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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国家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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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自学考试政策

问小黄在海南参加自考本科学历,请问何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于2014年7月29日修改)第二十四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1年6月2日在互动交流板块对问题南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答如下,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综上,小黄自考本科学历在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具有考籍管理档案时,可以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分析:自考免考政策: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2023年自考改革最新规定;

(1) 2023年将一步一步取消本科院校的成人大学专科招生,自考成教网教三库合一,统称为继续教育,拿证难度加大。2023年2月份,中专和高中将上学信网,以后将不出现没有中专或者高中文凭报考专科的情况。

(2)从2022年开始,很多高校开始停止授予部分专业学位证书或者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

(3)自考改革后无学信网可查高中或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大专。也就是说报考大专之前需要大家先取得高中学历才能够报考,否则不能进行报考。

2、2023年自考考试流程

自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学历教育其中的一种,主要以自学或者助学为学习方式,通过国家或者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就可以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颁发自考本科毕业证。

3、2023年自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是4月、10月,个别省份,1月、7月也可以报考,考生根据情况选择考试科目。自学考试专本科生的毕业率比较低,但考试顺利的话,最快1.5年-2年就可以拿证。全世界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允许持有本科毕业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国家税收政策

1、所得税制度概述(1)收入、收入、净收入、总收入及其关系:收入/净收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可以使税收收入更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变化;(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为它是直接税,不能转让);(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局限性和劣势:(4)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的影响;(5)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确定,难以核对,容易漏报。(6)所得税征收制度比较。①分类税制:一种优点:易于征收,易于根据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税漏税。缺点:不利于累进税率的实施,难以体现可承受性原则。②综合税制: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缺点:所获量的验证困难复杂,容易造成泄漏。(7)所得税种类:1。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2、(内资)企业所得税(1)定义:是对境内企业(外国企业,个人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3)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4)有利于下一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5)简化税制,便于征管,便于操作。(6)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如下:①纳税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②税率:法定税率为33%。对利润较小的小企业,实行低税收优惠。年收入≤3018%,年收入≤10000027%③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资产转让所得、特许经营权所得、营业外收入等)。

可以哦!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小提醒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继续教育学历的一种,所以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继续教育政策的!但是按照税务局官方指示,从自考注册报名当月开始计算,满48个月就不能申请这项个税抵扣了,反之,还没达到48个月的可以享受剩下的时间来申请抵扣哈!

政学考试能申报个税,在积极申请的时候,首先就是通过官网进行申请,提高自己的一些学历证明和自己的个人申请标准。

自考属于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自学考试国家税收政策试题

1.总公司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400+300)*30%=180元乙国扣除限额=180*400/600=120万美元,在乙国交纳已经所得税400*40%=160大于120,只可抵扣120,超过部分40万结转以后抵扣丙国扣除限额=180*300/600=90万美元,在丙国交纳所得税:300*20%=60万美元小于90万美元,在甲国补交30美元甲国亏损,本年不交所得税所以总公司在甲国纳税额是30万美元。2. 甲国税务部门可以按照再销售价格法进行价格调整:4/(1+10%)=3.64万法郎3.甲公司在B国应该采用子公司,C国采用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将B国公司采用子公司,前三年在B国享受免税期,只需在A国补交18%(33%-15%)所得税,可以大大的减小所得税的交纳,如果采用分公司则不能享受到B国的免税期。将C国公司采用分公司,所得收入合并到A国的企业汇总交纳所得税,用C国的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扣A国公司的盈利所得,减少所得税额。

2009年7月自考税法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1-5 A B B D A6-10 B B A D C11-15 A C A D D16-20 C A B C C21-25 D B A C D26-30 A D D C D 二.多选题31 AC32 ABC33 ADE34 ABCE35 ABCD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36.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37.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38.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 39.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和管理活动。 四、简答题40.税收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答: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但另一方必须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2.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的权利或义务性质;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4.纳税义务人一旦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 41.我国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答:权利、许可证照:1.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2.工商营业执照;3.商标注册证;4.专利证;5.土地使用证。 42.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答: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模式有三种:1.分类所得课税模式;2.综合所得课税模式;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3.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答: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2.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44.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答: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法、实质课税主义、经济观察法,它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质课税原则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税法解释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即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课税。以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透明度,形成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减少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发生可能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案例: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含税);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不含税);(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不含税),货款已收;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开具普通发票);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不含税)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答:1.进项税,适用13%的低税率,允许抵扣。2.进项税,适用17%的税率,允许抵扣。3.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应计算销项税额。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含税价,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后,计算销项税额。6.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9.销项税额=〖3000×3200+300×3500÷(1+17%)+3200+32000〗×17%=1790548元=179.055万元;进项税额=100×13%+10×17%=14.7万元。10.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9.055-14.7-8000÷10000=163.56万元。 46.案例:作家吴某,自由职业者,同时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吴某2008年收入如下: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3.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4.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问题:吴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答: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800)×20%=640(元)2.兼课收入由于每月未超过800元,不征所得税。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应纳税额为=20000×(1-20%)×20%×(1-30%)=2240(元)。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运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30000×20%-1250=4750(元)。吴某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640+2240+4750=7630(元)

会计利润中不用扣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企业损益。另,我的自考已结束。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课税对象:2.定额税率:3.进项税额: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累进税率的形式又可分为——和——。2.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转让——或者销售________的单位和个人。3.房产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依据房屋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__________,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 的税率减收房产。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三、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题2分,共20分)1.税收是凭借(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B 国家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C 政治权力 D.人权2.在特定税种中依据应纳税额再多征一定比例的税款称为( )A.税收附加 B 特殊增税C.加成征收 D.综合负担3.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C 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4.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A.3%一20% B.15%一20%C.5%一15% D.5%一20%5.对同一类应税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适用的纳税办法是( )。A.自行贴花 B。委托代征C.汇贴 D 汇缴6.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 )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A 超过部分金额 D.扣除项目金额C 取得收人全额 D.全部增值额7.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残值应当不低于原值的( )。A.5% B.10%C.15% D.20%8.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企 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 )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A.40% B.60%C.50% D。100%9,我国农业税实行( )比例税率。A.行业差别 B.地区差别C.产品差别 D.收入差别10.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A.10%&nbB.20%C.30% D.40%四、多项选择题(将每题五个选项中的至少两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10分)1.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 )等处罚。A.全额征补税款 B.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C 没收财产 n处无期徒刑E.处死刑2.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 )A.卷烟 B.雪茄C.烟丝 D,粮食白酒E.薯类白酒3.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 )。A.50元 B.50~80元C 100—500元 D.200~800元E.600—2000元4.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无偿赠给( )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A 政府 B.国有企业C 社会福利单位 D.医院E 学校5。某煤矿开采销售原煤,应缴纳的税金有( )。A.资源税 B.增值税C 消费税 D。营业税E.城建税五、判断正误并改错(正确的在括号内划“√”,错误的在括号内划“X”在错误处下面改正。每题2分,共10分)’1.( )免征额就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全额征税。2.( )修理自行车取得的收入应该征收营业税。3.( )金融业转贷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 )印花税规定营业账簿适用定额税率,税额为每件5元。5.(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也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六、简答题(10分)简述税收的形式特征。七、计算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共10分)1.某建材厂2000年应税房产原值为1000万元,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的30%,计算该厂当年应纳的房产税税额。(本题5分)2.某人10月份营业额为5000元,规定的起征点为600元,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计算此人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及城建税税额。(本题5分)2006年7月 (参考答案供参考)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可以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3.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专门为计算所得税服务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以税法为依据,在计税收入的基础上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全累税率 超累税率2.应税劳务 无形资产 不动产3.1.2% 12% 4%4.公益、救济性 3%三、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题2分,共20分)1.C 2.C 3.A 4.D 5.D6.D 7.B 8.D 9.B 10.C四、多项选择题(将每题五个选项中的至少两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1.ABCDE 2.AD 3.AD 4.ACE 5.ABE 五、判断正误并改错(正确的在括号内划“√”,错误的在括号内划“X”在错误处下面改正。每题2分,共50分)1.(X)免征额是税法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免于征税的数额。2.(X)修理自行车取得的收入应该征收增值税。3.(√)金融业转贷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X)印花税规定除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营业账簿适用定额税率,税额为每件5元。5.(X)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六、简答题(10分)简述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作为凭借国家政治权利所进行的特殊分配,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税收同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式相比,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通常被称为税收“三性”,这三个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2分)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是税收“三性”的核心。(2分)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家征税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是由税收的无偿性所决定的。(2分)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2分)税收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是由税收这种特殊分配形式的重要特征,也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2分)七、计算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共10分)1.解:(1)房产原值=1000X(1-30%)=700(万元)(2)当年应纳的房产税税额:700X1.2%=8.4(万元)2.解:(1)应纳营业税5000X 5%=250(元)(2)应纳城建税=250X7%=17.5(元)

自学考试国家税收政策是什么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税收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社会或经济目标,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手段,调参市场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给以强制性刺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干预市场机制运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及其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小黄在海南参加自考本科学历,请问何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于2014年7月29日修改)第二十四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1年6月2日在互动交流板块对问题南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答如下,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综上,小黄自考本科学历在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具有考籍管理档案时,可以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本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题主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可参考以上政策,在国家公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上申报。

2.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是由教育部遴选发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在教育部1+X证书管理平台上管理和查询,是面向家庭、企事业单位、个人“个税服务”需求的职业特长能力证明。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三个级别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职业技能。有兴趣的话可以到官网上查询。

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专业

专业代号:B020104 ;专业名称:财税(独立本科段)*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2 00054 3020 管理学原理 6 必考 笔试 003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必考 笔试 004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必考 笔试 005 00067 3071 财务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006 00053 3262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007 00070 3342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4 必考 笔试 008 00058 3032 市场营销学 5 必考 笔试 009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009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1 必考 实践考核 010 00068 3671 外国财政 5 必考 笔试 011 00069 3469 国际税收 5 必考 笔试 012 11381 财政与税务实习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6999 毕业论文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11389 财税史 7 选考 笔试 103 03403 国有资产管理 4 选考 笔试 201 00062 3080 税收管理 4 加考 笔试 202 00999 政府预算管理 4 加考 笔试 203 00060 3081 财政学 4 加考 笔试 204 0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加考 笔试 205 00041 3069 基础会计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广东商学院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3门,共60学分;选考课程3门,共25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29学分; 说明 1、选考课101至103中须选考不少于11学分。2、财政与税务实习课程实习时间不少于7周。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4、财政与税务专业、财税专业、税收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17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根据粤考委[200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通知》,本专业从2009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

自考本科税收学课程有财务管理学、毕业论文、对外经济管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管理学原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税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外国财政、市场营销学、线性代数(经管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社会保障概论。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税收学专业为税收方面的学科,属于学多大能力就有多大的才能,就能有多大的收获,专业性强,前景好。自考税收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在就业财政、税收等部门,从事会计、财务等工作。那么,自考税收学专业有多少考试科目自考税收学专业培养方向自考税收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税收政策、税收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审计、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自考税收学大专专业考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基础会计学、大学语文、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财政学、政府预算管理、税收管理、企业会计学等。共有16门必考课程,76学分;1门加考课程,6学分。自考税收学本科专业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管理学原理、线性代数(经管类)、财务管理学、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学、国际税收、外国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收学史、英语(二)、税收管理、政府预算管理、财政学、基础会计学、经济学(财经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其中,必考课13门61学分,选考课3门25学分,加考课6门29学分。综上所述,自考税收学专业有大专和本科两个阶段层次,其中大专层次有17门考试课程,本科层次则有22门。考生如果想了解更多自考专业的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广东自考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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