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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公安管理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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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公安管理招生简章

1、系统掌握该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备整体作战、相互协作、保障有力的现代警务指挥意识;3、掌握现代化指挥手段;4、具有良好组织纪律作风;5、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此外,警务保障方向的毕业生将具备开展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包括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警械与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职业核心能力。扩展资料:自考公安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1、公安管理方向:政治学、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指挥学、公安政工学、警察人力资源管理、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信息系统管理、警察公共关系等。2、公安法制方向: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警察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等。3、警务保障方向:政府经济学、公安管理学、警务保障学、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装备管理、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公安基础设施管理、公安资产管理、公安政府采购管理、警务保障文书写作等。

一、报考条件1、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2、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他专业报考条件点击查看:河北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二、报名入口及费用河北自考按报考科目收费,35元/科,考生每次考试最多可以报考4门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在“报考入口”栏目下选择进行课程报考。点击进入>>河北自考网上报名系统入口<<点击进入>“课程视频学习”+“自考题库”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有几门考试课程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如下表: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401 主考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序 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 分课程类别考试方式备注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300015英语(二)14任选一门笔试00016日语(二)14笔试00017俄语(二)14笔试400261行政法学5必考笔试505680婚姻家庭法3必考笔试600927中国司法制度4必考笔试700928罪犯劳动改造学5必考笔试812561矫正原理与实务5必考笔试800930监所法律文书4必考笔试1000931矫正教育学5必考笔试1100932狱内侦查学5必考笔试1200933罪犯改造心理学5必考笔试1300936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7必考实践1406999毕业论文实践必做、不计学分毕业总学分68103130现代科学技术基础5免考外语加考课笔试204024应用写作概论5笔试308118法律基础5笔试以上“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哪些人可以报考?有几门考试课程”由自考生网收集整理,以供参考。更多相关内容可查看本站“河北自考专业”栏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科目:代码(新)课目名称学分(旧)课目名称学分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毛泽东思想概论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本)60015英语(二)14英语(二)140369警察伦理学6警察伦理学60235犯罪学(一)6犯罪学(一)60370刑事证据学6刑事证据学60371公安决策学6公安决策学60372公安信息学6公安信息学60373涉外警务概论5涉外警务概论50859警察组织行为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免英语者加试)5(免英语者加试)50860公安行政诉讼公安行政诉讼(免英语者加试)4(免英语者加试)40861刑事侦查情报学刑事侦查情报学(免英语者加试)5(免英语者加试)5总学分591、该专业按新考试计划办理毕业。旧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课程可依据该对照表的对应关系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2、报考条件:①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考;②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③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科本科,须加考刑法学(0245)、公安学基础理论(0356)两门课程;④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5679)、公安管理学(0356)、刑法学(0245)、刑事诉讼法学(0260)、公安基础管理(0354)五门课程。

公安管理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1、系统掌握该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备整体作战、相互协作、保障有力的现代警务指挥意识;3、掌握现代化指挥手段;4、具有良好组织纪律作风;5、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此外,警务保障方向的毕业生将具备开展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包括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警械与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职业核心能力。扩展资料:自考公安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1、公安管理方向:政治学、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指挥学、公安政工学、警察人力资源管理、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信息系统管理、警察公共关系等。2、公安法制方向: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警察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等。3、警务保障方向:政府经济学、公安管理学、警务保障学、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装备管理、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公安基础设施管理、公安资产管理、公安政府采购管理、警务保障文书写作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科目:代码(新)课目名称学分(旧)课目名称学分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毛泽东思想概论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本)60015英语(二)14英语(二)140369警察伦理学6警察伦理学60235犯罪学(一)6犯罪学(一)60370刑事证据学6刑事证据学60371公安决策学6公安决策学60372公安信息学6公安信息学60373涉外警务概论5涉外警务概论50859警察组织行为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免英语者加试)5(免英语者加试)50860公安行政诉讼公安行政诉讼(免英语者加试)4(免英语者加试)40861刑事侦查情报学刑事侦查情报学(免英语者加试)5(免英语者加试)5总学分591、该专业按新考试计划办理毕业。旧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课程可依据该对照表的对应关系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2、报考条件:①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考;②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③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科本科,须加考刑法学(0245)、公安学基础理论(0356)两门课程;④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5679)、公安管理学(0356)、刑法学(0245)、刑事诉讼法学(0260)、公安基础管理(0354)五门课程。

一、报考条件1、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2、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他专业报考条件点击查看:河北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二、报名入口及费用河北自考按报考科目收费,35元/科,考生每次考试最多可以报考4门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在“报考入口”栏目下选择进行课程报考。点击进入>>河北自考网上报名系统入口<<点击进入>“课程视频学习”+“自考题库”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有几门考试课程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如下表: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401 主考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序 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 分课程类别考试方式备注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300015英语(二)14任选一门笔试00016日语(二)14笔试00017俄语(二)14笔试400261行政法学5必考笔试505680婚姻家庭法3必考笔试600927中国司法制度4必考笔试700928罪犯劳动改造学5必考笔试812561矫正原理与实务5必考笔试800930监所法律文书4必考笔试1000931矫正教育学5必考笔试1100932狱内侦查学5必考笔试1200933罪犯改造心理学5必考笔试1300936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7必考实践1406999毕业论文实践必做、不计学分毕业总学分68103130现代科学技术基础5免考外语加考课笔试204024应用写作概论5笔试308118法律基础5笔试以上“河北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哪些人可以报考?有几门考试课程”由自考生网收集整理,以供参考。更多相关内容可查看本站“河北自考专业”栏目。

拿到专科毕业证就可以考公安大学在每个省的警校都设了自考站,你打电话到自考站去咨询就可以了注意,是公安警校,而不是司法警校

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人高考招生条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人高考招生条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专升本新生入学时,要进行入学学历资格审核,新生必须出具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考科目: 代码 (新)课 目 名 称 学分 (旧)课 目 名 称 学分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 6 0015 英语(二) 14 英语(二) 14 0369 警察伦理学 6 警察伦理学 6 0235 犯罪学(一) 6 犯罪学(一) 6 0370 刑事证据学 6 刑事证据学 6 0371 公安决策学 6 公安决策学 6 0372 公安信息学 6 公安信息学 6 0373 涉外警务概论 5 涉外警务概论 5 0859 警察组织行为学 警察组织行为学 (免英语者加试) 5 (免英语者加试) 5 0860 公安行政诉讼 公安行政诉讼 (免英语者加试) 4 (免英语者加试) 4 0861 刑事侦查情报学 刑事侦查情报学 (免英语者加试) 5 (免英语者加试) 5 总学分 59 1、该专业按新考试计划办理毕业。旧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课程可依据该对照表的对应关系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 2、报名考试要求: ①报名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名考试; ②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名考试本专业本科段; ③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名考试公安管理专科本科,须加考刑法学(0245)、公安学基础理论(0356)两门课程; ④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5679)、公安管理学(0356)、刑法学(0245)、刑事诉讼法学(0260)、公安基础管理(0354)五门课程。

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9、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10、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11、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12、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13、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1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公安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一个是到学校去资询,另一个就是到教育局报名

1、系统掌握该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备整体作战、相互协作、保障有力的现代警务指挥意识;3、掌握现代化指挥手段;4、具有良好组织纪律作风;5、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此外,警务保障方向的毕业生将具备开展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包括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警械与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职业核心能力。扩展资料:自考公安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1、公安管理方向:政治学、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指挥学、公安政工学、警察人力资源管理、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信息系统管理、警察公共关系等。2、公安法制方向: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警察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等。3、警务保障方向:政府经济学、公安管理学、警务保障学、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装备管理、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公安基础设施管理、公安资产管理、公安政府采购管理、警务保障文书写作等。

警惕以成教和自考脱产班招低分生 教育部已明令部属高校停招成教和自考脱产班 2007-8-8 8:45:12 来源:秦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邹汉青 实习生王诚 尹情 高考本科统招刚刚落幕,形形色色的自考脱产班招生又开始活跃。记者连日调查发现:不少“自考脱产班”打着名校的招牌蒙考生。 今年4月11日,教育部下发文件,明令部属高校今秋开始停招成人脱产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也不能与其他机构合办上述脱产班。 但眼下,仍有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打着部属高校的招牌,在名校内设报名点,承诺名校老师授课,学生在名校内就读和住宿,发名校文凭,以此种种误导考生交费报名。 华中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说,部属名校不可能违反教育部的规定违规招收自考脱产班,考生要擦亮眼睛,切勿上当。是高校越线还是有人招摇撞 ——武汉自考班招生乱象追访 记者 邹汉青 实习生 王诚 尹情 核心提示 ■最近几年,武汉一些高校与社会办学机构联手,广招高考落榜生读自考班,每生每年学费一般五六千元,办学合作双方对巨额学费按比例分成。在利益驱动下,这些高校自考班招生往往号称“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及格率高”、“自考生可以享受全日制校学生待遇”……许多学生交钱后发现上当。同时,由于高校争抢生源,许多学生报到后,发现招生人员已携款蒸发。本报去年8月底到9月初对此进行过连续报道。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部属高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停招类似的自考班,也不得与其他机构合作办班。 ■眼下正是招生季节,在武汉,打着部属高校招牌的自考招生又开始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迎新”旗网罗自考生 距高校新生开学还差个把月时间,一些“迎新点”、“接待处”已火急火燎地在江城客运站、火车站等外地客流集中的地段扎堆摆摊了。 8月2日上午,记者在宏基客运站、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上看到,十余所院校的迎新接待处在站前广场上一字摆开,场面颇为壮观。 这些所谓的“迎新点”,干的并非迎接新生的活儿,而是为“全日制自考助学脱产班”(以下简称为“自考助学班”)招生。 记者现场发现,不少招生招牌和招生简章冠以“华中师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下简称“中南大”)等部属高校头衔。 在武昌宏基客运站一处迎新点,记者凑过去问一句,立即被各学校的工作人员团团围住,抢着向记者介绍其招生政策。一位“迎新”人员递给记者一张印有中南大校名和校园风景照片的招生简章,煞有介事地说,自考助学班学制4年,学费每年5000多元,在中南大校内上课,将来住在该校南湖校区临湖公寓。 在一张华中师大2007年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上,华师的学校简介、校景照片、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内容一应俱全,“学习方式”一栏上注明:通过全日制教学、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培养模式。 招生简章有猫腻 在一份打着“华中师范大学主考”的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宣传彩页的封面上,最上方“华中师范大学”几个鲜红的大字非常醒目,右下角用小号字标注上“主考”字样。封面最下方一行小字“武汉文都辅导学院”却极不显眼,封面上的校园大图片却是华师某院系的办公楼。 招生简章扉页最上方的“学校简介”一栏中,用较大的篇幅图文并茂地介绍华师大的办学实力,只是在其下边寥寥数语介绍了文都辅导学院的情况。 记者按简章上的电话联系上文都辅导学院的崔老师。她解释说,助学班由文都主办,华师作为主考院校负责教学和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8%。 据崔老师称,自考助学班的毕业文凭由华师颁发,毕业证与华师统招生的一样,只是要加盖一个“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印章。 昨天上午,华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院)工作人员看了记者带来的招生简章后说,许多考生未必知道“主考”是什么意思,误以为“主考学校”就是招生学校,其实招生者是一些社会办学机构。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高校的教学实力,将一些自修考试专业的“主考资格”分别授予给不同的高校,一般一所高校有4-5个专业的主考资格,取得某专业主考资格的高校,具有该专业的命题和阅卷权。社会上报名参加自修考试的考生,通过了省自考委组织的某专业所有课目的考试,确实可取得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联合授予的自考文凭,但考生的教学、生活、师资聘请等组织工作由招生机构负责,与主考学校无任何关系,社会人员自行到省自考办报名也可参加考试,这些打着“主考”名校招牌的招生机构,实质上从事的是一种社会培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副部长陈勤舫查看了有关该校的招生简章后说,把“主考”学校的校名和介绍印得很大很醒目,自己的学校只简短地提一下,这种简章具有很大的欺性。 名校内仍有自考班报名点 记者还发现,这些冠以部属高校之名的报名点,设在相关的部属高校内。 5日下午,记者按某招生简章上的报名地址,来到中南大首义校区(该校成教学院所在地)。 刚到校门前,两名自称是中南大学生的女孩热情地迎上来,问是不是来报名的,然后将记者带至招生简章上注明的报名点:29号楼201室。 房内只有几个柜子、两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一名50多岁的招生负责人自称姚老师,等记者进门后赶紧将门关上,很谨慎的样子。 姚老师在给记者一行看了招生简章后介绍说,学生入学后上课、住宿都在中南大南湖校区,跟普通本科生没有多大区别。 这期间,又有2名女生进来咨询报名。姚老师拿出一大叠报名登记表说,已有270 多人登记,目前计划招360人左右,但也可能会适当扩招。 据了解,每个登记报名者须先交100元报名费和500元的预交学费。一名来自浠水的考生说,他正是看到报名地点在中南大校内,才放心地赶来报名的。 姚老师自称是中南大的老师。他还说,过几天他们会到中南大南湖校区设咨询点报名。 中南大自修学院(中南大的二级单位)付院长说,这些人是武汉科技专修学院的招生人员,招生办公用房是租用中南大的房子。 8月7日,记者来到华师大调查,发现校内有3个不同的自考助学班报名点在招生,其中一个报名点设在校内一个名为“利群书社”的小书店内。 在与利群书社相距不过百米的华师大教育学院,记者几经周折才找到隐身于该大楼地下室的另一处报名点。 在这间约1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两台电脑、几张桌子拼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招生办公室,墙上贴着一张大的“华师老教授教学部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桌上摆放着不少已填好但尚未寄出去的录取通知书。 部属高校否认与己有关 记者前去暗访时,自称是华师职工的招生负责人“唐老师”自始至终都没有询问考分。他只是说,今年准备招400人,现场交费后就可领取录取通知书,学生上课、就餐都在校内,还可享用学校图书馆等资源,和其他统招生一样。 记者在录取通知书看到,其上盖着“华中师范大学老教授协会教学部”和“武汉法律专修学院”两枚红印章。虽然通知书的最上方印有华中师范大学几个鲜红的大字,但下方却没有加盖华师大的印章。 对此,“唐老师”称,华师不能招自考助学班了,当然不能盖华师的印章。 记者指着录取通知书上的“武汉法律专修学院”红印问是怎么回事。“唐老师”称其招生与该学院无关,只是与该学院比较熟,借其名义招生而已。 华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院)工作人员称,该校今年已根据教育部的通知停招了全日制自考助学班,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合招类似的自考助学班,这些招生与该校无任何关系。 此前,华师大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近来有社会人员利用该校名义对外招收自考助学班,导致许多考生及其家长产生疑虑或蒙受欺,给该校声誉造成损害。 该校声明:凡是以华师名义或以华师某某单位、院系、协会等名义发布的自考助学班的招生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该校保留向这些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据悉,中南大也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类似的公告。该校自修学院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某专修学院多次给她打电话,许诺1800元/人的条件进行合作招生,被院方拒绝。 谁在给招生机构提供方便 陈勤舫说,招生机构将招生点设在主考院校校内,故意给考生制造一种“财大招生”的错觉,也给该校的声誉造成极大的伤害。 那么这些社会培训机构是如何堂而皇之地进驻部属高校开展招生的呢?对于这种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学校为何不出面制止呢? 中南大自修学院一负责人说,房子是校资产管理公司出租的,此前也不知道对方租房是用来招生的,学院管不了。 记者采访后,自修学院负责人给校办通了电话。半个小时后,校保卫处派人赶来,对校内2处招生点进行了制止,驱散了聚集在校内马路两边的招生人员。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南大校办,向校办副主任王贞为反映了相关情况。王贞为气愤地说,他们打着学校的名义,又把招生点设在校内,很容易误导学生以为就是我们学校招生,欺性很强,影响了学校的名誉。他立即打电话向自修学院询问此事,还给保卫处打电话要求查处。 王贞为说,该校曾专门召开两次校委会,三令五申不准外校在校内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活动,不准借用该校名字进行招生,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任何从事与教学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他表示,如果这些人还不从学校撤出去,将请公安机关出面清退。

应该可以。具体看下面的信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内定向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的年龄不限。 (三)学历条件 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人员,在高校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化验指标正常,无澳抗阳性,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二)报考地点 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三)报名方式 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确认、照相并补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复试时审验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提交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处盖章)。 (二)同等学力考生限报委培或自筹。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者除外)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二)、(三)要求执行,但无须符合(一)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本科资格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考生参加2009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初试合格按所在研究方向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试)。复试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七、其它 (一)我校2008年招生规模为402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7人),2009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二)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一定名额的外校推免生,欢迎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录取方式为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的女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 (四)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五)2009年我校侦查学、治安管理、安全管理、警察行政管理、犯罪社会学等5个研究方向实行导师挂牌招生,有关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港选报导师。 (六)招收委培生说明 委培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按统一标准录取,并须与招生单位签订委培协议;入学后与计划内生源按同等标准培养,毕业后颁发相同的学位及学历证书;委培单位负责为委培生提供培养经费,委培生在读期间的档案、公费医疗和户口由委培单位负责管理;委培生毕业后不重新择业,遵照委培协议回委培单位工作。 (七)有关费用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以委培或自筹方式录取的研究生,3年培养费为40,000元人民币;其它专业以委培或自筹方式录取的研究生,3年培养费为30,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被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以上事项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 (八)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欲购买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有关出版社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联系电话是。招生目录中的参考书如购买不到,可参阅最新版本的参考书。 我校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需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其它最新考研信息的考生,请访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 通讯地址 100038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83903086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66269550 法律系:83903392 犯罪学系:83903315 警体战训教研部:51123288 治安系:83903412 公安管理系:83903337 刑事科学技术系:83903380 侦查系:83903360 信息安全工程系:51123330 交通管理工程系:51123338 涉外警务系:83903305 安全防范系:51123321 马列理论课教研部:83903329 公安情报学系:83903431 电子信箱 网址

公安大学成人自考招生简章

一个是到学校去资询,另一个就是到教育局报名

给你2010年的招生简章和电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人教育2010年招生简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两所公安高等院校,是公安机关的最高学府。两校均创建于解放战争时期,历经多年发展,分别于1984年和1981年改建、扩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建立并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级警察培训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教育体系。其中成人高等教育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包括在职研究生、本科、专科等不同学历教育层次;脱产、函授、夜大、自考等多种教育形式在内的成人高等教育体系,为公安系统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刑警学院被誉为“东方的福尔摩斯摇篮”。为更好地适应安徽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教育发展的需要,2010年,上述两部属高校继续面向安徽招收本科层次的函授生。招生专业、学制分别为:主办学校 专业 形式 层次 学制公安大学 法学 函授 专升本 2.5年刑警学院 侦查学 函授 专升本 2.5年刑警学院招生对象限公安院校学员、在职政法干警,侦查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艰苦行业,录取时可降20分投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合肥函授站”是两部属高校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设立的我省唯一一个公安类在职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点。自建站以来,已为我省公安队伍输送专业证书结业生,专科、本科函授毕业生数千人,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普遍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好评。在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年检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肥函授站、中国刑警学院合肥函授站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函授站”,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合肥函授站受委托在安徽办理新生录取和日常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学员入学需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 8月15日开始。报名流程:8月15日——9月3日考生自行“网上信息输入”,9月5日——9日考生本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三门课总分450分,2009年录取分数线140分。考试复习资料各地书店均有售。新生录取后,学员以自学为主。函授站按公安大学、刑警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组织面授。学习期满,考核成绩合格,由公安大学、刑警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授“法学”学士学位。欢迎有志公安事业的广大考生报名参考。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里小区平房甲4号,邮编:102402联系电话: 谢谢采纳并给分。

中国公安大学自考有两种报名方式,一种是网上报名,另一种报名方式是去现场报名。

中国公安大学需要符合要求才能进行自考报名,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武装警察、警院在校生。报考之前一定要仔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中国公安大学的自考报名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就可以继续进行报名了,不符合条件的话就不能进行自考报名了。

选择网上报名的话,需要先登录你所在地区的考试院官网,然后在你所在地区的考试院官网上选择自考相关信息,然后找到网上报名入口,根据自己的真实信息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提交完成后就完成中国公安大学自考报名了,自考报名成功后会有专业人员进行电话回访。

而如果选择现场报名的话,中国公安大学自考办会提前公布自考的报名地点,有职员报名自考的考生可以提前在官网上或公众号上查询这一年的自考报名地点和时间,计划好行程,以防有变故,到达报名点后按照自考报名现场的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缴费、打印 通知单等各种流程即可完成报名。

招生对象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的民警,军队(武警)保卫干部,铁路、民航、航运、林业、电子、交通、厂矿公安局(处)及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系统的民警均可报名。报名办法考生在所在地成招办报名,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参看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成人招生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招生简章。入学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试命题的范围在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复习大纲》之内。入学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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