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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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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教导处

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从网上查询的信息看,自考毕业证书由两个单位同时盖章发出,一个是省级自考委员会,一个是主考院校。

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教导处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上面什么都有哦……慢慢看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介一、制度的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20多年来,累计有4300万人(不计重复)、1.7亿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25万人,目前有在籍考生2700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一起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制度之一。二、任务和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组织管理1.中央机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委员是由教育部、发改委、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教育部设立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由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组成。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究委员会:由国内有关教育行政、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是自学考试政策、业务研究的咨询机构。2.地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一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自学考试日常工作。3.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评卷、助学活动,负责推荐专家参与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北京大学等501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4.解放军自学考试1996年,经全国考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成立了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军队自学考试工作,开设了军需管理、军械管理、航空工程机务维修、军事高科技应用与管理等专科和本科专业。四、考试标准和开考专业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计划作为国家学历考试的“总体设计蓝图”由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论证,确定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学历层次、规格、课程设置、课程学分数、实践环节考核要求,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专业考试计划是实施国家考试的标准性、法规性文件,是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助学单位制定辅导计划的主要依据。五、自学和社会助学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既可以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业,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各种方式的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的社会助学活动遍及全国各地,受到自考生的欢迎。助学活动对于帮助自考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完成教育过程,达到培养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基本内容是考试机构颁发的课程考试大纲,指定、推荐的教材和参考书。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社会助学组织针对自学者的实际,还编写了习题、练习和用于实践环节训练的录像。全国考办已制订数百门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数百种教材。助学机构还以网络方式为考生提供考试、自学辅导和就业等服务。一个用多种形式为自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体系正在形成中。六、考试、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中专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七年元月五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鼓励自学成才"条款的具体体现。他诞生于1981年,是中共中央十一 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新时期总路线的产物。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确定下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确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考试标准。专业设置和课程设计具有应用性的特点。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设有涉及11个学科类别的220多个专科和本科专业。 2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蓬勃发展,全国在籍考生超过1200万,每次报考人数达650余万,累计毕业生300余万,造就选拔了众多的专业人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备受青睐。��天津市自1981年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在,已经开考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9个学科的113个专科和本科专业,现有45万在籍考生,每次考试参加者逾11万,累计毕业生6万余人,有力地支持了天津市的社会主义建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举行。课程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安排,采用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方式帮助自学者逐步完成学业。课程考试合格者发予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学习任务,思想品德合格者,可获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可向该专业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法,60分及格,不及格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考试,不限考试次数。自1998年下半年考试起,课程合格证书有效期为8年,超过8年,课程合格成绩将失效,考生需重新参加该课程的考试。1998年下半年以前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期从1998年10月开始计算。� 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按有关规定免考已学过的相关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科学、考试严格、管理先进,具有体现国家意志的权威性,并以上乘的教育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信誉。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许多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也承认其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历证书。 �实践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历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为中国公民提供了最为广阔、便利的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广阔的途径,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可以预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生命力无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前景辉煌。� 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继续着眼于全民素质的提高,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公民的终身学习需求,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教育部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云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属于教育厅的公章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须知》,现公布如下:一、办证必备条件及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考完某一个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和实习、实验)的要求,达到规定的学分;经考生所在单位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时间,以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签发的日期为准: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二、办证须交材料及费用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规定的办证时间内,将身份证复印件各三张,全部单科合格证,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四张一寸相片,交到报名点(州、市、县考办),同时领取三张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县(区)考办将准考证收回并销毁。相片采集按云招考办【2002】58号《关于200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相片电子图案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毕业证相片为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相片背景为浅兰色。三、填表说明三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必须亲自填写,不得叫他人代填或填一张另两张复印。要用兰色、黑色墨水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完后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如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盖章,然后交到县(区)考办。四、办证相关情况及处理办法1.单科合格证丢失单科合格证丢失,不再补办。考生应写出“说明”,交给发证的县(区)考办,县(区)考办查实后盖章交考生保存。考生办毕业证时须将“说明”和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区)考办。2.在外地考试(非办证申报处)有合格证无试卷的,要通知考生尽快转档案。州、市考办将合格试卷丢失的,须开出证明,考办分管主任签字、省考办办证时再核实。3.考生更名毕业证上的名字,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名字不一致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说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将开好的证明交到县(区)考办,县(区)考办将此证明装入考生档案。更改名字未经过公安派出所批准的,无效。名字、身份证号必须清晰、准确无误。4.转档手续考生原在外地考试,档案还未转到考生现在所在地考办的,请速与外地考办联系,办理转档手续。与外省考办联系时须声明转到云南何地区,云南省考办根据考生提供的线索转到考生现在所在的州市考办。转省外的档案,必须通过州、市考办审核登记后上报省考办办理。电子档案州、市考办也要开出证明,建立档案袋。考生转档时必须在档案袋上写明身份证号、新考号、考试时间。省内转档案不需要通过省考办,州市之间互相办理即可。为防止伪造档案,转档案要由办考部门到机要局邮寄。考生不得自带档案,否则不予承认。转档案时考生必须将准考证交到县(区)考办,然后办转档案手续。5.免考手续按照《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的规定,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到报名点填写免考申请表,免考费与报名费相同,每科交费32元,考生持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时的考试科目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方可生效)。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请州、市、县考办初审,县考办审验后在免考申请表上盖章。考生到省考办办理免考手续时须带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省考办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原件退给考生。免考手续必须提前办理,不得向省考办送档案时夹带。五、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注意事项1.考生应提供符合其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州市考办审验后在复印件上盖章证实,然后装入考生档案,原件退给考生。2.毕业证审验必须提前办理,不得在办证时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中送省考办,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办完毕业证后,省考办将毕业证复印件与毕业生审批表一并存档。3.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处)提出申请,并参加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省学位办审批,由省学位办送交主考院校审核后授予。省学位办电话:六、州、市、县考办审核档案注意事项1.有单科合格证、合格试卷、州市考办审验过的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已办好的免考手续申请表及成绩单复印件;实习或论文合格证。2. 对更名的考生,须有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3. 州、市、县教育局(教委)必须在考生填写合格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盖章;4.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01年起,自考毕业证书要报教育部注册,方能承认学历,注册时须有身份证号。因此每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第三面须贴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或士官证复印件代替;5. 考生必须在办证县(区)报考合格一科以上才能领表办毕业证。完全没有在办证县(区)考试的,不得领表办毕业证,须在原考地办毕业证;6. 州市考办交省考办毕业生磁盘和花名册各一份。录入磁盘要求:州、市以州、市为单位录,然后再按专业录;昆明以县为单位录,然后再按专业录。录入磁盘内容:地县代码、地县名称、老考号、新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7. 只有州、市、县招考办有权接收考生办证,助学单位无权接收考生办毕业证。招考办发给考生毕业证时,同事要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不能只发给考生毕业证。8. 云南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院校及电话。

云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属于教育厅的公章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须知》,现公布如下:一、办证必备条件及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考完某一个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和实习、实验)的要求,达到规定的学分;经考生所在单位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时间,以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签发的日期为准: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二、办证须交材料及费用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规定的办证时间内,将身份证复印件各三张,全部单科合格证,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四张一寸相片,交到报名点(州、市、县考办),同时领取三张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县(区)考办将准考证收回并销毁。相片采集按云招考办【2002】58号《关于200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相片电子图案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毕业证相片为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相片背景为浅兰色。三、填表说明三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必须亲自填写,不得叫他人代填或填一张另两张复印。要用兰色、黑色墨水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完后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如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盖章,然后交到县(区)考办。四、办证相关情况及处理办法1.单科合格证丢失单科合格证丢失,不再补办。考生应写出“说明”,交给发证的县(区)考办,县(区)考办查实后盖章交考生保存。考生办毕业证时须将“说明”和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区)考办。2.在外地考试(非办证申报处)有合格证无试卷的,要通知考生尽快转档案。州、市考办将合格试卷丢失的,须开出证明,考办分管主任签字、省考办办证时再核实。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大自考是什么意思?大自考指的就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论就其发文机关(国务院、全国人大)、开办历史(全国1982年开考、河北省1983年开考),还是社会信誉(国内通行、国际认可)来说,惟高教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文凭相当。其毕业证加盖全国考委认定的主考学校章和省自考委章。通行全国,出国有效。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育部,同时作为教育部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覆盖了哲学、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历史学、理学、矿业、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农科、医药和军事等23个学科,共有专业400多个。大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大自考和小自考有什么区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又称长线自考或大自考)与定点应用型自学考试(又称短线自考)一样都是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办学和组织形式。短线自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解决各地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发挥各高校的潜力为地方经济服务,国家同意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同当地高校联合举办应用型自学考试,由高校组织助学,省自考办组织考试,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文凭,其文凭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享受同等待遇。二者的差别如下:1.学习形式不同,长线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短线自考一般要在经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学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2.学籍管理不同,长线自考考生只需在县区自考办报名即取得考籍,短线考生则在报考院校报名后,学籍档案在省教委备案。3.考试时间不同,长线自考由省考办在每年的一、四、十月组织三次考试,可重复报考,无合格时间限制(本科学位申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短线自考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4.考试及命题方式不同,长线自考由全国考委和省自考委联合出题制卷;短线自考科目设置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两类,统考课程由自考委组织命题和考试,校考课程由学校命题考试。5.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长线自考报考费用全省统一;短线自考收费根据主办院校专业设置及开办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由于要占用学校教学资源,费用一般比长线要高。“大自考”的毕业证书和“小自考”的毕业证书格式是一样的,上面有两个章,左边是主考院校所在省自考委的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章。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在工作及参加其他资格类考试时有相同效力。毕业证上的区别就是一是证书编号,这个编号可以识别出是通过“大自考”或“小自考”,即报名的方式是“县区自考办”还是“报考院校”;二是主考院校的章,如果是通过电大报考学习的小自考,则主考院校的名字是**广播电视大学,而大自考则是自己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名称(如: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大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0087英语翻译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91.23KB 2018年04月自考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2.89KB 2016年04月自考00504艺术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17.71KB 201804自考00067财务管理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533.6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云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下设的一个专门用于指导自学考试的机构,他们行文不能用省教育厅公章。

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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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民众民众不知道

学生申请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毕业证、原学过课程名称及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去当地自考办办理流程,经检查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仿冒或者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来即取消录用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合格,并告知其企业。

专科生自考本科的申请办理免考是怎么样的?

学生申请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毕业证、原学过课程名称及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去当地自考办办理流程,经检查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仿冒或者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来即取消录用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合格,并告知其企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种高等院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限课程名字同样、学分制相当于或小于原学过课程的课程。

自考这是所有在职人员社会人士学历提升含金量最高的方法,都是最难。不过目前汉语言文学学院是自考里非常简单的。最先来讲是文科类专业,并没有数学课等课程,次之学科总数比较少,比较合适考。汉语言文学技术专业培养具备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可在新闻报道文艺范儿出版部、科研机构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策划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

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带领下,承担全国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国家教育委员会”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监督机构,这家机构与此同时做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部门。

2、全国考委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多个专业委员会,承担制订专业课考试规划和课程自学考试考试大纲,机构撰写和建议合适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内容,对本专业课考试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价。

3、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会。省考办: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省考委工作监督机构,与此同时做为省考委的日常工作部门。

考前考后都归教育局管吧自考归和教育厅管,所有考试成绩都是进入备案,只有参加考试才有成绩,一份成绩保留在教育厅,另一份上传给。这个是不能作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那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呢?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

2、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3、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专业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

4、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5、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

6、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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