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

吉林自考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联[2009]206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 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前置学历审核办法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申请毕业系统进行前置学历验证。没有通过前置学历认证的考生需要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含高职院校)上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3.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毕业院校下发时错的,需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原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位考生: 自2021年上半年起,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调整为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8月6日12时至10日18时,逾期不再补报,可在下半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8月11日、12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方法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其中“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3)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4)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主考院校为区外的打印四份),在“贴照片处“张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停考专业考生办理。申请停考专业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申请毕业,考生8月6日后直接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按照相关要求现场办理。 (二)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8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三)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9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四)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9月1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查询认证,也可以直接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直接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电话见附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考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 附表: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日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会

自考毕业申请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上半年申办毕业的一般在10月份领取毕业证书,下半年申办毕业的则是4月份。就是说如果考生是在6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10月份才发放毕业证书;如果考生是12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4月份才能领到自考毕业证书。 银川自考毕业审定要求 (一)凡满足毕业审定条件的考生到所属地市教育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申请毕业,并提交相关材料。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对考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上报至银川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二)复审通过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后,由银川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并由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颁发给考生。 注册成功后,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产生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上打印的前置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若遗失不补发原件,请妥善保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助学单位、助学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通告》的要求,为确保我校下半年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办形式本次毕业审核办证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二、申办条件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八)自学考试专业须为我校主考专业并为我校助学考生,助学费用已缴纳完毕。三、申办时间(一)个人申办: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早于12月4日00:00、晚于12月14日24:00提交的毕业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二)集体申办:集体申办的单位,按要求汇总考生的所有办证材料并统计数据,于12月12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由学历教育科分配安排审核流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并于12月14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四、申办所需材料(一)个人申办:1.考生须下载并打印《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如实、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须由工作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加盖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考生本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2.下载并打印《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附件2),仔细阅读表格所示各类材料及相应要求,根据目录所示依序备齐所有材料,并还须将各项纸质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扫描电子版须清晰、工整,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3.下载并打印《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3),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4.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保证前置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附件4))”,前置学历为自学考试者不须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前置学历未在学信网注册的考生,请联系前置学历毕业院校进行处理;5.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要求: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书审定费(含毕业、专业证书表格费)为50元每生;6.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情况,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标准格式户籍证明原件电子扫描版。(二)集体申办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考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相关材料后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附件5),并将电子版与汇总的办证材料一起提交;2.如有办证考生各类信息需修改的情况,请按要求填写《贵州省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6),并与相应考生办证材料一起提交;3.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需汇总所有此类情况及相关证明并填报《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附件7);4.考生电子照片由助学单位集体收齐,必须按准考证号命名并打包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注意电子照片格式要求:白底,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480像素(宽)×640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KB至40KB,符合JPEG标准,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照片以准考证号命名。五、申办要求(一)个人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准备齐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于12月14日前寄往我院,寄送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姚老师收,电话:;电子版须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纸质版与电子版须内容及材料数量完全一致,缺一不可;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收到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毕业证为重要证件,办理过程较为复杂,且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极为重要,一经办理无法更改,如因检查不仔细、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由考生自行负责,希望各位考生注意查阅回复邮件,严肃对待。(二)集体办理单位需监督考生亲自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及“附件3”,并汇总所有材料及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要求准确填写“附件5”、“附件6”和“附件7”,其中“附件5”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办证材料若未按要求盖章和签名或材料不全者,则不予办理。(三)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规定,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如存在与平台已有信息不相符者,请与所属助学单位联系提交修改材料,并应在初审结束前完成提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本人或助学单位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由考生和助学单位自行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毕业证书发放后,因考生本人或助学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学历信息错误提出修改或更正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根据全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查需要,考生必须在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且在学信网注册后才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自考专、本科毕业证不能同时办理);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前置学历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五)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要求,办理毕业证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此次将不予办理。各集体申办单位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办证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毕业审核办证时间,并根据要求全力做好考生毕业审核办证准备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汇总的材料报送我院学历教育科,积极配合我院工作安排,以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咨询电话:特此通知。附件: 1. 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2. 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3. 附件3: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4. 附件4: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5. 附件5: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6. 附件6:贵州省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7. 附件7: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主考院校受理考生递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会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对审核结果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所有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并按规定收取考生的毕业审定费用。考生的证明材料应统一整理并归入考生考籍档案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自考办审核。 毕业申请及审核发放流程 一、申请毕业 每年6月和12月办理考生毕业申报审核,由主考院校按毕业审证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不予补办。可在下次毕业审证时再申办毕业手续。 当考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登记表遗失、损坏时,不予补发,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或毕业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需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院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院校和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书证明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该证明与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二、初审 主考院校受理考生递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对审核结果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所有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并按规定收取考生的毕业审定费用。考生的证明材料应统一整理并归入考生考籍档案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审核。 三、复审 市自考办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审证,经复审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分别由市自考办和主考院校签名,盖章后存档。 四、领取毕业证 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院校副署,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领取。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 市自考办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后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通过毕业审核的考生进行电子注册。 考生毕业证书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对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甄别查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毕业申请表,成绩合格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流程

河南省自考毕业生办理毕业审核流程 河南自考毕业生们应密切关注,了解自己的毕业申请审核已进行到哪一步,如出现信息不符、有误等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及院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审核项目: 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6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 (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的毕业生可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材料,于7月13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省招办自考处403房间(可以邮寄)。 (五)各主考学校请于7月3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7月7日前报送信息处803房间(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 (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发给考生并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上报取消其毕业资格。 (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南自考毕业流程是怎样的?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片,该照片将作为毕业电子注册照片。要求不得使用翻拍照片,图像清晰,无缺失无标记,不对个人特征(如伤疤、痣等)进行处理和修饰,发不遮眉盖耳,不戴眼镜。电子照片JPG格式,宽180像素,高240像素,分辨率300dpi。 3.上传签署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及盖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电子版。 4.上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5.申请本科毕业证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提示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考籍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并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河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注意事项: 1、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12月以前毕业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验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原件退还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 2、申请河南自考毕业证时,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专业)并签字。个人基本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认为是正确信息,招生办不承担由此引起后果的责任。 3、申请本科毕业证的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相符。如有不相符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提供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相关姓名、身份证号码不符的证明),填写《前置学历复查申请表》,否则无法注册本科毕业证。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为毕业生材料之一,请考生通过郑州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服考试服务成人高招与自学考试栏目中下载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不需要上交招生办 5、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毕业条件但毕业生库中没有记录的,请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或到各报名站咨询服务大厅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是国家承认的文凭。考生在所学专业各门课程达到60分及格线后,即可申请毕业证书。所有考试科目均通过考试,符合毕业申请要求。本科生需要进行论文答辩。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5月,下半年为11月,6月和12月将进行现场确认。本科目毕业证书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考官联合颁发,可查阅学信网教育部的。自考考生需将准考证、身份证及全部单科资格证书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初试合格后,发给考生《研究生报名表》,由考生自行填写。毕业生报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当地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试委员会审批。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填写《毕业生报到表》时,不得涂改、伪造、隐瞒。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肃处分,严重者将被取消毕业资格。以上流程审核通过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委员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考试机构会签毕业证书。自考毕业生的相关档案材料由省自考办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或劳动部门,纳入个人档案。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1)毕业申报必须由考生本人当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2)仔细核对我的毕业资料并签字确认。(3)报名处只能接受社会考生本人申报,不能接受各类大学生和救助单位学生的申报。(4)所有在校大学生和资助单位的学生,只能按照准考证上的学院代码向院校和单位提出申请。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

自考审核需要三四个月左右的时间,需要审核课程是否全部合格,是否有违规并达到处罚时间,是否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等。比如说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一般到8、9月份才能拿到毕业证,而11、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要到次年2、3月份才能领取毕业证。 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申请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上半年申办毕业的一般在10月份领取毕业证书,下半年申办毕业的则是4月份。就是说如果考生是在6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10月份才发放毕业证书;如果考生是12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4月份才能领到自考毕业证书。 银川自考毕业审定要求 (一)凡满足毕业审定条件的考生到所属地市教育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申请毕业,并提交相关材料。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对考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上报至银川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二)复审通过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后,由银川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并由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助学机构颁发给考生。 注册成功后,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产生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上打印的前置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若遗失不补发原件,请妥善保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表

参加公务员考试,审阅人事档案是其政审必经环节,自考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其档案需要办理人事代理。人才资源中心人事代理的起点是大中专学历,高中学历不予办理档案托管。自考专科本科学历予以承认,但其档案不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怎么解决的 我也面临这个问题 一定要回复一下啊楼主 拜托了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申报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12月9日至13日进行。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免考”、“转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方可申报。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以及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且接考方式为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除外],考生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对于因2022年10月延期考试而无法于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于本期提前申报毕业论文。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申报将不予通过。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在成绩确认提交环节,须将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以补录形式录入系统,考试期位置填写22年10月,分数位置填写60即可(该补录成绩只是做为完成论文申报流程所用,不算正式成绩)。详细的补录流程可参考信息发布台《论文申报、毕业办理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须在12月13日17时之前按要求完成全部申报流程,生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并按凭单要求上报相关证明材料,13日17时之后不得再更改。12月14日自考办将逐步发布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请考生于12月15日17时之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为本次论文申报成功标志。二、申报及缴费时间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至12月13日17时,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录自上业务办理( ),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2.缴费时间:12月9日9时至12月15日17时。3.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三、本期论文申报专业其中,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符合毕业论文申报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报中国人民大学的毕业论文,从下一期开始,考生须向北京理工大学申报毕业论文。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四、论文申报审核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缴费。对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于12月14日进行网上人工审核。此类考生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12月13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五、联系主考学校缴费成功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电话准确。六、审核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1.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参加审核;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章的《即将毕业证明》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4.上传待审核材料时,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名后,拍照上传。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6月上旬与2023年4月考试成绩同期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原文标题:关于申报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文章来源:

自考毕业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审定表(该表2016年以后不再使用)、学位审批表(限本科)等。考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会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档案袋上都印有自考专用红色密封章,档案袋不密封,为的是便于考生核实。考生核实无误后,只需要自行用胶水将封口处粘上,就可交人事部门存档。若考生申报了学位,可将学位审批表(中国人民大学无学位审批表)一同放入档案袋存档。只有通过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有毕业报到证(或派遣证),自学考试不属于这个系列,没有报到证,因此,自考毕业生的档案只能由考生本人交人才中心保管档案。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
  •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会
  •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流程
  •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
  •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