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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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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的证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各省考委颁发,主考院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自考毕业证书自2001年6月起全国已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度。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认证服务。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颁发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四川自考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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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并由主考学校进行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学历查询 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档案,即可免费查询本人学历。如已有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学信档案,进行本人学历免费查询。 省考办核准毕业以后,会将毕业生信息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之后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自考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拿到手以后3到4个月可以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毕业证信息,而从申请毕业的时间计算,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毕业证书才能在学信网查询,即6月份申请毕业的在当年12月份左右可查,12月份申请毕业的在次年6月份左右可查。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学历可查的时间都比以上给出的要早一些,比如早1、2个月都是可能的。 自考的作用 1、自考可以考研。 本科学历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2、自考可以出国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了,不需要在国外再浪费时间,这样会省许多费用。 3、自考可以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而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委员会发证

四川自考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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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毕业证将会盖有两个章,一个是由报考院校盖的章另一个是当地的自考委盖的章,考生子在成绩合格后将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 自考申请毕业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书: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书。 自考毕业的申请流程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考生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4、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委员会。自学考试的主要发证单位是自学考试委员会。自学考试发证的流程一般是: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证-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证的章-移交给院校-院校盖章-让学生领取证书。所以自学考试发证单位填自学考试委员会。

自学考试委员会发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对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觉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办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注重开考社会急需的专业。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三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全国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高等教育自觉考试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凡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必须在全国考委指导下组织实施。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根据全国考委开考专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考专业和拟定专业考试计划。第五条省级考委开考专业可直接面向社会,也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提倡和鼓励省际协作或区域协作开考。未经有关省级考委准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考。第二章开考专业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应以专科为主,适当发展本科。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可拓宽专业服务范围,增设选考课或设置专业方向,以增强适应性。开考本科专业,应以独立设置的本科段(即以专科毕业为起点)为主。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如需开考专业目录中未有的专业,必须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专业名称,规范专业知识结构。第八条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关专业的设置和专业考试标准的拟定,对各地开考本专业的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未分管的专业,全国考委可视情况组成临时专业设置评议小组进行论证、审查或评估工作。第九条为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国教委要定期审查、调整改造已有的专业,制定并公布各地普遍适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第十条全国考委审批的开考专业,是指全国未颁布或批转的、各省级考委准备开考的专业。审批开考专业,一般应在两个月内批复。暂不批准开考的,应及时说明原因。省级考委按照全国颁布或批转各地的专业考试计划开考专业的,应在开考条件和课程是否有所调整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说明,并在开考前七个月报全国考委备案。第十一条省级考委拟开考专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至少在开考前十个月向全国考委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开考。第十二条省级考委申报开考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经费保证;(二)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应有自学考试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三)有较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和措施。第十三条省级教委申报开考专业,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开考专业的申请报告;(二)开考专业的论证材料;(三)专业考试计划以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第十四条省级考委根据当地开考专业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情况,可决定停考专业。对决定停考的专业,须报全国考委备案,并认真做好停考的善后工作。部门委托全国考委协调开考专业的停考,双方应共同协商,做好停考的善后工作,并提前一年通知各地。个别地区要求提前停考的,须经全国考委同意。第三章专业考试计划第十五条专业考试计划从总体上确定专业考试标准,是开考专业和实施考试的依据,体现造就和选拔专业人才的规格与要求。第十六条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当前与长远三方面的关系。第十七条专业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或省级考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或拟定。各省级考委拟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应报全国考委审批后,方可公布实施。第十八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专科、本科(含本科分段)、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

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根据广东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条件的通知各主考学校,广州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作出如下规定: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综合各主考学校的意见,参照兄弟省市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条件调整如下: 一、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3、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二、申请学位条件的说明: 1、上述前两个条件是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第三个条件可由主考学校根据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前两个条件的标准。 2、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3、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 以上规定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取消。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从以上看来你还有机会赶紧抓紧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祝你好运!

自学考试委员会认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怎么认证? 1、自考本科学历认证流程 第一步,登录学信网 考生首先需要登录学信网,百度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开首页,找到学历认证。 第二步,查询学历 在学信网上点击学历查询,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的相关信息,其中证书编号与毕业证书上的需要保持一致,姓名及联系方式需要正确填写,等待学历证书显示,如果想要下载的话可以直接下载。 第三步,认证报告申请 点击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后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以点击查看,之后就可以下载学历认证报告了。 自考学历有哪些用处? 1、找工作 很多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学历是他们第一要看的,学历如果不够,往往连面试的资格都没有,自考本科学历无论如何也是本科学历,所以它无疑成了我们找工作时的一块敲门砖。 2、职称评定 大部分公司职称评定都与学历挂钩,如果学历不达标,即使你战战兢兢为公司工作多年,职称评定也与你无缘,而自考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完全可以用来参与公司的职称评定。 3、出国留学 国外已经有几十个国家承认了我国的自考学历,因此一旦获得自考本科学历,再满足其他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去国外就读更高一级的学历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学历认证可以采取现场办理和网上认证两种方法。现场办理需要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资格证明。若自考生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证书的复印件,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证明书复印件申请认证。 自学考试学历怎么认证? 登录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首页,点击“出国教育背景信息服务”栏目,再依次点击“网上申请”及“进入网上申请系统”按钮,即可进行实名注册,按以下流程申请学历认证。进入认证流程后,认证每一步进度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手机,认证结果将以pdf形式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自考学历认证流程方法 一、现场办理 1、准备资料 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主考学校学历证明原件。 注:原件考生自行取回,复印件留档核查 2、办理时间(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咨询接待时间,国定休假日除外) 3、自考学历认证方法 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资格证明。若自考生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证书的复印件,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证明书复印件申请认证。 二、网上认证 1、注册/登录学信网 2、进入学信档案后点击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3、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然后打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委员会证明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如何办理重庆自考考籍证明?如何办理重庆自考考籍证明?①什么情况下需办理考籍证明?尚未办理自考毕业证的考生,因个人有关事宜需要提供自考考籍合格课程证明的,可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打印本人的自考考籍证明。②考籍证明如何办理?本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自考准考证)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办理。也可委任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所需的全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自考学历证明办理指南: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10.收费标准:不收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怎么办理?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 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10.收费标准:不收费。 11.联系电话:(办公时间)。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不可以开证明,在读证明简单地说就是为向对方证明一下自己确实是在某个学校读书。在读证明有很多用处,例如出国留学,在院校申请时如果还没有毕业,那么需要学生的在读证明材料,学生需要在本学校教务处开具中英文对照的在读证明,然后扫描给国外院校,以证明确实是在材料中的大学读书。必要时可能还需要去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在读证明的公证,然后把公证材料也交给国外大学或留学机构。其他方面,例如申请实习时,也需要向企业出示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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