:秩序11:公平12:人员稳定13:首创精神 14:集体精神。(3)马克斯·韦伯行政组织管理理论要点:(P17)韦伯认为等级、权威和行政制是一切社会组织的基础。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具有8个特点。(4)人际关系学说要点:a、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b、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c、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工人的工作态度以及他和周围人的关系。(5)现代管理理论主要学派(数量管理理论、系统管理理论、权变管理理论、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学习型组织理论、核心能力理论)的基本观点。a、管理科学学派(数量管理理论)(P20)以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成果为手段,运用数学模型对管理领域中的人、财、物和信息资源进行系统的定量分析,并作出最优规划和决策的理论。b、系统理论(系统管理)学派(P21)是指运用系统理论中的范畴、原理,对组织中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特别是组织结构和模式进行分析的理论。组织是一个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要素构成的系统在一定的环境下生存,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c、权变理论学派(P21)强调在管理中要根据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随机应变,针对不同的具体条件寻求响应的最合适的管理模式。d、学习型组织理论(P22)是指具有持续不断学习、适应和变革能力的组织。学习型组织的理论以彼得圣洁的五项修炼为基础。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五方面修炼途径: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学习型组织与传统型组织具有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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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自考重点笔记整理

报考时,一般来讲,不要先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考两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即非公共课),这样一旦当您本次专业课不及格时,而下次考试该课程又没有,这样,您就可以报考公共课来补上,而不会出现什么课程也不能报的尴尬局面。又同时加快了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进程 . 答案补充 自考无入学考试,有自学和助学两种学习方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约16门左右).毕业发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大学毕业证书(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办盖章).教学一般与主考院校关系不大.自考助学单位一般都是私立的助学机构.自考不是全日制,最多全天上助学班的课.一般自己学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自考办)报名即可.若你想学习省心,且能过得轻松点(有人帮你报名,有人辅导,有人给你复习资料等),参加当地助学班即可.当然要交不少学费.学习方式可选择全天上课,晚课等方式.自考学习需要时间和毅力.最短时间为二年以上. 自考难,成考容易多了. 一般选高校各系部主办或长期主办自考助学的单位的质量能有所保证. 答案补充 自考是有一定的难度但不是特别的难自考的考试内容很广,但并不深所以只要你把书上的内容看透了,过关不问题的我就是自考毕业的如果感觉自已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差,可以看看你们那里有没有自考的辅导班,有的话,可以参加学习下作用嘛不是太大,想过关主要是靠自己,辅导班只起辅助作用,不要抱太大希望在上面加油. 答案补充 以前修过的课程不需要修.... 答案补充 都一样,找工作无非集中方式:1,通过学校找,毕业证影响就不是很大。2,通过招聘大会,人才市场找:就是纯粹个人能力了。3自己出去找,看你运气了,国企对统招待遇好。民企对自考待遇高。 答案补充 说来说去,都是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端,只能认命了... 答案补充 应该是要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问自考主办方....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第二节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一、GATS的法律体系 GATS的法律体系由GATS的正文、GATS的附件、各成员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表和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分所构成。 GATS的正文包括前言及6个部分共29个条款。 (一) GATS的正文 第一部分:协定的适用范围和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及机密信息的披露、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国内法规、承认、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商业惯例、紧急保障措施、支付和转移、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补贴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协定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具体; 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包括具体的谈判、具体减让表和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 主要规定了磋商、争端解决和执行、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规定了成员方可拒绝给予协定项下利益的若干情况,对协议中的关键词语下了定义,指出附件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二) GATS的附件 GATS的附件是协定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三)成员方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表包括水平和具体。 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 (一)最惠国待遇义务及其例外 GATS第2条规定: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例外: 第一, 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义务豁免的申请应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出并由其在90天内考虑后向部长会议提交一份报告,部长会议应以3/4的多数成员作出决定。 第二, 边境地区交换服务的例外。 一成员对邻国提供了优惠待遇可不必依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第三,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 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第四, 政府采购例外。 一成员以政府运作为目的而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这种服务不是为了商业性转售,或在用于商业性销售的服务提供中使用,该项采购服务则不受最惠国规定的影响。 (二)透明度义务及例外 GATS第3条对透明度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各成员应尽如下义务: 第一,每一成员立即或至迟措施生效之时公布有关或影响协定的实施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 第二,每一成员采用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政准则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行政准则的任何变更,都应立即并至少每年一次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三,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就以上措施提出具体资料的要求应立即予以答复; 第四, 每一成员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发展中国家成员经同意可处长一些)设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方便其他成员查询上述措施的执行及索取具体资料。 透明度义务的例外,即任何成员对那些一旦披露即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安全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或个人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则可以不予披露。 (三)国内法规合理性义务 要求:首选,各成员在已作出具体的部门中,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的措施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次,各成员应维持或尽快设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根据受影响的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补偿。再次,任何成员实施的有关资格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最后,各成员的主管机关在对已作出具体的某项服务进行批准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有关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1.市场准入 对于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 一成员不得在其境内或某一地区维持或采取的六项措施,除非有关措施已在表中列明。这些措施:(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值;(3)限制服务业务的总数或服务产出总量;(4)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用自然人的总数量;(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形式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6)以限制外国股权的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每一成员在其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依该表列明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GATS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并不当然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方在其表中所列的部门,这显然是一项有限制的国民待遇规定。其次,GATS的国民待遇规定,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以“超国民待遇”,即高于国民的待遇。 (五)逐步自由化 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适当的灵活性,允许其少开放一些部门或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其市场准入。 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自然人流动问题 (二)关于空运服务问题 (三)关于金融服务问题 (四)关于电信服务问题 (五)关于海运服务问题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 第四节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 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待遇标准的规定 一是有条件开放市场原则。二是互惠对等原则。 (二)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主要由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 (一)的部门和分部门 中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的11个大类仅了9类。 第8类健康与社会服务和第10类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尚未作出。 (二)水平 水平是指表中列明对外开放的所有部门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个方面对外资开放的程度。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经济法学自考重点笔记整理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 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 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 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 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考《经济法概论》重点学习资料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的产生和类型 1,法的产生根源: 法是随着私有制财产和阶级划分的出现以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法的四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3,*法是阶级、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4,@法的前三种历史类型与最后一种的社会主义法有本质区别:前三者均属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是最新、最高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是真正体现工人阶段和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二,法的本质和定义 1,法的本质: 阶级性, 社会性, 社会职能。 法的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3)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统治阶级意志,体现为规范文件,是人们发布遵守的行为规则。 2,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3,*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但同时也具有社会性和社会职能。 三,法的渊源和结构 1,我国法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2,*法律规范构成的三个要素: 假定, 处理, 制裁 3,法律规范的种类: 按表现形式分类: A.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 4,*在法的渊源之外的其他个人的讲话、意见、法学著作、判例、习惯等,都不是法。 5,@现行经济法律的某一条款中有哪些法律规范要素? 四,法与政策、道德的关系 1,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 密切联系:政策是法的灵魂,是法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有法无规定时,更需要运用政策。同时,政策实现也靠法。 区别: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规范性,稳定性。有国家强制性保证实行,违反时要受到国家制裁。政策可根据形势变化而修正。 2,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一致性:都是一种行为规则,社会规范,两者在基本精神,任务和作用上都是一致的。 区别:在剥削阶级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阶级的道德,道德与法的产生和存在,调整对象和范围,表现形式以及强制力方面都不同。 3,*法与政策的关系实质上是国家和党的关系: (见书 9 页) 4,*法与道德的关系在阶级社会内有不同的表现: 五,法人和法人制度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权利能力—-企业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行为能力—-企业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4,*法人和法人制度 5,*我国必须运用法人制度 6,*法人的独立性 六,代理制度 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有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特征: 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自主地进行代理行为。 C.代理人是代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3,*代理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4,*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依照委托代理协议,各自享受权利,承担责任。 七,所有权制度 (所有制——对生产资料占有和支配的经济制度。) 1,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上层建筑。 所有权的性质: 绝对性; 排他性。 2,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和处分的权能。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上面说的《一考通》教辅不错,可以参考,命中率挺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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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其他好的方法的,只能是多看教材内容,多理解;必要时动动手练习(计算)一下。2、首先不要有畏难情绪,要自信,您难看懂,别人可能也是这样的。3、去找找,网上有没有这门的课件,有的话可以去听一下。4、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读出声音来。 5、以下自学方法(供您参考之用):首先,“静则成”,首先心境要“静”。不要浮躁。其次,就是耐心坚持了,学习本身是枯燥的,那就要一定毅力、克制力,让自己坚持下去。不要偷懒、放松要求。然后,培养自学兴趣、自学热情,学着学着,总有一点感兴趣的东西,就抓住它,不管是否是重点,多看看,多想想;用获得的自考成绩,来激起自己的自学热情!最后,养成自学习惯。每天或多或少,看点自考教材与内容,做到“功”道自然,这样高的自学境界就出来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不行的。

答案捏???

青岛自考物流管理本科代码:120601,主考院校为青岛大学。该专业限行业协会指定助学院校注册考生报考。 具体课程如下: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7725 物流规划、00055 企业会计学、00015 英语(二)、00067 财务管理学、03364 供应链物流学、02628 管理经济学、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7724 物流系统工程等,该专业还有一些实践考核课程,具体课程目录请登录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自考课程学习如何安排 一、学习总体安排: 1、把近1年的考试计划拿到手,分上下半年,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计划毕竟是计划,不可能完全和现实一致,但是有了上述的安排,相信可以克服很多盲目性。 2、课程的难度和学分成正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安排自己的学习。 3、公共课尽量放在后面考,一般公共课是上下半年都开考的,关键时刻可以起到调节作用,比如自己要考的专业课没有开考,就不必空等半年了。 二、具体学习程序 在报考前购买教材和模拟试卷--看书(精读,从头至尾一字不落)--对照大纲再看一遍教材(主要看大纲规定的重点)或者是到网上找笔记看--考前做模拟试卷--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管理学原理自考教材笔记,管理学原理重点笔记大一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专升本的考试的管理学原理有不有重点!专升本的考试的管理学原理有重点,介绍如下:本考试要求考生具备识记、领会和应用能力。识记指识别和记忆管理学原理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中规定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领会指正确领会管理活动的内在规律,把握管理职能对各种组织的重要作用,具体理解管理的原理、概念、目的、性质、内容和方法。应用指运用全面的、发展的、系统的观点以及所学的管理理论,去观察和分析现实的管理问题,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四、考试内容第一章管理概述一、考核知识点管理概念与意义管理的性质管理者角色与技能管理职能二、考核要求管理概念与意义1、识记:管理的概念。2、领会:管理概念的多种表述。研究管理的意义。3、应用:联系实际说明管理的重要性。管理的性质1、识记:管理二重性的含义。2、领会:掌握管理二重性质的现实意义。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管理角色与技能1、识记:管理者的主要角色类型。管理者应掌握的基本技能。2、领会:不同层次管理者应重点掌握的技能。管理职能1、识记:管理的基本职能。第二章管理思想的演进一、考核知识点中国管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西方早期管理思想的形成西方的古典管理理论西方的行为科学理论现代管理思想的新发展二、考核要求中国管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1、领会: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及评价。西方早期管理思想的形成1、识记:早期有代表性的管理思想家。西方的古典管理理论1、识记:例外原则。2、领会: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要点。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要点。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要点。3、应用:古典管理理论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西方的行为科学理论1、识记:经济人与社会人。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2、领会:梅奥及霍桑试验。人际关系学说的主要内容。3、应用:行为科学理论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现代管理思想的新发展1、领会:Z理论、企业文化理论、企业再造、学习型组织。现代管理思想的发展趋势。第三章管理原理一、考核知识点原理与管理原理权变原理系统原理人本原理效益原理可持续发展原理二、考核要求原理与管理原理1、识记:管理原理概念。权变原理1、识记:权变原理的含义2、领会:权变原理的运用。系统原理1、识记:系统概念、特征。2、领会:系统原理的内涵。人本原理1、识记:人本原理的含义。2、领会:人本原理的应用。效益原理1、识记:效益概念。2、领会:效益原理的应用。可持续发展原理1、识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2、领会:可持续发展原理在管理中的应用。第四章计划工作一、考核知识点计划的内涵计划的类型计划编制程序计划的实施二、考核要求计划的内涵1、识记:计划的概念。计划工作的概念。2、领会:计划工作的特征。计划工作的任务。计划工作的要求。计划的类型1、识记:计划的类型。计划编制程序1、识记:计划编制程序。计划的实施1、识记:目标管理的概念与特点。2、领会:目标管理过程及其局限性。滚动计划法基本思想。第五章决策一、考核知识点决策的内涵与类型决策的原则与影响因素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方法二、考核要求决策的内涵与类型1、识记:决策的概念。决策的类型。决策的原则与影响因素1、识记:决策的原则。决策的影响因素。决策的过程1、识记: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方法1、领会:集体决策方法。第六章组织设计一、考核知识点组织与组织工作组织设计的任务与原则组织设计的影响因素管理宽度与组织层次集权与分权直线与参谋组织结构类型与选择二、考核要求组织与组织工作1、识记:(1)组织的含义。(2)组织工作的含义。组织设计的任务与原则1、领会:组织设计的任务与原则。组织设计的影响因素1、领会:组织设计的影响因素。管理宽度与组织层次1、识记:管理宽度、组织层次的概念。2、领会:层次产生的原因。影响管理宽度的因素。集权与分权1、识记:(1)职权、集权、分权的含义。2、领会:(1)影响集权与分权的主要因素。(2)过分集权的弊端。(3)分权的实现途径。直线与参谋1、识记: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含义。参谋职权的类别。2、领会:直线与参谋的矛盾。正确发挥参谋作用的注意事项。组织结构类型与选择1、识记:组织结构的各种类型。2、领会:各种组织结构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组织结构发展的趋势。3、应用:分析组织的组织结构形式。能对各种不同类型组织结构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这些结构形式的适用条件。第七章人员配备一、考核知识点人员配备的任务与原则(二)人员的选聘(三)人员的考评(四)人员的培训二、考核要求人员配备的任务与原则1、识记:人员配备的含义。2、领会:人员配备的任务。人员配备的原则。(二)人员的选聘1、识记:(1)选聘要求。(2)选聘方法。(3)选聘程序。2、领会:外部招聘和内部提升的优缺点。3、应用:分析组织人员选聘情况。(三)人员的考评1、识记:(1)考评的定义和作用。(2)考评的要求。(3)考评的方法。(4)考评的程序。2、应用:分析组织人员考评情况。(四)人员的培训1、识记:(1)培训的目的与作用。(2)培训的内容。(3)培训的方法。(4)培训的程序。2、应用:分析组织人员培训情况。求湖北自考工商企业管理本科最新的管理学原理和财务管理学这两科笔记,万分感激! 求湖北自考工商企业管你是报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吧,这个专业很简单的。自考管理学原理难么50关于自考机构那个好,根据经验培训机构都差不多,机构都是集中上课,做题,划考点。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学习。端正心态。自考不难考试。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哪位兄弟有管理学笔记?周三多的管理学原理笔记或习题你最好找在开这门课的熟人或者同学,嘿嘿 我也想要这门课的笔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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