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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教育部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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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教育部管不管

自考由教育部门管理,主要由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例如河南省的自考部门是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承担组织工作。自考是一种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形式,可以让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时间限制的人员继续深造,获得更高的学历或者学位。在我国,自考通常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包括专业课程考试、外语考试等,获得学分后方可毕业。自考的考试内容和标准与全日制高等教育相同,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教育部不仅认可自考本科学历,并且自考本科学历国家认可。自考是国家继续教育的形式,是国务院批准创立的国家继续教育形式,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习考试为主的继续教育形式,自考毕业生是国家承认的大学生,自考文凭是国家承认的文凭。 自学考试有什么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学历有什么用? 1、就业 从找工作层面来说,本科学历相比专科学历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并不是说高学历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也就越大,发展速度也就越快。 2、工资定级 当下,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要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上海、苏州、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比专科相对要多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考研 本科学历可直接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者,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门槛,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相对较为艰巨。自考学生考研须在预录取当年9月1号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4、人事改革 许多用人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尽管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如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 6、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本科学历,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也是非常高的,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新西兰、日本、南非、新加坡、法国、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瑞士、西班牙、印度、德国、丹麦、乌克兰、荷兰、波兰、香港、爱尔兰和瑞典、韩国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及其他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拥有同等待遇。 7、职称评定 而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没有机会,而许多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晋升机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承认。自考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以查到的,自考本科作为第二学历,与普通全日制本科享有相同的文凭使用效力。 自考本科学历有什么用? 1、社会需求量大,对于学历高的人来讲,参加面试的时候就会比大专等中专学历的人更高一个档次,面试官以及企业会对这样的人产生好感,另外面试通过率也很高。 2、升职、加薪。一些企业对于员工加薪方面也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他们会着重对待有本科学历的人。比如有些企业工资量会跟学历直接挂钩,这也是不可避免的。 3、想考公务员的人,不少提升学历的人,目标很明确,就是通过自考本科获得和统招一样的报考条件。自考本科也可以像统招一样,直接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公务员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更多的是要有本科学历。 4、企业的福利会变多,一些企业会给一些员工补贴,往往学历低的人就会直接或间接丧失这种资格。 如何自考本科? 考生需要做好报名准备,认真阅读自考报考简章,了解清楚想要报考的专业和学校,在规定时间登陆自考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和志愿,新生参加现场确认审核报名资格,选报课程,完成缴费,报名后无需入学考试,单科考试全部考过后可以申请毕业。 首次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需要在当地进行网上注册,将个人的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用,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根据自己报考是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需要慎重的选择报考专业。新生报名时需到指定地点进行摄像,采集电子相片,电子相片将用于考生往后每次自考的准考证以及毕业证书上,因此,新生进行电子摄像时必须本人到场。老生在往后的考试科目报考中则无需再进行电子摄像。 自考本科报名时不限制考生的前置学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 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第三章 开考专业 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 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三)有专业考试计划; (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 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 第五章 考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高教自考教育可以实实在在地数十大优点和优势。 一、“宽进严出”,不进行入学考试,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可以直接入学,名额上不受国家计划的限制,这为最广大的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实行“教、考分离”,由国家和省市教育部门把握教学和考试水准,能保证教学质量,特别是理论课的教育质量好,这有利于广大自考毕业生以后的再学习,再提高。 三、主考院校�蟛糠质侵氐阍盒#�纾罕贝蟆⑶寤�⑷舜蟮取1弦抵な橛烧庑┰盒S牍�易钥嘉��锨┓ⅲ��页腥涎Ю�1弦抵な榈娜ㄍ�院托庞�雀摺?nbsp; 四、我国高自考的毕业生,在国际上得到美、英、加、澳等一些大国的认可,就是说,这种学历教育已同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教育接轨。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教育成就。 五、历史形成高教自考教育收学费低,只有高职高专收费的一半。许多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这同广大工薪阶层和城乡中低收入学生家长的经济能力比较适应,这有利于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 六、学生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不管你原来是理科高中生还是文科高中生,是男生还是女生,考生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爱好、特长和潜在能力,自由自主地选择你爱好的专业,这样有利于学生将来的发展。 七、高自考的学制最为机动灵活,你可以读全日制,也可以读业余制,可以全面推进,也可以读单科。毕业年限无限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经验表明,只要持之以恒,都可以完成学习,成为合格毕业生。 八、读专、读本自由选择,不像现在的电大、高职、高专、职大等教育形式,很少设本科,只能再考试,那样,限制了考生在学历层次上的自由选择。而高自考呢?专科、本科,都向考生敞开了自由出入的大门。专科续本科,也不再进行续本考试。这就大大的方便了广大专科层次毕业生的再提高。 九、高自考招生没有省区地域的限制,她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最大的履盖面,譬如:全国任何地方的考生想到首都求学,都可以畅通无阻,如愿以偿。这样,广大学龄青年就可以到全国教育文化中心北京来接受良好教育。而且根据海淀走读大学的经验,有70%多的高自考毕业生在北京以聘用制的方式就业了,许多毕业生从这里走向事业的成功。 十、自考教育这种教育形式,有推动学生自己独立学习的机制,它使广大学生养成了善于自学的习惯,这是成就人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和重要条件,它的后期影响超过了知识学习的本身。

当然认同了~

南充思普教育胡老师专业解答:自考有两种方式,处理起来也是不一样的:第一种:你报的是大自考(自己在教师考试院注册学籍信息和报考专业,不需要交学费,所有考试科目都是统考),这种你不需要注销学籍,如果报考专业不变可以继续选课报考,如果专业变了,就要重新报考专业,流程和你第一次注册的时候一样;第二种:你报的是小自考(在大学的自考院或者在社会的助学机构报名,需要缴纳学费,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两部分),那么需要到你当时注册学籍的自考办去注销学籍,然后重新报考。更多问题欢迎胡老师胡老师将耐心为大家解答

1、自考毕业证与统招毕业证的效力时同等的,都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学历。2、我想社会认可度的区别才是令大多数人最关心的区别。不可否认,统招毕业的形式是社会上普遍接受、或认可的高等教育形式。毕竟统招是高等教育的第一形式,高中毕业直接就面临统招。而自考和其他高等教育只是高等教育的第二形式,因此在社会认可度上与统招还是存在着差距。但自考自从诞生那天起,就以考试形式正规,考试难度大,毕业时间跨度长而在社会中形成较高的信誉,某些专业或某些学校的信誉甚至超过了统招。由于自考毕竟是第二形式,且对第一形式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力,由此在社会上产生了一种不满情绪或抵触情绪。以此为借口否认自考学历的情况还是不容忽视的,这也使得大多数自考生产生困惑,但这是暂时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自考生人数的增长,正确认识并接受自考学历将成为现实。现在对自考的认可度比1978年开办自考时,就已经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时至今日,国外已有十几个国家的教育部认可了中国的自考学历,这其中就包括了加拿大、美国等等,而且数量还在增加。而统招的学历,若不是名校,恐怕国外还未必认可呢。好了区别就说这么多,我想大家能做出正确判断和选择。

教育部自学考试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新生报名(入籍) 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网上报考 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 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 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 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 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八、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自考考籍没有时间限制,也不限制考试次数,直到通过为止。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实行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但并不是硬性规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要实行。

自学考试考生的考籍,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的。在该文件第三章“考籍档案”第七条考中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

这也就是说,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只要按照报考通知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完成新生注册、报考、网上缴费,完成新生照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科以上的合格成绩,即可自动获得考籍,无需单独办理考籍。

有些省份是规定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而有些省份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没有年限的限制的。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云南、广西等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

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具体所在省的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部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省市地区政策所不同,相关规定也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15号)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办法(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二)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三)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四)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四、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二)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确认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原则上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4门课程。(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预案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否则,对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部高等自学考试管理

本科:英语、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社会学与行政诉讼法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一般逻辑、财务管理、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本科:英语、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社会学与行政诉讼法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一般逻辑、财务管理、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自考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 关于自考的通过率 一般自考本科基本3次可以考完全部科目,一次最多可以报考6科,最少可以报1科,主要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来报考,基本1.5年可以考完取得毕业证。 网上关于自考通过率的数据比较多,大致为10%-30%,实际上剔除掉所有弃考的,真正的通过 率应该要比这个数据高很多,如果是按照省来划分的话,湖北这边的通过率应该还要比这个高一点,因为湖北这边有加分的政策(网络加分),原本考60分才能及格的科目,现在考43分就可以及格。 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赵老师:号 参加考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考试用具,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1,打印座号通知单———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信息中心”查看考试通知单,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 2,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座位号。考试时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成绩查询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9日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9日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 自考本科报考流程 1.确定报考专业以及时间 2.网上报名 3.来现场进行确认 4.网上缴费,或者现场缴费 5.发送学习资料及课本 6.考生进行学习,以及我们名师授课,讲解重难点,网上学习及线下面授 7.助学网课加分 8.报名考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9.考试全部通过本专业所需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撰写论文 本科论文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的申报。 毕业申请时间: 目前湖北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其他各省也差不多,上半年申报时间在五月底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1月底日开始。 毕业申报条件: 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2.思想品德合格。 3.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无论你是自考、远程还是成考,只要有学信网能查到的专科及以上的学历,都可以在考试合格后申请本科证书。 毕业证书查询 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可查。 学位申请: 网上申请-照片采集-资格审核-领取证书-查询证书, 网上申请:3月-4月,9月-10月两次申请时间。规定时间内在官网的个人中心里申报缴费。 照片采集:按照学位申报通知还有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院校来做,不用大家参与。 领取证书:按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到市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申报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办赵老师: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4月、10月。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中国教育部主管的一种高等教育考试形式,旨在为广大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却无法参加全日制院校学习的人群提供更灵活和多元化的教育途径。

2、自考课程覆盖了经济、管理、法学、文学、历史、哲学、工商、教育、理学等各个领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选择。

3、自考采用自主学习、考试认证的方式,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学分和学历。

4、自考具有灵活性高、学习成本低、毕业证书与全日制大学同等效力等优点,深受广大社会人士的欢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时间:提前了解报名时间,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用。

2、学习计划: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空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保证学习质量和效率。

3、学习资源:获取适合的教材、参考书籍、网络资源等,根据课程大纲认真学习和掌握知识。

4、考试准备:考试前需做好充足的复习和准备工作,熟悉考试规则,确保在考试中发挥最佳水平。

5、注意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行事,禁止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则。

6、保留成绩单:自考学生应该保留学习期间获得的所有成绩单,以备未来升学或就业之需。

自学考试归教育部管理吗

自考网站结束后由自考归和教育厅管理,所有考试成绩都是进入备案,只有参加考试才有成绩,一份成绩保留在教育厅,另一份上传给。这个是不能作假。

归教育局管,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教育部“指定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并赋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是组织教育系统各类考试的职能机关,不是领导机关,而教育局是政府机关,它负有领导学校的职能和权限。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本省的中高考相关事宜,而教育局主要是负责本县区的教育教学。教育考试院是组织管理各类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和相关社会考试的教育厅所属的专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局:是地级市、县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教育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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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高等自学考试管理
  • 自学考试归教育部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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