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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合格证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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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合格证丢了怎么办

有一个学历当然比没有学历要好,现在国家也认可了成人学历,含金量也高。拥有一个本科学历,以后找工作,升职加薪也会方便。能力的确比学历重要,但是你要先有学历,领导才会有机会看到你的能力。自考本科毕业证搞丢了怎么办?

很多自考考生在拿到本科毕业证后,由于自己的粗心而弄丢了毕业证书原件。那么,有考生问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根据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如何办理自考学历证明书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或自考办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自考毕业证领取具体流程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自学考试毕业证丢失无法补办。只能开具证明,证明和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1、考生遗失自考毕业证书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是在学信网上查询,登录自己学信网上的账号进行学历验证,然后将自己的学历信息打印出来,证明自己的学历。

2、我们可以去毕业院校打印学历证明,但考生需要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并开据学生登记表相关证明。

3、根据教育部1988年出台相关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毕业证遗失不能补办,只能开具证明,证明和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3、2014年5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毕业证明书有了新的要求,比如注明“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还要校长签名、编号等。

自考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2、《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5、考虑到上班族与外省毕业证补办的难度较大,很多学校都特许可以找专业机构代办,既节省时间,又不耽误工作,他们流程熟悉,办理过程会更流畅,效率也会更高。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或损毁不再补办。若考生需要,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此证明只开具一次,请考生妥善保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流程及要求为:①考生须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②考生持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到原发证地、州、市自考办查阅毕业生花名册,由当地自考办核实后开具毕业证明;③考生本人持地州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自考转考流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合格证丢了怎么办

有一个学历当然比没有学历要好,现在国家也认可了成人学历,含金量也高。拥有一个本科学历,以后找工作,升职加薪也会方便。能力的确比学历重要,但是你要先有学历,领导才会有机会看到你的能力。自考本科毕业证搞丢了怎么办?

很多自考考生在拿到本科毕业证后,由于自己的粗心而弄丢了毕业证书原件。那么,有考生问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根据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如何办理自考学历证明书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或自考办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自考毕业证领取具体流程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只能补办学历证明书,自考学历证明书的补办方式如下所示: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或自考办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2、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4、由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自考办理毕业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合格证丢了怎么办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或损毁不再补办。若考生需要,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此证明只开具一次,请考生妥善保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流程及要求为:①考生须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②考生持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到原发证地、州、市自考办查阅毕业生花名册,由当地自考办核实后开具毕业证明;③考生本人持地州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自考转考流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是一种以自主学习为主,参加自考考试的一种学历提升形式,自考是宽进严出,社会适应性强,而且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那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自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丢失了是没办法补办的,包括《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也是不能补办,只能开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

自考学历证书和自考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证明考生的学历。因此,考生需要注意,假如自考本科毕业证丢失了,虽然不能补办,但可以到考场办理学历证书或成绩证书证明。

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

自考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具备毕业资格的考生,应在每年的6月初或12月初申请办理有关毕业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毕业材料的,一律不予接纳办理。

自考申请毕业证步骤

一、申请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网上申报

1、每年会安排2次毕业申报,大概时间是6月和12月中旬。

2、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可直接在网上缴费。

3、未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携带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初审通过后可在网上缴费。

三、资格审核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四、领取证书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

1、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出示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证书。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

自考合格证丢了怎么补办

参加了天津市自学考试的考生若丢失了课程合格证,经区县自考办核实确有课程合格证存根或合格试卷存在,可不补办丢失手续,区县自考办在组建档案时将存根或合格试卷放入档案。如没有存根或合格试卷存在,考生须办理课程合格证的补办手续,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单科合格证证明”,经区县自考办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考办审批。

补不了。

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就算没有毕业证,在学信网上还是可以查到自己的学籍。

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各省自考毕业证补办要求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只能补办学历证明书,自考学历证明书的补办方式如下所示: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或自考办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2、毕业学校或自考办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4、由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自考办理毕业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单科合格证丢了怎么办

可以的,不过你毕业证书都到了,成绩单作用不大了啊。转给你一篇文章,希望对你有用在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生接待日工作中(每周一、周四两天),经常有考生因为丢失成绩通知单、毕业证书等有关学籍证明、证书等材料,在办理毕业手续、转出手续,或到成人高校免修课程时,遇到很多麻烦。在此,特将补办单科合格证的手续及几种情况简要介绍一下:第一种情况:考生因故丢失成绩通知单。考生应在每周一、周四两天持准考证(旧证),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填写查分登记表,待查分审核后,出具合格成绩证明,其效力等同于成绩通知单。第二种情况:考生丢失成绩通知单,又丢失准考证。这种情况考生应提供其身份证、考试所在区县、报考专业、考试课程等有关证明材料,待计算机逐一核对考生的信息无误后,才能出具合格成绩证明。第三种情况:考生要提供准确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自考办目前成绩管理仍使用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部分数据需要经手工查阅档案。因此,考生若办理补证等手续一定要提供准确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否则有可能查不到档案,给考生补办单科合格证带来困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文凭考试2000年以前成绩未计入计算机管理,有一部分民办高校的考生记不清考试时间及丢失旧的文凭考试准考证,这些考生应先到其所在的民办高校查清准考证号及考试时间,再到市自考办成绩科核对成绩,补办合格成绩证明。第四种情况:考生因出差、生病等原因,未能按时到各区、县自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这种情况,上半年未领通知单,可在下半年12月15日-17日到各区、县自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下半年未领通知单,可在来年的6月15日-17日到各区、县自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因各种原因如转出、办理出国成绩单、办理毕业手续,来不及到各区、县自考办领成绩单,可以到市自考办成绩科阐明原因,核对后市自考办可出具合格成绩证明。下面简要介绍补办毕业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的手续:考生因故丢失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应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如无工作单位,应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提供其毕业证书编号,丢失毕业证书,可根据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毕业证书编号,经核对档案后,出具附有照片,压钢印及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毕业证明。须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毕业证明无主考院校印章,希望广大考生保存好自己的毕业证书。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可根据毕业证书上的编号,核实档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今年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久的将来,考生的考籍信息都将以新的面貌出现在广大考生面前,我们将为考生提供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

自考课程合格证必须去领取,毕业审核时需要成绩合格证明。

自考成绩可以在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打印,自考成绩全部通过后,需要完成报考院校的毕业答辩,完成后就申请毕业

社会考生,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以后毕业证由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领取。如果通过教育机构参加的2018年自学考试的考生,则可到叫机构进行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领取。

考生在顺利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后还会进行申请毕业业务才可顺利拿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每年教育考试院会有两次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的机会,申请毕业流程可参考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站上会有该省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公告文件,按照公告文件进行相应操作流程即可顺利完成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毕业申请通过审核后,规定时间可去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申请毕业。

考生本人携带“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然后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顺利领取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自考单科合格证有效期是长期有效,但各省不尽相同;其实,大多数省市对单科成绩合格证没有时间限制,但有些地区有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考试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可以的,只是你要出示证明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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