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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延期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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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延期通知函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2023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推迟到什么时候?

广东省原定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的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到4月1日至2日进行。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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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社会考生可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报考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的考生须与相关助学机构联系咨询报名详情,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见《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课程计划安排见《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附件2)。(三)区内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考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专业。二、报名及缴费时间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2月21日9:00-2月27日18:00报考课程时间:2月21日9:00-2月27日18:00审核确认时间:2月21日9:00-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月21日9:00-2月28日18:00三、报名方法(一)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照(有照片面),提交报考课程,等待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首次报考考生报名流程”。(三)在籍考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在籍考生报考流程”。(四)考生完成课程报考后,由市级教育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对考生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四、其他事项(一)延考安排。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3〕1号)精神,为确保全国统一考试的年度考试科目全覆盖,增加4月22日至23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2023年4月未安排的2022年10月考试科目。(二)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三)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考试。五、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业务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附件:1.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2.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延期通知函格式

(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

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

2.主体

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函,或去函和复函的事项一般都较单一,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如果事项比较复杂,则分条列项书写。

3.结语。

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三)落款

写上通知人或单位名称,和通知时间。

二、注意问题

1.注意批请函与请示的区别,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用请示,而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事项,则用请批函。主管机关答复请求审批事项,用审批函。

2.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无论去函还是复函,都不要转弯抹角,切忌空话、套话和发空泛的议论。

3.一文一函,简洁明了。

4.语言要规范得体,并体现函的用语特色。发函要使用平和、礼貌、诚恳的语言,对主管机关要尊重、谦敬,对级别低的单位要平和,对平行单位和不相隶属的单位要友善。切忌使用生硬、命令性的语言。复函,则态度要明朗,语言要准确,避免含糊笼统、犹豫不定。

通知函格式范文

【范文一】:更名

尊敬的客户: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______有限公司名称从20___年___月___日变更登记为______有限公司,原公司名______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范文二】:录用

尊敬的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您已被我公司录用,具体岗位为:______部门______ 岗位,请于20___年___月___日上午九点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现就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您将与公司签订时间为___年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试用期为___月;

二、您试用期工资为税前_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税前___元/月;转正后工资包括岗位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部分,岗位固定工资根据转正后的定岗定级和岗位性质确定,转正后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发放按公司和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到___办公室___处办理手续,联系电话:_________;

1. 本通知;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其他在面试过程中提及的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 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限18至48周岁外埠女性);

5. 二级以上医院合格的体检报告;

6. 接收工资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或卡。

请您在约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在报到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生效。如您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请致电招聘负责人协商变更报到时间。未经确认的逾期报到及资料未通过审核者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希望您能在加入______公司后为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做出您的努力,公司为您的发展也会提供广阔的空间,再次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时间:_________

【范文三】:聚会

为了活跃公司文化气氛,打造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让全体职工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新年的到来,增进同事之间的了解,增加员工之间的感情,强化了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举办此次活动。

请各部门做好准备,会将详细策划活动,发到各部门。

1.时间:20xx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1点

2.地点:花王世家

特此请各部门准时参加,有不同的奖品等着大家!

此次活动主办方:普雷沃阀业(上海)有限公司

活动负责方:行政部

20xx年12月26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我省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延考事宜(一)延考课程安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1.22日至23日课程安排:在原公布考试课程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下半年报考,报考时系统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课程供考生选择。具体报考课程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2.24日至25日课程安排: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安排涉及我省统考课程和与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已报24日至25日安排课程的考生不再重新报考,以上半年报考课程信息为准,重新编排考场,准考证与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与下半年正常考试同步进行。课程安排请查阅《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二)注意事项1.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考生,允许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3.除今年下半年停考的3个专业外,西宁、海东考区报考停考专业的考生,办理毕业时间按原截止日期顺延半年。二、下半年报名报考事宜(一)报名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的方式,请考生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1.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能登录。注册必须由考生本人操作,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由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和证件照片,请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的证件照片。报名基本信息经报考考区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2.已注册的考生可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直接进入报考界面。本次报考采取考生网上自主确认的方式,报考课程以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提交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诚信参加考试。3.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考试课程时间安排(10月22日-23日)、网报关键信息修改、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请考生仔细阅读《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4.因特殊原因需要到考区现场采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考区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双码”查验等防疫工作。(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三)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重要提示: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官方网站,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是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认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确认考试报名报考政策和信息,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不实信息,谨防上当。附件:青海省自学考试各考区联系方式及地址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告知函格式范文如下:

1、标题。

通知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正文。

(1)开头。

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

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3)结语。

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3、落款,写上通知人或单位名称,和通知时间。

通知函书写注意事项有

1、注意批请函与请示的区别,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用请示,而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事项,则用请批函。主管机关答复请求审批事项,用审批函。

2、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无论去函还是复函,都不要转弯抹角,切忌空话、套话和发空泛的议论。

3、一文一函,简洁明了。

4、语言要规范得体,并体现函的用语特色。发函要使用平和、礼貌、诚恳的语言,对主管机关要尊重、谦敬,对级别低的单位要平和,对平行单位和不相隶属的单位要友善。切忌使用生硬、命令性的语言。复函,则态度要明朗,语言要准确,避免含糊笼统、犹豫不定。

自学考试延期通知函模板

2023年自考具体考试时间公布了吗?有没有减少考试次数呢?想要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一、2023年自考具体考试时间公布了吗?5月9日,教育部正式官宣2023年4月自考延期至8月1日-2日:通知内容如下_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3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教育部2023年5月9日湖北省自考具体考试需等省考试院通知,预估考试时间为7月31日-8月2日。二、有没有减少考试次数?湖北省自考一年考两次,通常为4月和10月。今年受疫情的影响,很多考生担心上下半年的考试会和合并,今年只考一次。小编想告诉大家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各种消息都表明今年10月份的考试不受疫情影响,如期举行,各位自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报考情况合理安排复习科目,尽全力早日通过考试,拿到毕业证书。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州市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延期通知函怎么写

通知,是转发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印发上级或本级机关有关公文,批转下级机关公文,传达上级机关指示,任免和聘用干部,发布法规和规章,以及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周知事项的公文。 ××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环保自检互检工作的总结报告》的通知各县(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 ××县环保局是我省环保工作的先进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近年来,他们通过开展环保自检和互检,有效地推动了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他们的经验基本也适于我市。现将《××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环保自检互检工作的总结报告》转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以推动我市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环保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六日 [简析] (1)体式规范。文中已明确写出“现将《××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环保自检互检工作的总结报告》转发给你们”,故不必再于正文之后落款之前标出附件标题;××县“总结报告”也不以“附件”出现,而是该“通知”的直接发出件,即为同一件。 (2)理由充分。××县与××市无隶属关系,但××县的环保工作做得好,并是全省的先进单位,而且“他们的经验基本也适于”××市。所以,予以“转发”是正常的。 函,是平行机关或部门,以及不相隶属单位之间,联系、商洽、询问事宜,乃至提出请求的公文;有些也需要答复。 ××市统计局关于请求拨款的函市财政局: 我局原有132m2砖瓦结构车库(平房)一处,因年久失修于今年雨季突然倒塌,急需修复。经测算,共需资金30万元。因我局除财政拨款外无另外资金来源,故请能予临时拨款为盼,以便解决车辆越冬之急需。 以上,望关照。 附:维修图纸与预算 ××市统计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 [简析] 这则请求性函的优点就在于理由充分。 ·接收函怎么写 ·户口接收函 ·档案接收函 ·调档函怎么写 ·函的格式 ·催款函格式范文 ·委托函格式范文 ·确认函格式范文 ·函 ·派遣函 请参考以下接受函范例: _____________大学: 兹有贵校XX届XX专业毕业生 X X(身份证号为),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到我单位(公司)工作,经试用合格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X X X 联系电话: 年月日 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 ___________等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我公司,请协助办理。我公司存档编号: 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 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写请要管理档案的部门比如XXX人才交流中心,委托谁去调档可注明身份证号码等等。时间和你们公司的名字。就好了。 介 绍 信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请予接洽为荷! XXXX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 让你的工作单位的人事来写调档函,最后一定要扣上你们公司的公章。有标题有内容,大意就是工作需要要调档案,最后属上日期,单位名称,再扣上公章。很简单,主要是个形式问题,人事局好留底。 函的一般格式主要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与时间。 标题函的标题是全要素标题,即包括发文单位、事由及文种。其中事由应是对正文主要内容的标准而精炼的概括。 正文函的正文是文件的主要部分。强调就事论事,应直陈其事。第一部分是叙述事项,第二部分说明希望和要求。去函的正文先写商洽、请求、询问或告知的事项,然后提出希望、请求或要求。最后明确提出“以上意见可否,请函复”,“敬请函复”,“特此函告”等。“事项”部分基本是叙述和说明的写法,是什么就写什么,应简单扼要,又要交待清楚。“要求”部分可多可少,如果事项很简单,而且没有过多要求就同事项写在一起,一气呵成;如果事项复杂些,或要求多些可以单列一段来写,甚至分条列项来写,而且无论是哪一种内容,也不论是对哪一级,要求的口气都是谦和的。复函正文的一般结构是:先引述来函,可引来函的文件名称、发文字号、主要内容。如“贵厂×字×号文悉”这样的格式,也可以直接写“电悉”“函悉”,然后写答复的主要事项,所答复的内容要围绕来函,要准确表达本机关的意见,态度要鲜明。复函的结尾一般可写上“此复”“特此函复”等话语。在复函中要针对来函中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同意或不同意,同意将怎么办;不同意是什么原因或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等。文中用语应言简意赅。 落款与日期函的正文写完之后,最后要有签署和日期,并要加盖公章。 _______公司: 截至_____年__月31日,我公司帐面尚有贵公司欠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按照与贵公司的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但我公司至今仍未受到该笔款项。因此,特请贵公司能够在近期内及时向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_____公司(印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客户的业务重要性、信用状况、应收款项的帐岭等情况,综合考虑催款函中的措辞。对于一些重要客户、或者信用状况相对较好、或者应收款项帐龄相对较短的,措辞可以平缓一些。对于信用差的、帐龄长的欠款,可以使用一些措辞较为激烈的用语,比如“限于____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我公司保留追讨货款的任何法律手段”、”我公司将可能在某一适当时机,选择通过相关法律诉讼维护我公司利益”等等。 ________________中心: 我单位XXX同志因执行XXXX任务,将于X年X月X日前往XXX国家(地区),在外停留XX天,费用XX支付。因该同志的人事档案寄存贵中心,特委托办理相关外事手续。 (单位名称并盖章) X年X月X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委会: 关于贵方___________日发布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注: 此投标确认函请于___________日下午5时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E-mail等方式送___________管委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申请(写明:XXX产品XX数量XX金额)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现尚未获得《__________________进口许可证》,我公司因(写明原因),向你单位申请提前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手续,我公司取得《__________________进口许可证》后传真给贵单位。 如未能实现上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我公司承担。X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_管理处: 我单位因与香港XXX公司有商务合作关系(事项),需派遣本单位XXX同志(姓名),于2007年2月17日至2007年2月20日到香港(香港或澳门)进行一个商务会议(活动),现申请办理赴香港商务(香港或澳门)签注。 请审批。 单位备案签署人签名: (单位公章)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

书面告知函该如何写?在顶端左上角写明该公司或单位名称,下面写明要告知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说明即可。

告知函书写格式:

1、标题

通知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正文

(1)开头。

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

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3)结语。

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3、落款,写上通知人或单位名称,和通知时间。

通知函书写注意事项有

1、注意批请函与请示的区别,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用请示,而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事项,则用请批函。主管机关答复请求审批事项,用审批函。

2、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无论去函还是复函,都不要转弯抹角,切忌空话、套话和发空泛的议论。

3、一文一函,简洁明了。

4、语言要规范得体,并体现函的用语特色。发函要使用平和、礼貌、诚恳的语言,对主管机关要尊重、谦敬,对级别低的单位要平和,对平行单位和不相隶属的单位要友善。切忌使用生硬、命令性的语言。复函,则态度要明朗,语言要准确,避免含糊笼统、犹豫不定。

告知书

XX单位:

为了管理的需要,请贵公司要求住我公司宿舍的员工配合我公司宿舍管理的规定,出入必须佩戴员工卡.如有不遵守者,我司将通知贵公司安排该员工另住他处.(类似的话语)特此告知

延期自学考试通知

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为6月14日14:00至16日17:00,缴费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17日17:00。点击进入:2022年4月广东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二、报考条件此次报考考生范围为2022年4月自学考试10个延期考试地市(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惠州、东莞、肇庆、清远)已报考了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原则上在原报考地市(考区)重新报考。三、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本次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省考课程延期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节点与2022年4月一致。(如:00794保险学原理课程安排在4月16日(周六)上午,延期考试安排在7月16日(周六)上午)。全国统考课程按照全国考办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安排,原定下半年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增加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目前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暂未确定,以全国考办下发安排为准),使全国统一考试的年度考试科目达到全覆盖。本次延期考试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详细情况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的“公告”中查询。四、报考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3),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8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八、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九、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2、考生健康上报说明3、广东省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4、广东省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5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通知公告,确定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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