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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劳动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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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自学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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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 劳动法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 *** 错共存的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性和隶属 *** 错特点,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及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隶属性相区别,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基准、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等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具体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也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通过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处于核心和基础地位的。(P91)

这里多的是。网址发给你,希望你多加分。 全国200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法试题 浙江省200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 浙江省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 浙江省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

1.(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甲公司与王某于2006年10月5日签订劳动合同时确立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公司应当对王某工作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后,认为王某依然不能胜任,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关系。(3)王某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因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协商签订的,不具备强制性。(4)法院处理该案的准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若刘某接受培训后回厂工作。工作2年后,刘某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刘某最多应当承担12000元违约金。而且,刘某不需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2)若刘某接受培训后未回厂工作,而是去了另一家公司,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刘某和新公司赔偿损失,但需要举证证明损失是因为刘某而造成的,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注:第一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1.1实施的。

自学考试劳动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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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 *** 错共存的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性和隶属 *** 错特点,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及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隶属性相区别,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基准、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等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具体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也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通过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处于核心和基础地位的。(P91)

案例一1、不能,因为甲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时候应当进行工作交接;2、不能,公安机关只是立案,没有确定赵某罪行,并且该案件与本案无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案例二1、劳动合同有效,因为该约定违法《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金某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提供虚假学历就违法,当然没有履行劳动者如实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案例一:1、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可以作为甲公司的抗辩理由。因为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不续,但任一方没有明确表示不续签的时候,从保证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法律规定认为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如超过6个月没有续签合同,才认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赵某没有提交辞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应该认定为合同在延续状态。甲公司无理由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赵某涉嫌违法,不能成为甲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理由。因为这是两个法律事务关系,一个应用刑法,另一个应用劳动法。但因劳动关系仍在存续期,所以根本不涉及赵某所申请的经济补偿金。案例二:1、用人单位与金某签定的劳动合同有效,因为其都是自愿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公司不是必须与金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金某存在法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因此可以待合同延续到这个情况消失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即可。3、如果金某的岗位对学历有特殊的要求,可以认为金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岗位不同,主要为身体状况、工作经验、行业经验、及与公司有冲突的社会关系、自然信息等。

法学自学考试劳动法答案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 劳动法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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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 *** 错共存的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性和隶属 *** 错特点,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及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隶属性相区别,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基准、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等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具体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也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通过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处于核心和基础地位的。(P91)

【答案】:B、D、E我国法学界关于劳动法的定义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其一,狭义的劳动法仅指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一规范性文件。其二,广义的劳动法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三,劳动法是指法律科学中的一个亚学科,是以劳动法作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即所谓的劳动法学。

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法试题课程代码:0016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 )A.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B.美国的《劳资关系法》C.德国的《疾病保险法》D.1906年在瑞士通过的《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2.国际劳工组织不同于其他国际组织的突出特点是( )A.它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组织B.它是民间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C.它是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际组织D.它是实行“三方性原则”的国际组织3.有权实施劳动监察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工会C.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机关 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4.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有权协调处理该争议的机构是( )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C.人民法院 D.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5.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A.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B.企业支付给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C.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零件加工费D.国家机关支付给公务员的工资6.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A.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B.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违法行为C.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D.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丧失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7.担任劳动争议凋解委员会主任的是( )A.职工代表 B.用人单位代表C.工会代表 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8.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是职工本人工资的( )A.1% B.2%C.6% D.8%9.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对下列凭证承担举证责任( )A.工资支付凭证 B.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C.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 D.考勤记录10.在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应当满( )A.10年 B.15年C.20年 D.25年11.集体合同生效的标志是( )A.合同文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B.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在合同文书上签字C.集体合同文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12.承担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费用的是(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个人C.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 D.同级工会1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具体作法可以是( )A.以法定货币支付 B.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C.以货币和实物一并支付 D.以货币和企业债券一并支付14.需要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的就业介绍机构是( )A.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B.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C.其他非营利性介绍机构 D.境外就业中介机构15.因违反劳动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包括( )A.用人单位 B.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C.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D.劳动者1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A.解除合同 B.终止合同C.变更合同 D.续订合同l7.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比例是( )A.20% B.25%C.50% D.100%18.下列关于劳动法地位的认识,通常认为( )A.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劳动法是民商法的组成部分C.劳动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D.劳动法是社会法的组成部分19.依现行规定,保障对象不能排除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是( )A.养老保险 B.失业保险C.工伤保险 D.医疗保险20.万隆公司安排职工李帅在国庆节期间上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李帅应该获得的工资为不低于其标准工资报酬的( )A.150% B.200%C.250% D.300%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A.责令用人单位安置和赔偿 B.进行行政处罚C.给予行政处分 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就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 )A.职业介绍 B.就业训练C.失业保险 D.劳动就业服务企业23.在劳动法的体系结构中,属于劳动关系协调法的有( )A.工资法 B.劳动合同C.集体协商 D.集体合同24.《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审批 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和使用25.下列情形中,视同工伤的有(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B.自残或自杀的C.患职业病的D.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2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有( )A.工会代表参与的原则 B.先行调解的原则C.一次裁决的原则 D.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7.下列属于工作时间的有( )A.病假时间 B.停工待料时间C.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 D.职工培训时间28.下列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 )A.加班加点工资B.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C.法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D.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以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29.下列关于劳动纪律的说法正确的有( )A.劳动纪律是企业经营者管理权的一项内容B.劳动纪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C.劳动纪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的强制性规定D.劳动纪律的内容可视为是劳动合同的具体化30.19世纪初期,劳动法产生的原因有( )A.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B.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C.在资本主义制度发展过程中,劳工条件不断恶化D.各个历史时期劳动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31.探亲假3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33.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34.职业道德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3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36.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37.简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8.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39.2004年8月3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2004年8月8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4年10月,甲公司招聘李某为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月工资5000元。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业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5年2月,公司降低了李某的工资,只发给李某800元工资。李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05年3月,李某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2005年8月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于是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1)李某业绩不佳,能否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为什么?(2)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合法?(4)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40.周某2004年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某酒店招收为厨师,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进入酒店上班后,该酒店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4年6月,周某被确诊患有甲肝。7月1日,酒店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7月6日,周某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是却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问:(1)周某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什么?(2)酒店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与数额没有关系,与赔偿项有关系

劳动法自学考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o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D.劳动能力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C.四川一农家女被广州一饭店录用为服务员而发生的关系3.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4.工资法属于下列哪项劳动法律制度(). B.劳动标准法5.在我国,就业训练中心是培训下列哪类人员的主要基地()C.失业人员6.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B.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下列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有()。C.铁路巡检工_8.根据有关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时间为每年()。C.20天9.《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D.24个月lo.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下列人员担任()。B.工会代表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ABD)。A.国际劳工大会B,理事会D.国际劳工局2.以下属于劳动法凋整的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包括(.ABCE)。A.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田就业、培训等问题而发生的关系B.劳动行政部门与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而发生的关系C.工会组织与介业在执行劳动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E.社会养老保险关系3.下列属于特殊就业群体的是(ABCDE)。A.妇女B.残疾人C.未成年人D.少数民族人员E.退役军人4.以下关于试用期的表述,正确的是(AB)。A.试用期的约定不得超过6个月 B.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5.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的因素有(ABCD)。A.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费用B,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恬费用C.社会平均工资水平D.劳动生产率6.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ACE)。A.食品冷库及冷水等低温作业C.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E.高空架线作业.7.未满“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以下劳动,不视作童工(AB)。A.参加家庭劳动B.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8.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的种类具体包括(ABC)。A.行政处分B.经济处罚C.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9.按照1993年实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主要包括(BCDE)。B.银行定期存款C.购买国库券D.购买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E.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范围的是(ABE).A.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B.因企业开除、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E.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权利。2.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3.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亢形式。4.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5.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种社会保险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3分)(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亍无偿的义务性劳动。(2分)(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3分)2.简述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特征。(1)职业安全法律保障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为目的。(2分)在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确立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中,劳动者的生命权是最首要的权利,通过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严格科学管理,使劳动者能够按照科学和安全的方法进行操作,以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目的。(2分)(2)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2分)(3)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具有突出的技术性特点。(2分)五、论述题(14分)试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答题要点:我国1982年在国家“七五计划”中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1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2分)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口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2分)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屉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2分)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2分)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它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体系。(3分)由于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城镇职业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通过社会保险就能使大多数暂时遇到经济困难的社会成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因此,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支柱部分。(2分)六、案例分析题(20分)某化工厂在2002年8月招收了一批工人并与之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开始后,化工厂只在开始的两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给工人发了工资,之后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达半年之久。工人多次请求发放工资,化工厂均以效益不好为由予以搪塞,同时却经常要求工人加班,使得每位工人的平均日工作时间达到了13小时,如果有工人不愿加班,就以所拖欠工资不予发放相威胁。因为从事的是有化工产品的加工生产,化工厂又未向工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护措施,致使许多工人患上了职业病,工人上医院就诊时发现,化工厂并未按照合同上的承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此,工人们组织起来,推选代表准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被化工厂得知后,派人对职工代表进行威胁和殴打。试分析:化工厂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哪些权利,请一一列举。 答题要点:化工厂的行为侵害了工人的下列权利:1.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分)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1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1分)2.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2分)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权。国家规定了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同时规定了休息休假制度,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求必须出于劳动者自愿,并做出了相应的限制规定。(2分)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2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分)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2分)用人单位应当技照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证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分)5.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2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明确了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动地位和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地位。(2分)

1.(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甲公司与王某于2006年10月5日签订劳动合同时确立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公司应当对王某工作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后,认为王某依然不能胜任,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关系。(3)王某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因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协商签订的,不具备强制性。(4)法院处理该案的准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若刘某接受培训后回厂工作。工作2年后,刘某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刘某最多应当承担12000元违约金。而且,刘某不需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2)若刘某接受培训后未回厂工作,而是去了另一家公司,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刘某和新公司赔偿损失,但需要举证证明损失是因为刘某而造成的,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注:第一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1.1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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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自学考试试题答案

39:(1)王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违反劳动法。1.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2.约定发生死伤病残,公司概不负责不合法。3.合同到期不续约解除合同不赔偿;(2)王某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为什么?是工伤。因为王某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的伤害,,不管责任是谁,都市属于工伤范围。(3)合同到期后,公司能否终止与王某的合同关系?为什么?不能终止合同;对于工伤人员,要安排治疗,治疗后安排新的工作;如果实在不能继续工作,要赔偿后在解除合同。 40:(1)邹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为什么?不是劳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关系。1.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7小时)2.工资按月发放;3.工作地点和任务都在公司。 (2)公司将邹某作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合法,应该你按照全日制签订合同。原因是邹某与单位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3)邹某能否认定为工伤?为什么?认定为工伤。因为劳动法贵在,在上班途中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范围。供公司负责周某的医疗费用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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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甲公司与王某于2006年10月5日签订劳动合同时确立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公司应当对王某工作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后,认为王某依然不能胜任,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关系。(3)王某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因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协商签订的,不具备强制性。(4)法院处理该案的准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若刘某接受培训后回厂工作。工作2年后,刘某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刘某最多应当承担12000元违约金。而且,刘某不需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2)若刘某接受培训后未回厂工作,而是去了另一家公司,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刘某和新公司赔偿损失,但需要举证证明损失是因为刘某而造成的,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注:第一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1.1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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