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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自考本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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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自考本科要求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 文化基础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思想史。专业课、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选考科目有:对外经济管理概论、国际金融、世界市场行情、公共政策。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经济学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其他没有要求,你可以登录海南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

经济学自考本科考试科目包括: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世界市场行情、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计量经济学、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经济思想史等考试科目。 从考试科目上来看,经济学会涉及到线性代数,金融学,英语等科目,这些科目对于很多考生来说都是噩梦的存在,如果数学英语基础较差也没有什么专业基础的话,想要通过经济学自考本科的考试难度还是很大的。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工程经济类自考本科报考要求

自考本科报考二建的年限是2年,取得自考本科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2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二级建造师考试条件具体如下:

考全科: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免二科: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免一科: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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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不需要前置学历,不管是小学毕业、初中毕业还是高中毕业,都可以报名自考本科。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考本科报考条件及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自考本科。2.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3.想要报考自考本科但还未持有专科文凭的考生,可以选择成人专科和自考本科同时报考,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同时拿到两个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可以选自考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类别,可以选择的专业非常的广泛,目前热门专业包括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学前教育等。1、文史类:新闻学、商务英语、广告学、英语、秘书学、汉语文言文学。2、理工类:植物科学技术、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数控技术、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心理学、心理学、铁路运输工程、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软件。3、经管类: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物流管理、投资理财、经济学、金融、工商企业管理(工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现场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管理、会计。4、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园林。5、教育类: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6、医学类:药物制剂、畜牧兽医、药学与药品营销、社区护理学、中药学。7、法学类:行政法、公安管理、法律、经济法学。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成人自考经济学有什么要求

一般来说,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层次以上(本科、研究生)的毕业生,都可以接考自考本科专业。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成人自考要什么条件(成人自考本需要什么条件)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成人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成人自考本科条件1、凡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不限制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宗教信仰等都可以参加成人自考。所以,具备中国国籍、有居民身份证且学历否和一定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报名参加成人自考本科即可。2、参加成人自考本科的学生学历需要达到专科要求。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对于没有获取专科证书的学生,需要先获取专科证书,在报考成人自考本科。考生专科跟本科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不同省份对考生的学历认证不同。有的省份在申请毕业前应通过专科前置学历认证,此时不需要提交专科毕业证,有的省份则必须提交专科毕业证。成人自考报名条件1.凡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不限制性别、年龄、民族还有现在的所持有的学历,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到时可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了。2.报考成人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4.有一些已经停考的专业,只有现在在籍的考生才可以报考,报考的具体事项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报考。5.最后在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时候,是必须要上交自己的专科毕业证原件的,不然,学校是不会给你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另外一点就是,学校在读的专科生也是可以报考成人自考本科的,同样,在领取本科毕业证的时候需要持有专科毕业证。成人自考本科条件自考本科条件: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来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自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2113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5261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4102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本科段的具体1653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成人自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报考条件:

1、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2、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报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自考毕业证书外壳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时间地点:

考试的时间都是在周六周日。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山东等省市实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分别在这四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试,一天两场;

另一类是以上海等省市实行的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试,分别在这两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试。

笔试:一般在报名的自考办所在辖区的各所中小学校内。

实验、上机类:有主考院校与自考办协商,一般在所报专业主考院校内的相关专业的系(学院)的实验室、机房。

扩展资料

考试机构:

中央:

(一)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二)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 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三)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地方: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挑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任务是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设高教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的工作由省考办主管。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人自学考试

一、本科成人自考申请要求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本科成人自考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成人自愿申请,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参加高等学校自学考试,考取高等学历证书的学习方式。本科成人自考申请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年龄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成人本科自学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科成人自考的学生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不满23周岁,且自学考试前至少要满足报名时的年龄要求。2.学历要求申请本科成人自考的学生,必须具有高中学历或以上学历,且参加本科成人自考的学生,在报名时应提交本科学历证书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3.工作经历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成人本科自学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科成人自考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且工作经历不低于两年。4.其他要求除了上述要求外,参加本科成人自考的学生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要求,如报考学校要求的政治考试成绩、报考学校要求的入学考试成绩等。二、本科成人自考考试内容本科成人自考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必修课程,即学生必须参加考试的课程;二是选修课程,即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参加考试。1.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是指学生必须参加考试的课程,一般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文科通识等。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参加考试。一般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法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三、本科成人自考考试时间本科成人自考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的3月份到7月份,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各省市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经济法学原理的大纲要求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01C1301)法律(本科段)

00004 毛思想概论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167 劳动法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00227 公司法 4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0230 合同法 4

00211 法理学(一) 7

00212 宪法学(一) 4

00242 民法学 7 加考课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00245 刑法学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0249 国际私法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0855 婚姻家庭法(一) 3

00169 房地产法 3 9门选考3门

00233 税法 3

00256 金融法(一) 4

00257 票据法 3

00258 保险法 3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0015 英语(二) 14 3门选考1门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10051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0

你好,每个自考学科的考试数量都不一样也都差不多,物流自考是13科,经济法也差不多,具体的你去当地自考招生办问就可以了。

0231市场竞争法概论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258保险法 0226知识产权法 0232国际投资法 青大和山经的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要求

首先确定一下你要学的专业。自考是不区分学校的,外经贸的主考专业是国际贸易和物流管理。参加北京自考流程:报考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全部课程,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位。毕业论文一次通过,且论文成绩优良,获得相应的学科学位。如果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还可能有特殊要求,考生自己要了解清楚。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现场报名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报考注意事项1、每次考试详细报名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首先在网上准确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再选定报考专业、报考相关课程,缴费成功后将获得正式准考证号,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或不缴费的新生注册信息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照相手续的新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时须先选择考试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 4、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 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要求是什么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成人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要多少钱,学多久,要申请初级,中级,高级吧!有什么限制。

能啊,算是同等学历的,初试是一样的,不过复试一般要加试一到两门科目,具体要看各高校的招生简章。如果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那么希望你点击“采纳”

  • 索引序列
  • 经济学自考本科要求
  • 工程经济类自考本科报考要求
  • 成人自考经济学有什么要求
  • 自考经济法学原理的大纲要求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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