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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籍时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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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籍时间管理规定

自考本科没有时间限制,不限制考试次数,直到通过为止。但有些地区有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2]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能用了原因是在网上查不到

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部分省份规定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也就是说,考生需要在8年内通过各科考试,但是绝大多数的省份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考生几年将各门科目全部考完,就能够几年申请毕业。

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自考考籍没有时间限制,也不限制考试次数,直到通过为止。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实行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但并不是硬性规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要实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只要按照报考通知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完成新生注册、报考、网上缴费,完成新生照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科以上的合格成绩,即可自动获得考籍,无需单独办理考籍。

自考最早1.5年到2年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书,自考是学分制管理,合格后发行合格证书,只要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就可以申请毕业,几年就可以申请取得证书,一次考四次就可以顺利通过,自考两年左右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书。

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省份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如果考生在连续八个考试年度内没有取得所报专业的毕业文凭,其超过八年有效期的单科成绩会作废,作废成绩的科目需重新报考。

1、想要提升自己的人。

为激烈的社会竞争,很多在校学生或在职人员总会努力的提升自己,获得自己专业、从事行业以外的其他技能。

但是因为工作原因,没什么时间学习,自考就是很不错的选择,在工作之余能学习,考证。

2、职场中需要学历的提升。

如今,很多行业都对员工都学历的要求,所以提升学历适应社会成为很多人找工作的基础。在职场中,学历是敲门砖,想要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学历,能够让自己更加得到认可。

3、想要考公务员的人。

还有就是自考的含金量问题也是影响他们选择自考的原因。简单来说,自考适合大多数的人,拥有本科学历进入某个行业、参加公务员考试等都是有利的。

4、还有一些对世界充满求知欲的人,想好好学习。

那些从事跟互联网相关工作的人,总是要接触新鲜的事物,他们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学下新知识。通过自考的自主学习,了解到更多方面的知识,满足自己的探索与,不断学习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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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不受时间限制的。可以再考的。自学考试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单科课程数目考试也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国家自学考试有关规定,只要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单科课程数目考试,并取得了单科结业证,就可以到当地的主考机关领取毕业证。 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你把课程全部考过 拿到全部合格证书就可以申请毕业了 关于有时间限制的那是在办理毕业手续的时候才会出现的 也就是你全部课程通过后在8年内要是没有办理毕业手续的 那就无效了 所以你不用担心的什么年限的规定 不过要是有积极性的话 我相信不用几年就可以考完的,祝你成功! 其实时间拖得太长对自己不利,最好在3年里考完, 不然一个专业时间长了又是换教材,又是加科目,更改考试大纲,很麻烦的。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

自学考试有考籍,自考考籍档案以电子档案方式为主,由市自考办负责长期保存管理。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考籍转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毕业信息等。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所以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信息是否都正确,在考试完后也要保管好自己的档案信息。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推荐阅读:2022年4月各省成人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4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2022年4月各省自考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自考考籍档案以电子档案方式为主,由自考办负责长期保存管理。自考生是没有学籍的,因为自考不像高考,没有入学考试以及不用到学校上课,所以是没有学籍的。但是自考有考籍,那么很多同学会疑问“自考考籍是什么?自考考籍有误,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1、什么是自考考籍?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也就是说,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按照相关自考报名流程报考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后,就会自动获得自考考籍,并不需要单独办理。自考考籍信息主要包括自考考生的个人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免考信息等。2、如何更正信息?考生登录官网,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我的个人信息有改动,该怎么办?如果需要更改的是电话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录各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自行修改。已经毕业的考生照片是不能更换的。非毕业考生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头像模糊、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确需要更换照片的,需要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并提供与有效身份证相同的像素为168*240的电子相片。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军队自学考试学籍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军院校正规化建设,严格对学员学籍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一、入学与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到院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假期从报到截止后第一天算起,不得超过十天。未经请假迟到或请假逾;期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纪律处分。新学员入学后,院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条件,进行严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一***无故迟到或请假逾期,时间超过一周者。 ***二***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走者。 ***三***军政素质和身体素质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四***不服从专业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取消入学资格,由系提名,院校首长批准,政治部门办理,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从地方招收的学员,复审合格后,由院校办理入伍手续,并将《参军证明书》一式两份,分别寄给学员亲属及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军龄自开学之日算起。 二、考核与成绩管理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学员档案。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型别。 ***一***考试是指根据专业性质和教学要求,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包括实习、实验课等实践性课目***所进行的考核。 考试,分课终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含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实习考核***等四种。 ***二***考查是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次要课程所进行的考核,或对某些跨学期的课程所进行的部分内容的考核。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答辩或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又可采用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考核方式方法由院校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确定,应注重考理解、考应用、考能力。 考试成绩的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也可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换算标准是:九十至一百分为优秀,八十至八十九分为良好,七十至七十九分为中等,六十至六十九分为及格,五十九分以下为不及格。考查成绩根据学员平时听课、完成作业***实验、实习报告***以及课堂讨论等情况和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按“合格”、“不合格”两等记分。 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某门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核,一般应在考前一周申请,经教务部门批准后方可缓考,其要求和成绩记载按正常考核对待。 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须补考。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后一周内进行,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补考不及格”或“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记载。补考一般不允许缓考。 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不得抄袭。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降低考核成绩。 学员一般不得脱离学习岗位参加社会活动,特殊情况须经院校首长批准,所缺课程利用业余时间补课并参加考核。 无正当理由擅自缺考或考核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在成绩册中记“旷考”或“作弊”。旷考者不准参加学期的补考,作弊者取消其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退学。 对学员的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院校应制定考核标准,每学年考核一次,评定成绩,记入档案。 学员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或经补考仅一门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符合降、留级第一款者除外***,且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符合升级条件者、,准子升级。 学业成绩优异且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符合升级条件者,如本人申请跳级,可按照拟跳越年级教学计化规定的课程进行考核:考试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考查课程成绩达到“合格”者,经院校首长批准,允许跳级。 士兵学员、地方青年学生学员和专业技术院校学制三年***含***以上的军官学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予以降、留级: ***一***经补考,连续两学期累计仍有两门考试课程***含一门考试课程、一门考查课程***或历年累计有三门考试课程不及格者。 ***二***一学期有四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专科第一学年除外***。 ***三***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在一学年***学期***内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的学分总数,达到该学年***学期***所选课程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一者。 ***四***因工伤、工作等原因中断学习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二分之一者。 ***五***因病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 ***六***政治思想与作风纪律表现中任何一项符合降、留级条件者。 学员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达到降级条件时,可跟班试读。学年结束时,如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允许对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再补考一次,补考后符合升级条件者,准予升级,否则予以留级。 学员降、留有不及格课程门数的计算,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授课,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个学期都按一门课程计算。 ***二***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时,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三***两门考查课程按一门考试课程计算。 ***四***体育课不及格,第一学年不计入当年降、留级课程门数。降、留级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由教务部门下达降、留级通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降、留级一次。最后一学年符合降、留级条件的学员不办理降、留级手续,继续跟班学习。 中、高阶指挥院校的学员、飞行学员及学制不满两年的学员原则上不实行降、留级。 学员降、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的课程,允许兔考***除重修规定的四款外***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仍然有效。但一般应参加正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完成作业。如参加考核可按最高成绩登记。 降、留级学员经教务部门批准,可以学习部分后续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后可免修,考核不及格,可不不考,也不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数,以后重修。

1,1987年3月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即行废止。2,2001年4月26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即行废止。3,现行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 08-03-22 颁布的。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第四十七条 院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员实施奖励。对学习成绩优异和表现突出的学员,还应当实施优等生、优秀学员、奖学金等学籍奖励。 第四十八条 优等生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奖励,按照总部有关规定执行。优秀学员和奖学金的奖励办法由各院校确定。 第四十九条 院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员实施处罚。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还应当实施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学籍处分。 第五十条 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反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触犯刑律的;(二)严重违反军队条令条例和院校规章制度的;(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军人道德的;(四)连续旷课超过24学时,或者累计旷课超过48学时(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或者“旷考”两次以上的;(五)由他人代替考核、替他人参加考核、组织考核作弊、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考核信息、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互相交换答题内容、抄袭和协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等其他考核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六)学员留校察看期间,仍无悔改表现的;(七)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并故意制造条件以达到退学目的的;(八)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第五十一条 给予学员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员队逐级上报,训练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审核,经院校首长批准,训练部门注销其学籍,政治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上级军训、干部部门备案。给予士官学员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军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二条 对开除学籍的学员,发给学习证明。其中,根据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或者第(八)项的规定被开除学籍的学员,应当偿还在校期间的全部生活费和院校按人员标准计领的公务事业费。第五十三条 对学员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度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处分结论应当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

自学考试学籍管理制度规定

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自考考籍没有时间限制,也不限制考试次数,直到通过为止。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实行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但并不是硬性规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要实行。

自学考试考生的考籍,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的。在该文件第三章“考籍档案”第七条考中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

这也就是说,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只要按照报考通知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完成新生注册、报考、网上缴费,完成新生照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科以上的合格成绩,即可自动获得考籍,无需单独办理考籍。

有些省份是规定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而有些省份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没有年限的限制的。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云南、广西等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

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具体所在省的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部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省市地区政策所不同,相关规定也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

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自考考籍没有时间限制,也不限制考试次数,直到通过为止。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实行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但并不是硬性规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要实行。 自考适合哪些人报考 1、想要提升自己的人。 为激烈的社会竞争,很多在校学生或在职人员总会努力的提升自己,获得自己专业、从事行业以外的其他技能。 但是因为工作原因,没什么时间学习,自考就是很不错的选择,在工作之余能学习,考证。 2、职场中需要学历的提升。 如今,很多行业都对员工都学历的要求,所以提升学历适应社会成为很多人找工作的基础。在职场中,学历是敲门砖,想要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学历,能够让自己更加得到认可。 3、想要考公务员的人。 还有就是自考的含金量问题也是影响他们选择自考的原因。简单来说,自考适合大多数的人,拥有本科学历进入某个行业、参加公务员考试等都是有利的。 4、还有一些对世界充满求知欲的人,想好好学习。 那些从事跟互联网相关工作的人,总是要接触新鲜的事物,他们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学下新知识。通过自考的自主学习,官网报道,更多方面的知识,满足自己的探索与,不断学习和进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分析:学校须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学籍管理制度,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应永久保存。

新生注册信息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信息须于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集中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规定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相关问题)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专升本报名条件是什么?先得取得大专学历。如果是全日制大专,需要学校推荐。为大家整理了一份专升本学习资料,包括各大机构的语文,数学,英语以及各大专业课的学习资源,适合想自考的学生,后面会不断汇聚更多优秀学习资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学习,需要的可以先收藏转存,有时间慢慢看~专升本资源实时更新链接:?pwd=2D72提取码:2D72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是什么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自考专科本科报名要什么条件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自考365.com4月26日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18周岁以上外国公民报考。 二、首次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自考365.com :目前由于各个省市报名规定有所不同,新考生要注意,照片最好携带4 张。同时携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等文具填涂机读报名卡。 注意: 1 、自考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杜绝” 冒名替考” 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工作再忙、路途再远,都要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入表格。 为了给自考生一个直观认识,自考365.com 特举例说明:天津自考生自助报名程序。 新考生首次报名要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报名时要领取”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 、” 制证袋” 、” 考籍档案袋”.应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准确填写有关项目,不得涂改。填好后,将照片分别贴在” 登记表” 和” 制证袋” 指定位置上。其余的两张照片装入” 制证袋” 内。考生将报名材 料中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自己的电子考籍档案。输入时屏幕上提示的准考证一项,可输入12个8字,计算机会自动赋予考生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按屏幕提示依次输入。同时将自己首次报考的科目输入微机。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将” 考籍档案袋” 、” 登记表” 、” 制证袋” 一起交报名处,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出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依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三、考试时间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应为一年两次, 分别在4 月和10月的最后两个周六、周日. 但是随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一年两次无法满足考生的需求,各个省市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陆续开设了1 月、7 月的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考办确定,自考365.com 提醒广大考生,请随时关注自考365.com 的各地自考频道, 或者访问各地政府的权威自考网站。 四、考生可同时报考多各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 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本科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七、报考本科段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八、跨专业考试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考生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如中医、公安管理等专业)。 跨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填写” 报考课程卡” ,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跨考专业的考生成绩均记录在考籍库准考证号码下,以防止一生多证的现象发生。请考生注意的是:各地原有的考务、考籍管理规则 向全国统一的规则过渡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过渡期内仍按原有规则执行。 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自考专升本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请看详细问题~谢谢。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相关问题)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八年

全国考委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中,对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做了具体规定: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考场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9、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11、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结束前要交卷出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5、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2023年福建自考专科考试。满足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具体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宣布停考的专业,按照报考有关文件的规定,只允许已注册考生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3、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般是指护理与药学、公安管理、监狱管理等,报名护理与药学专业需医学专业毕业证书,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公安管理和监狱管理招聘公安民警等从业人员。

1、网上注册: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进行新用户注册,填报个人资料;

2、审核确认:招生机构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在线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携带资料到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在线缴费: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再次登陆系统选择要报考的课程(每次最多可报4门),并缴纳当次考试费,考试费为40元/科次。

2023年福建自考收费标准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每生每门课程40元考试报名费, 委托开考专业每生每门课程50元考试报名费。

所有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

在籍考生可直接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所有考生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试点专业、衔接专业由主考院校批量导入新生数据及报考课程后,考生个人网上缴纳报考费。

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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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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