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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自考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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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自考知识点归纳

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

是经济学专业,还是经济法(这是一个法律单科)。没听说过。上自考网查下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 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金融法(一)(4) 3、保险法(3)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5、企业法(4) 6、知识产权法(4) 7、国际投资法(4) 8、海商法(5) 9、市场竞争法概论(4) 10、证券法(3) 本专业为山东省学分试点专业,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考生从规定范围内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考试通过的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课程选考范围:已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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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自考知识点归纳图

金融法自考必背知识重点如下:

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

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

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

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

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

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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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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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自考知识点归纳总结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自学考试有一定的难度,原因在于所学专业的考试课程较多,所有科目合格通过后才能毕业。但是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基础较巩固,对他们来说是比较好过的。自学考试好不好过,主要还是要看自考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条件。如果自考生的学习基础较巩固,而且离开学校时间不久,日常用于学习的时间较多,那么自学考试对于此类考生来说难度并不大,只要坚持做好平时的复习,在考试时放松心态,以平常心对待考试即可。 金融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学习金融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 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 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 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这里的重点突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贷款法律制度、信贷担保法律制度等等。 (二)是各章重点。每章的具体内容较多,但各章有各章的重点问题。 如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一章中,其重点是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等。再如第七章储蓄管理法制制度,重点是第三节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第四节《储蓄管理条例》。 (三)是具体的重点问题。 如担保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及资产运用业务的基本内容、外汇管理的基本内容等等。 (四)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 金融本身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会起到加速或抑缓的作用。制订金融法的目的就在于使金融活动纳人法制的轨道,学习金融法的目的。则是通过学习,以理论指导实践。加上金融体系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就要学员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好金融法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出题点。但由于自学考试测试的实际问题是不固定的,这就要求学员更全面地了解有关具体规定。为帮助大家学习金融法课程,下面就各章重点及难点问题作一简单提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金融法自考必背知识重点如下:

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

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

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

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

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

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

经济法学原理自考知识点归纳汇总

报考时,一般来讲,不要先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考两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即非公共课),这样一旦当您本次专业课不及格时,而下次考试该课程又没有,这样,您就可以报考公共课来补上,而不会出现什么课程也不能报的尴尬局面。又同时加快了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进程 . 答案补充 自考无入学考试,有自学和助学两种学习方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约16门左右).毕业发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大学毕业证书(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办盖章).教学一般与主考院校关系不大.自考助学单位一般都是私立的助学机构.自考不是全日制,最多全天上助学班的课.一般自己学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自考办)报名即可.若你想学习省心,且能过得轻松点(有人帮你报名,有人辅导,有人给你复习资料等),参加当地助学班即可.当然要交不少学费.学习方式可选择全天上课,晚课等方式.自考学习需要时间和毅力.最短时间为二年以上. 自考难,成考容易多了. 一般选高校各系部主办或长期主办自考助学的单位的质量能有所保证. 答案补充 自考是有一定的难度但不是特别的难自考的考试内容很广,但并不深所以只要你把书上的内容看透了,过关不问题的我就是自考毕业的如果感觉自已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差,可以看看你们那里有没有自考的辅导班,有的话,可以参加学习下作用嘛不是太大,想过关主要是靠自己,辅导班只起辅助作用,不要抱太大希望在上面加油. 答案补充 以前修过的课程不需要修.... 答案补充 都一样,找工作无非集中方式:1,通过学校找,毕业证影响就不是很大。2,通过招聘大会,人才市场找:就是纯粹个人能力了。3自己出去找,看你运气了,国企对统招待遇好。民企对自考待遇高。 答案补充 说来说去,都是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端,只能认命了... 答案补充 应该是要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问自考主办方....

金融法自考必背知识重点如下:

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

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

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

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

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

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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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学知识点归纳

宏观经济学自考重点: 1.国内生产总值:指一个经济社会在某一给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2.国民生产总值:(简称GNP)衡量一个国家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总值的综合经济指标。它是指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3.个人可支配收入:一个国家所有个人(包括私人非营利机构)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实际得到的可用于个人开支或储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4.一般价格水平:产品市场上的物价总水平。 5.失业率:失业人口与劳动人口的比率。 6.边际消费倾向:每增加一元收入所增加的消费部分。 7.边际储蓄倾向:储蓄曲线上任一点上的储蓄增量对收入增量的比率。 支出乘数:总支出的变动所引起的国民收入变动与支出最初变动量的比值。 8.货币的交易需求:出于交易动机(指个人和企业需要货币是为了进行正常的交易活动)的货币需求。 9.IS曲线:在产品市场达到均衡时,收入和利率的各种组合的点的轨迹。在两部门经济中,IS曲线的数学表达式为,它的斜率为负,这表明IS曲线一般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10.LM曲线:表示在货币市场中,货币供给等于货币需求时收入与利率的各种组合的点的轨迹。LM曲线的数学表达式为,它的斜率为正,这表明LM曲线一般是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 11.挤出效应:指政府支出增加所引起的私人消费或投资降低的经济效应 12宏观经济目标: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13充分就业:指的是工作机会与失业人口数量相同的状态。 14.财政政策:政府变动税收和支出以便影响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 15货币政策:政府货币当局即中央银行通过银行体系变动货币供给量来调节总需求的政策16.自动稳定器(内在稳定器):指经济系统本身存在的一种会减少各种干扰对国民收入冲击的机制,能够在经济繁荣时期自动抑制通胀,在经济衰退时期自动减轻萧条,无须政府采取任何行动。 17.货币创造乘数:不考虑超额准备金时,它是法定准备率的倒数;考虑超额准备金时,它是法定准备率加上超额准备率的倒数。 18.基础货币: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总额(包括法定的和超额的)加上非银行部门持有的通货(硬币和纸币)(由于它会派生出货币,因此是一种高能量的或者说是活动力强大的货币,。故又称高能货币或强力货币)。 19法定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准备金为法定准备金,法定准备金占银行全部存款的比率成为法定准备金率。指以法律规定的商业银行对于存款所必须保持的准备金的比例 20.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21.再贴现率:是商业银行将其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的预扣利率。 22.奥肯法则:失业率每高于自然失业率1个百分点,实际GDP将低于潜在GDP2个百分点。 23.需求拉动通货膨胀(超额需求通货膨胀):指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所引起的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显著的上涨。 24.成本推动通货膨胀(成本通货膨胀或供给通货膨胀):指在没有超额需求的情况下由于供给方面成本的提高所引起的一般价格水平持续和显著的上涨。 25结构性通货膨胀:在没有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的情况下,只是由于经济结构因素的变动,也会出现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上涨。 26菲利普斯曲线:经济学家菲利普斯给出的关于工资变化率和失业率之间的经验性关系:失业率与工资上涨率之间具有反向关系。通常用通货膨胀率来代替工资上涨率。 27.货币需求是指社会各部门在既定的收人或财富范围内能够而且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的数量。(人们宁可牺牲持有生息资产会取得的收入,而把不能生息的货币政策保持在手边。) 28.投机性货币需求是指人们为了避免由于未来利息率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资产损失或增加资本利息,及时调整资产结构而形成的对货币的需求。 29.灵活偏好陷阱:当货币需求变得具有完全的利息率弹性,即在某一较低的利息率水平下,人们预期利息率不会再下降而会上升,从而持有债券竟会遭受损失,这是人们对货币需求变得无限大,因而无论实际货币供给如何增加也不会是利息率在下降。 30.恩格尔曲线:反映的是所购买的一种商品的均衡数量与消费者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 31.投资陷阱:投资的利率调节与传导是国民收入决定的重要机制。根据凯恩斯投资函数理论,投资是利率的减函数,即利率越低投资越多,利率越高投资越少,由于利率调节与传导机制的存在,投资的增减变化取决于投资的利率弹性。 62.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混合使用的政策效应:政策混合产出利率1)膨胀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不确定上升2)紧缩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不确定3)紧缩性财政政策和膨胀性财政政策不确定下降4)膨胀性财政政策和膨胀性财政政策增加不确定 充分就业:在广泛意义上是指一切生产要素(包含劳动)都有机会以自己原有的报酬参加生产的状态。 失业率:指失业者人数对劳动力人数的比率。 劳动力参加率:劳动力与人口的比率。 摩擦失业:志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造成的短期、局部性失业,如劳动力流动性不足、工种转换的困难等所引致的失业。 非自愿失业:指愿意接受现行工资但人找不到工作的失业。 自愿失业:指工人不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而形成的失业。 结构性失业:指经济结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失业。可看作是摩擦性失业的较极端的形式 周期性失业:指经济周期中的衰退或萧条时因需求下降而造成的失业。 自然失业率: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让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作用时,总需求和总供给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失业率。 通货膨胀:指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供远小于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经济很多时候是被作为一个衡量社会发展的标准,而随之其发展的也会产生相应的学问知识,也会产生相应的专业,那么在自考本科中,自考经济学也是一个比较受人关注的学科了,其具体的课程如下:自考经济学课程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综合英语(四)、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金融、世界市场行情、公共政策。以上就是自考本科经济学需要考试学习的一些课程了,自学考试需要考到的比较多,并且这个专业还涉及到一些数学考试,复习起来可能相对的有一定难度,所以比较适合数学基础好的同学报考。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经济学常识的知识总结 就是央行印多点钞票,让市场上多点钱。例如,一个国家生产力是可以生产1000个汽车,每个汽车=1块,这个国家就有了1000块。这时,如果再印多1000块(量化宽松),这个国家就有了2000块,但是,生产力还是1000个汽车,那么现在每辆汽车就等于2块了。 就是说以前你工资是3000块,花一块就可以买到1量车,现在工资不变,还是3k,却要花2块买一辆车。那你的生活不就越来越辛苦了吗。 你懂这个就可以了: 其实都是从这边”经济能量守恒“来的:MV=PQ , M指货币供应量,V指货币周转率,P指商品价格(也叫物价总水平),Q指商品总量。 当市场化发展到一个稳定阶段后,V可以看作是常量,不必考虑。那么如果M的增长率超过Q的增长率,P就会增长,也就是通胀。通胀的定义就是:货币超发(即M/Q增长),或者物价总水平P上涨,二者是一回事。 2.选修·经济学常识 知识点归纳 最高分悬赏 《经济学常识》学案(完整归纳版)专题一 古典经济学巨匠的理论遗产1、斯密的理论贡献(1)斯密的理论产生的背景18世纪中期,英国“圈地运动”的加速、对殖民地掠夺的加剧和科技进步的加快,推动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加快发展。 但受重伤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影响,束缚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观念和政策依然存在。工业资产阶级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支持。 (2)斯密的经济学目的及财富的含义①斯密的经济学目的一是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二是给国家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②财富的含义包括一国生产的所有商品,它只能来自生产领域。 (3)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斯密科学地认识到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但未能认识到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交换价值。他的观点看到了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的。 但颠倒了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4)斯密的阶级结构与收入分配理论①斯密的阶级结构理论,斯密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取得收入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社会成员划分为地主阶级、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 ②斯密的收入分配理论,他认为“资本主义工资、利润和地租都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科学地揭示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他的“工人得到了自己的劳动的全部成果、利润是对资本家支出的一种补偿、地租是自然力的产物”的观点掩盖了三大阶级之间特别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 2、斯密的政策主张(1)自由放任与“看不见的手”①斯密的增加财富理论,斯密认为经济学要研究如何增加国民财富。财富增加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分工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因为其一,分工能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巧和劳动熟练程度;其二,分工能免除有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损失;其三,分工有利于机械的发明和使用。 ②斯密的自由放任理论,斯密认为市场规模越大、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就越有利于分工的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因此它的观点认识到市场规模对分工的制约,但颠倒了分工与交换的关系。 分工决定交换,而不是交换决定分工。③斯密认为,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是增加国民财富的又一重要途径。 关于如何提高利用效率既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又须国家的宏观调控。(2)自由贸易与绝对成本学说斯密提出了自由贸易理论,为了论证对外贸易自由化的必要性,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学说。 他认为生产相同的产品,不同国家的成本是不同的,且各国由各国的优势。在对外贸易的时候出口自己的优势产品进口劣势产品有利于从中获得好处。 这一学说揭示了国际分工、自由贸易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科学性。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的绝对优势,各国的绝对优势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某一种社会资源不可能被用来生产任意一种商品。 3、李嘉图的理论贡献(1)李嘉图理论的产生①产业革命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一方面迫切需要增加资本积累,以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迫切需要实行自由贸易,以便在国际市场上顺利实现商品的价值,获得更多的利润和廉价的原材料。②由于“谷物法”的存在,国外廉价的谷物进不来,致使国内市场谷物价格昂贵。 同时谷物价格的提高必然带来商品成本的上升,这不利于降低英国产品价格,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2)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①李嘉图极力主张发展生产力,增加国家财富。 ②李嘉图提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肯定没有交换价值,并意识到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同时他批判了斯密的二元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来决定的。 (3)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①收入分配是李嘉图经济学说的中心。②在经济学史上,李嘉图第一个提出相对工资这一概念。 他认为,相对工资是指在工人创造的新价值中,工人所的工资与资本家所得利润、土地所有者所得地租相比较的工资。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从量的方面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的对立。 ③李嘉图把资本主义工资区分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并敢于承认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生活水平有下降的趋势,这是他的一大贡献。把工人实际工资下降归因于人口的增长。 4、李嘉图的政策主张(1)经济自由与 *** 职能李嘉图认为通过市场是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反对国家干预,主张经济自由。他认为 *** 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保障私有财产、革除政治弊端和振兴教育上。 (2)自由贸易与比较成本学说①李嘉图的自由贸易说,他认为通过对外贸易,从国外进口廉价的生活必需品,可以降低工资,提高利润率,为资本积累提供条件,这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②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他认为,生产相同产品,不同国家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各国只要按照“有利取重”“不利取轻”的原则,生产那些成本相对低的商品,然后通过对外贸易,用自己生产的东西换取本国需要而由他国生产的东西,就可以从中获得好处。 ③如何认识比较成本说。有利方面比较正确地反映不同国家间经济发展的一种内在联系和客观要求,对指导不同国家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增进各自利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局限性,一国参与国。 3.经济基本常识 《经济学常识》在常识和经济学原理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对任何人,《经济学常识》都是进行有效经济学思考的指引。《经济学常识》的文字简单、清晰而直白。但又没有因为过于简化而失去了重要的洞见和结论。这《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真知灼见——即经济进步来自于竞争性市场、个人创新和有限 *** 。 无论你现有的经济学知识水平如何,无论你是一个初学者或是经济学或者商学的学生亦或是一位企业主管或政策制定者,你都会从这《经济学常识》中受益。 如果每一个人都读《经济学常识》,我们的政治会变更加开明,我们的国家会更加繁荣。 《经济学常识》是每一个对财富创造和有效公共政策原理感兴趣的人的必读书。 《经济学常识》将经济学的思考方式推向了更高的层次。如果每一个高中毕业生都能理解这本书的主旨,那么人们作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公民时将做出更为明智的选择,而国家也将会更加繁荣。 “《经济学常识》在常识和经济学原理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对任何人,本书都是进行有效经济学思考的指引。本书的文字简单、清晰而直白,但又没有因为过于简化而失去了重要的洞见和结论。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真知灼见——即经济进步来自于竞争性市场、个人创新和有限 *** 。” ——维克拉夫·克劳斯 捷克共和国总统 “对于那些试图理解经济世界是如何运行以及为什么经济自由是社会繁荣的核心因素的人们来说,这本书是必读的。如果每一个人都读了《经济学常识》,我们的政治会变得更加开明,我们的国家会更加繁荣。”——柯尼·马克 美国国会参议员 “本书对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剖析精彩而富有洞见。他们的经济学精微奥妙,然而表达却简单、凝练、流畅。没有拗口的专业术语。” ——米尔顿·弗里德曼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经济学常识》为我们提供了世界是如何在不由任何人掌控的情况下创造财富的入门知识,因为有市场激励的存在——人们各司其职,专注于他们最擅长的领域,无意中改善了其他人的福祉。这是人类追求幸福和消除贫困的惟一途径。” 4.经济学常识的知识总结 就是央行印多点钞票,让市场上多点钱。 例如,一个国家生产力是可以生产1000个汽车,每个汽车=1块,这个国家就有了1000块。这时,如果再印多1000块(量化宽松),这个国家就有了2000块,但是,生产力还是1000个汽车,那么现在每辆汽车就等于2块了。 就是说以前你工资是3000块,花一块就可以买到1量车,现在工资不变,还是3k,却要花2块买一辆车。那你的生活不就越来越辛苦了吗。 你懂这个就可以了:其实都是从这边”经济能量守恒“来的:MV=PQ , M指货币供应量,V指货币周转率,P指商品价格(也叫物价总水平),Q指商品总量。当市场化发展到一个稳定阶段后,V可以看作是常量,不必考虑。 那么如果M的增长率超过Q的增长率,P就会增长,也就是通胀。通胀的定义就是:货币超发(即M/Q增长),或者物价总水平P上涨,二者是一回事。 5.总结一下,选修2《经济学常识》的知识点 1.经济学目的及财富的含义 斯密的经济学目的一是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二是给国家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 财富的含义包括一国生产的所有商品,它只能来自生产领域。 2.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 斯密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概念的人。 斯密科学地认识到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但未能认识到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交换价值。 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是二元的:他有时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的。 有时又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在交换中所能购买到的劳动量决定的,颠倒了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 3.斯密的阶级结构与收入分配理论 斯密的阶级结构理论,斯密是第一个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取得收入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社会成员划分为地主阶级、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人。 斯密的收入分配理论:收入的来源的理论是二元的。他认为“资本主义工资、利润和地租都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科学地揭示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 他的“工人得到了自己的劳动的全部成果、利润是对资本家支出的一种补偿、地租是自然力的产物”的观点掩盖了三大阶级之间特别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 4.自由放任与“看不见的手”原理 斯密的增加财富理论,斯密认为经济学要研究如何增加国民财富。 财富增加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分工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斯密认为市场规模越大、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就越有利于分工的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 因此他主张取消一切限制市场和交换的措施,自由放任。但他认识到市场规模对分工的制约,但颠倒了分工与交换的关系。 分工决定交换,而不是交换决定分工。 斯密认为,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是增加国民财富的又一重要途径。 最好的办法就是取消 *** 对经济活动的所有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每个人自由地参与市场活动。 斯密认为,“利己”是人的本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力。 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这就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机制,是自由竞争。 受“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商品生产者为了盈利的目的,会把掌握的资源投到商品供不应求、价格高的部门中去。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使人们把资本投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能够增进社会利益。 他认识到了市场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但没有认识到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市场调节也会带来资源浪费、经济波动、分配不公等问题。 5.自由贸易与绝对成本学说 斯密提出了自由贸易理论,为了论证对外贸易自由化的必要性,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学说。他认为生产相同的产品,不同国家的成本是不同的,且各国由各国的优势。 各国将本国全部资源用于生产自己在成本上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通过对外贸易,换取本国需要的其他国家生产的东西,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贸易参与国均可从中获得好处。 这一学说揭示了国际分工、自由贸易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科学性。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的绝对优势,各国的绝对优势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某一种社会资源不可能被用来生产任意一种商品。 6.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 李嘉图的一元劳动价值理论,李嘉图批判了斯密的二元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 李嘉图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李嘉图意识到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新价值的创造与旧价值的转移问题;在商品价值决定问题上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区别,因而极大地丰富了劳动价值论的内容,从而把劳动价值理论推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最高峰。 7.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 收入分配是李嘉图经济学说的中心。 在经济学史上,李嘉图第一个提出相对工资这一概念。他认为,相对工资是指在工人创造的新价值中,工人所的工资与资本家所得利润、土地所有者所得地租相比较的工资。 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从量的方面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的对立。 李嘉图把资本主义工资区分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并敢于承认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生活水平有下降的趋势,这是他的一大贡献。 把工人实际工资下降归因于人口的增长,未能对此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 8.经济自由与 *** 职能 李嘉图认为,利己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通过市场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反对国家干预,主张经济自由。 他认为 *** 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保障私有财产、革除政治弊端和振兴教育上。 9.自由贸易与比较成本学说 李嘉图认为,通过对外贸易,从国外进口廉价的生活必需品,可以降低工资,提高利润率,为资本积累提供条件,这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因此,国家不应限制对外贸易的发展,应废除“谷物法”。 比较成本学说的内容:李嘉图认为,生产相同的产品,不同国家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各国只要按照“有利取重”、“不利取轻”的原则,生产那些成本相对低的商品;通过对外贸易,用自己生产的东西换取本国需要而由他国生产的东西,就可以从中获得好处。 对比较成本学说的评价: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 6.(8分)经济学常识 试题答案: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对所有市场主体具有制约作用。 (2分)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才能提高企业效益。 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4分)“老字号”如果不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品牌优势会逐渐减弱,在市场竞争中终将被淘汰。 (2分) 试题解析:试题分析:本题以“老字号”为背景考查学生分析解读材料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题属于论证题,强调知识间的内在联系,突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以及对知识的创新运用能力的考查,即对学科思想方法领悟和掌握程度的考查。本题从经济学常识的角度,从马克思价值规律理论的角度,我们需要展开其相关的知识点,即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对所有市场主体具有制约作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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