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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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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历情况说明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学历证明怎么开(自考学历证明去哪开)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在教育局开学历证明需要带什么东西需要带的材料有:普通高中毕业证遗失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留存查证;2、在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或学历证明书,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如原毕业学校撤并的,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承担,若撤并后没有学校保留,由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3、办理者1寸免冠照片2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证明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扩展资料:学历证明办理流程:1、由高中毕业证明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向原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受理申请后,核实申请人高中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核实无误,开具高中毕业证明或高中学历证明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3、申请人持原毕业学校开具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学历证明书到学校所属教育局学考办,由区县教育局学籍专干核实申请人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后,加盖区县教育局学籍专用章;4、审请人将加盖学校公章、区县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到市教育局学考办以及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专干处审核;5、经核实后,加盖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专用章或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证钢印,办理流程完毕。参考资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最高学历是自考本科,在国企面试时,介绍自己的学历时,一般不需要特别说明是自考的文凭。因为自考本科也是国家承认的学历。2、如果你要主动详细介绍你的学历情况,或者面试官有追问的情况下,那么你可以说“我的学历是自考本科,XXX大学,XXX专业本科自学考试于XXXX年XX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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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历情况说明

首先要写明你受教育的程度,也就是你的文化程度,都是在哪所学校上学的,什么时候毕业的,这个写清楚就可以了

自考本科学历怎么证明? 1.通过学信网的学历查询登陆点击导航中“学历查询”的链接。 2.点击按钮进入“本人查询”; 3.登录后,点击“学历信息”; 4.点击“学历信息”后可查看到个人学历信息,然后点击“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点击后根据提示,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点击查看,即可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 6.认证后下载样本。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学历认证? 1、建立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中有学历-项,通过学历认证的佐证,可以进一步确立个人学历档案的真实性。 2、招考/招聘学历证明 比如公务员或事业编考试或国有单位的招聘,都需要通过学历认证的查询和审核。 3、升学考试 比如专升本或考研究生等升学、入学,也需要通过学历认证,以确认考生的最高学历。 4、出国留学 国外教育学校或机构通过学历认证系统,确认中国学生的学历。相同,中国也可确认国外学生的真实学历。 5、人才交流或调动 国内有很多城市实行优秀人才交流或调动,其准入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学历层次问题,为准入城市提供真实的学历证明。 6、其它需要真实学历的证明 比如落户口、征兵、重要职业岗位,比如医生、律师、船长、机长、职称评定等,都需要相关的真实学历认证和审核。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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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学历情况就是写你个人受教力的受教育的经历,就是从你的根据你的受教育经历,从低到高依次排列填写即可,比如说你的最高学历是本科,那么你就把它写在最前面,然后依次往下填写。

自学考试情况说明

1、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1)的第二外语(日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4、考生原有成绩的考试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笔试”类和“实践考核”类课程,而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只可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类课程。5、凡取得“西班牙语外语水平考试(简称:DELE考试)”高级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代码:00840)、第二外语(英语)(课程代码:00845)、第二外语(日语)(B)课程代码:(08473)、第二外语(法语)(课程代码:08474)”中的任一门课程。凡取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商务英语课程(课程代码:00796)。6、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和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课程。7、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8、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2008年或之后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同,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以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看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9、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2316)和上机考试(课程代码:02317)两部分。10、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0342)和实践考试(课程代码:00343)两部分。11、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4732)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课程代码:02277,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12、)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课程代码:00012);13、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015);14、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综合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795);15、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16、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17、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18、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19、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0、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2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2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23、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24、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25、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每年在4月和10月举行考试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区可适当调整报名时间)。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自考办联系方式] 专业考试计划:86299035 各类证书考试咨询:86299077 成绩证明、出国成绩证明、证书遗失咨询:86299074 省际转考:86299031 《江苏自学考试》杂志征订:86299038教材邮购:86299009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江苏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自学考试情况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也是我国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权威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从国家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管理系统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考试办法,因此,它能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严密性和权威性,能通过国家考试有效地促进和指导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并严格地检验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具有覆盖全国的规模和巨大的容量。 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投入少、效益高的特点。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人数和学习年限的限制,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经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主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工学矛盾较少,必要时还可转考或改报别的专业,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全国范围内不同专业间互相通用。为帮助应考者学习,有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供应考者选择接受辅导。 江苏省自学考试从1983年开考以来,先后开考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111个本科、专科及中专专业,全省共计有382余万人报名参加考试,在籍考生近92万人,已有近18万考生取得毕业证书,部分本科毕业生还被授予学士学位。 我省已经全国考委批准,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验区的试点,在专业设置、自学和考试内容方面将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毕业证书、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共开设种植、养殖、加工、机电工程、管理、法律、秘书共7大类专业、23个专业方向,目前已向社会开考17个专业方向。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业户口毕业生可以"农转非",农村考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直接在已开展报名的乡镇自考服务站进行报名。农村考生需要了解自学考试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乡镇服务站进行咨询,也可向当地县(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 自学考试制度在江苏的实行,为社会培养选拔了一大批人才,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素质,促进了好学上进、自学成才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加快江苏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后,江苏的自学考试将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完善、提高、发展"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办考质量,扩大服务面向,为江苏经济的腾飞,为江苏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再创辉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凡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且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外地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含外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填写报考本科段资格审批表,申请直接报考本科段。 自学考生专、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考生报考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核所涉课程的理论考试必须全部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在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邮电管理工程(本)、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二、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为: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区可适当调整报名时间)。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考生须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方能办理报名手续,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填涂报名卡。 填涂报名卡的要求: ①填涂要工整、准确,否则无效; ②填涂需用2B铅笔将所选择项的方格涂满涂黑,黑度需盖住框内数字和空白; ③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④修改时,需用塑料橡皮擦除干净;保持光电阅读卡整洁,不要折叠破损等。 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考办统一组织摄像,或根据当地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课程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的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试时不得缺少。 三、本科段报考资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对口专业的本科段。报考非对口专业的本科段,需加考基础科段或相同专科中的部分课程,具体如下: ①汉语言文学专业 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文秘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现代汉语"、"写作"两门课程。 ②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等英语类专业(英语课程须达到60%以上)专科毕业生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③经济管理专业 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非经济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基础会计学"、"西方经济学概论"、"货币银行学"三门课程。 ④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a)根据新的考试计划要求,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它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三门课程。非工科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除加考以上三门外,还需加考"高等数学"。 (b)非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以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学分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⑤法律专业 法律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非法律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学"、"民法学"三门课程。 ⑥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专科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1-3门课程,具体如下: (a)各类高校会计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一门课程; (b)各类高校和自学考试非会计学专业的经济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两门课程; (c)非经济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三门课程。 ⑦工业工程专业 各类高校工科、理科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⑧新闻学专业 新闻、广告、中文、文秘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文科专业(如历史、哲学、法律、外语、财经等)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新闻学概论"和"新闻采编与写作(1)"两门课程;理工农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与写作(1)"、"中国新闻事业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四门课程。 ⑨化学工程专业 各类高校各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⑩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a)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子类非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如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供用电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两门课程; (c)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三门课程; (d)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及其应用"、"计算方法"五门课程。 (11)行政管理专业 (a)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市场管理、乡镇管理、后勤管理五个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除上述专业外,人文、社会科学类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三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普通逻辑"五门课程。 (1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a)本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c)工科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13)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 (a)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b)电子类非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两门课程; (c)工科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三门课程; (d)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及其应用"四门课程。 (14)会计学教育专业 (a)财经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的,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四门课程。 (15)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教育专业 (a)机械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机械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图"、"材料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三门课程。 (16)经济学专业 (a)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经济法概论"、"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和"基础会计学"五门课程。 (17)邮电管理工程专业 (a)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管理学原理"、"经济法概论"二门课程。 (18)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 (a)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信号与系统"、"通信技术基础"或"数字通信原理"二门课程; (c)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信号与系统"、"通信技术基础"或"数字通信原理"、"非线性电子电路"三门课程。 (19)公安管理专业 (a)本专业只允许在职公安干警、武装警察报考; (b)公安管理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c)法学类、公安学类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二门课程; (d)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管理学"五门课程。 (20)律师专业 (a)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论法学"五门课程。 (21)建筑工程专业 (a)建筑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上述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结构力学"、"房屋建筑学"和"钢筋混凝土及砖石结构"三门课程。 (22)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a)机械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动力工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二门课程; (c)工科类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制图"、"数控技术及应用"三门课程。 (23)护理学专业 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科段 (24)市场营销学专业 (a)市场营销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市场营销学"、"市场预测与决策"、"推销技巧与商务谈判"三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基础会计学"、"市场预测与决策"、"推销技巧与商务谈判"五门课程。 (25)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a)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工科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统"一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三门课程。 (26)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a)社会管理、公共关系、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等社会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非社会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工作概论"三门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在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批手续时,需填写"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凡经管、法律、会计等考试计划调整过的专业的毕业生,在审批时还需出具专科段的成绩证明(由市考办出具)。 (3)各类高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成绩证明。成绩证明需将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凡需要加考课程的考生,应在相应专业的专科段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专业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 1、专业考试计划 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是进行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自学考试选拔人才和实施考试的主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的结构体例,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主要课程说明、学习书目等。专业考试计划从不同角度保证和控制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总体考试质量。因此,每个考生必须认真学习和了解考试计划的内容及要求,在计划指导下认真进行系统的自学。 2、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同专业考试计划一样,也属于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编写教材、自学指导书和组织命题的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由国家和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制定,并由省考办负责向社会公布。大纲一经公布,就不能随意更改变动,未经省考办同意,任何学校、社会团体或个人都不能编印或擅自改动。 3、调整、修订专业考试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1998]1号文《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用2-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专业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和规格,提高教育质量。专业调整的目标是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层次结构,优化课程结构和学习内容,制定和修订专业课程考试大纲,编写和修订教材和自学指导书。我省将根据全国考委颁布的各专业统计计划,陆续调整和修订我省开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课程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报考同类专业的不属免考范围,但可照顾免考公共基础课。 1.课程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公共基础课:公共政治课以及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公共外语等。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1)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其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 (2)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须满二年)可免考已学完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3)高等数学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各类高等数学,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学要求较高或相当(如理工类高等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的高等数学。 (4)普通物理的免考 ①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 (5)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的免考 ①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文、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选、古代文选、写作等课程二门以上,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③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④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应用文写作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应用文写作,但不能免大学语文。 (6)公共英语的免考 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专科段的公共英语,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原已获得且有效的大学四级(及以上)英语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需出具合格证书原件)。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可免考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公共英语。 (7)其他公共外语的免考 其他公共外语(日、俄、法)参照公共英语的规定执行。 (8)计算机应用基础(045)的免考 ①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 ②计算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会计学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基础会计学"课程;统计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课程。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与原学课程(考试合格)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3)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可免考与原考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4.本科段课程的免考 (1)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段,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 (2)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效的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用以上证书获得者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3)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的高等数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教学要求相同或较低的本科段高等数学。 (4)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如本科段与原考的专科(段)中有相同课程,则不能重复考试,应改考该专业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5)除上述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外,本科段的其它全部课程均不得免考。 5.课程免考的申请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已注明不需出具成绩证明的以外,考生应持原有学校的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成绩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其他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普通高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类别。 (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如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格,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若与原学士学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就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7.中专免考规定 (1)凡高中(含职高)、中专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的学生参加中专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语文、数学、哲学课程。 (2)已取得专科及以上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中专中与原学(考)课程名称相同(或内容相近)的课程。 (3)中专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申请、审批手续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规定执行。 8.在校生的免考 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应在学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申请免考。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每年考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四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下半年为十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省考办提前一年公布开考课程计划,提前半年公布具体的考试日程。 2.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8∶30-11∶00,下午为2∶00-4∶30。 3.考场规则。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答题方式有三种: (1)直接在试卷上答题。 (2)在答卷纸上答题。 (3)填涂答题卡。填涂要求如下: ①用2B铅笔填涂,将小方框涂满、涂黑、涂匀,但不要超出框外,如需修改,使用塑料橡皮,并擦除干净。 ②填写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③规定的填涂栏目要逐项填涂不能缺项,并注意题号、选项等应正确。请保持卡面整洁,不要折叠、损坏。 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答题、填涂造成成绩出错,责任自负。 六、考籍及毕业 1.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地考布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办查询。 2.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课程合格的考生可向省辖市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应妥善保存单科合格证书,毕业时须上交省考办验核,换发毕业证书。 3.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1)省内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可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2)外省转入: 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到,由省考办确定其免考课程(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3)转往外省 ①考生向所在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登记表。 ②市考办对考生的转考登记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在转考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考办二份,并为考生出具转考介绍信。 ③考生在办理转出省的转考手续时需上交二寸标准照片一张。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说明转考原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 ④省考办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和转考登记

【 #自考# 导语】 考 网自考频道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毕业证书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本须知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同时领取本人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发证日期下半年统一标注为2022年12月30日。二、毕业申请时间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按照考生网上申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一)2022年12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网上毕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二)2022年12月1日9:00-15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考生系统选择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如考生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毕业申请无效。(三)2022年12月1日9:00-20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四)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2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五)2023年3月20日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六)2023年3月20日以后:领取毕业证,考生到所提交毕业申请材料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领取。三、毕业申请渠道(一)考生网上毕业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毕业申请无效。具体如下:1.社会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2.学分互认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毕业申请材料。四、毕业申请条件(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缴费;外省转入的考生,办理了转考手续。(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三)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办理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职高等学历证书,如没有的按要求完成了加考课程。(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五、毕业申请流程(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在首页登录界面左侧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二)考生在进行登录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身份校验,如遇到证件信息和系统不匹配的情况或变更过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的情况,请联系确认点咨询信息变更事宜。(三)登录申报系统以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再提交,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四)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2022年12月15日16时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中所要求的材料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或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五)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六)毕业办理系统仅在毕业办理期间开放,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模式进行毕业办理申请。六、毕业申请材料清单(一)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3份(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二)《毕业生登记表》。在背面复印(推荐)或粘贴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的《毕业生登记表》3份;此表不得涂改,在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各级审核点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盖章。《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三)单科合格证。2017年之前考试合格的课程,提交单科合格证原件,单科合格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2017年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课程,无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以“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出的成绩为准。(四)前置学历毕业证。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自考专科毕业证时,须提供高中、中专、中技、职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验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复印件与原件比对核实一致后,由审核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姓名不一致的考生,须向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提供户口簿姓名信息变更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将其装入考生档案,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姓名更改未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批准的无效。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五)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专科及以上学历数据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须与提供的毕业证复印件信息一致)。(六)《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办理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每门免考课程均须有对应的免考课程登记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由申报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打印并盖章,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七)转档介绍信。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须提供转档介绍信。(八)实践、论文成绩单。专科专业计划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提交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1份;本科专业计划有论文要求的,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1份。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合格成绩单、论文答辩成绩单都须加盖主考院校对应学院的公章,加盖其他印章的不予受理。(九)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思想品德合格书(附件2)。温馨提醒:以上材料建议考生复印留存,一旦毕业办理审核通过,单科合格证、转档介绍信、实践、论文成绩单等材料作为毕业办理档案存档,不再返回给考生。七、毕业申请电子照片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5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浅蓝色背景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人像须居中,双眼须在同一水平线,耳朵须显露在出来。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照片具体要求祥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信息一经提交至现场确认后,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退档、学信网注册失败等情况,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八、毕业申请说明(一)考生本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非考生本人签字,由他人代签、冒签等一律按提交虚假材料处理,本次毕业申请无效。(二)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同一层次同一专业已成功办理毕业证,无须重复申请;考生在主考学校取得的实践环节(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只能用于申请该主考学校毕业。(三)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后授予。(五)考生提供的毕业审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毕业办理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七)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如有遗失,不予补发原件。出现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院开具毕业证证明书。出现《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情况,考生到申报毕业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查找复印。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开展毕业申请确认工作。(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十、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方式: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思想品德合格书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文章来源:

到上次为止增考是200一门,这次的报名从2006年5月25到5月31

自考情况说明

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报考没有年龄、学历的限制,你可以在报名期直接到你所在地自考办办理报名,自考不是在学校报名的。首次报带着你的身份证和彩照到你所在地自考办办理准考证,以后在网上报就可以了。自考在网上有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料,你可以看看zikao 365,上面有各地自考详细的政策介绍和专业介绍,上面的真题串讲有解析和专家音视频讲解。还有很多自考生可以在上面交流学习经验。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你上 广东考试院官网,查询这个专业。这个查询最全,应该是有的。有的话,在当地考试院报名,本地考试就好了。这个后续的,详细过程不说了。如果如你所说,没有。自考的话,这个比较麻烦。举例说,你现在报我所在地武汉大学的这专业。1 报名资料的问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学历证书复印件,这个你可以网络发送电子版过去,别人给你报名。2考试,必须自己去。自考进场刷身份证的。 毕业证到时候又报名点给你申报。3 建议:读成教的本科。我也培训机构的,在我们这里报名,学员 只需要 参加成人高考。后期直接能包你拿到证书的。如果有帮助到你,请采纳,谢谢。

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参加考试的。比如说你在广州报名就在广州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广东省通用的。

自考学历情况说明怎么写

需要由高等教育考试院出具的证明才有效,如果你需要提前出具学历证明的话,要到当地的考试院去开。去当地自考办,带上准考证,先让他把成绩单给你打出来,盖上章,证明你各科成绩都合格了。学历证明书(姓名),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2011年XX月在XXXX学校完成XXX专业规定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于毕业证发放时间为本年11月,暂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此证明具有大本证书同等效力特此声明经办人:(盖章)2011年X月X日

2023普通高招高中同等学历审核审核表这样填写:1.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本人申请栏写申请理由;2.获得同等学力方式填高中学校肄业、自学等;3.相关证件(或证明)肄业者填“肄业证”、自学者填“社区(或村级)证明”;4.此表后附相关证件或证明(肄业证、社区或村证)亲亲,其另外对于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单位须审查其户口簿、s份z,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xing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初中毕业年限须符合相关规定;须进行考生本人、s份z照片、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xing考试照片的“三比对”,身份信息要真实一致。

99年自考专科学历认证,自考办学历情况说明按年份填写。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99年自考专科学历认证中,自考办学历情况说明按照学习的年份依次如实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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