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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理论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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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理论考试公告

上半年的自学考试即将开始,很多首次报名的学生还不清楚河北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那么河北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在几月份?

河北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在几月份?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公告发布。自2023年1月5日起,考生可进行网上报考。

据悉,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0日每天8:00至22:00。报考点现场办公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理论课程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报考简章。

自考首次报名需要的材料:

1、需要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时,需要拍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并上传报名系统,注意确保照片信息清晰可见。

现场报名时,需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2、军人需要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

网上报名时,需要拍摄证件照片,并上传报名系统,注意确保照片信息清晰可见。

现场报名时,需要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3、未满18岁需要户口本。

网上报名时,需要拍摄户口本照片,并上传报名系统,注意确保照片信息清晰可见。

现场报名时,需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4、需要免冠照片4-5张。

网上报名时,需要免冠照片电子版。

每个省份的自考对于照片的要求都不一样,照片的具体要求可以查看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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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河北保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考生须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要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考前健康数据筛查工作。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一、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1.《流行病学史筛查表》;2.《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以上3项均需考生本人签字。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均需进行体温监测,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37.3℃的,遵照考点所在属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二、保定市域外的考生向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备现住地,填写《保定自考外地考生备案表》10月20日22:00前发至邮箱:,考生返保前必须提前了解当地和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做好行程规划,确保能顺利参加考试。在返保途中密切关注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和疫情形势,做好自身防护。到保后,对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主动履行报备手续,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解除前不得聚集、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保定市域内的考生,要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护。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乘坐,请做好乘坐途中的个人防护。四、考生每场考试均需提交:1.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3.《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4.《流行病学史筛查表》;(以上2、3、4项均需本人签字)五、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我院()及微信公众号(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在考前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最新考试要求并积极配合、严格遵守。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2.流行病学史筛查表3.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4.河北健康码(含“行程卡”)示例5.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原文标题:保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提示文章来源:

现将河北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恢复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及注册时间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8:00—22:00;点击进入:2021年4月河北自考报名入口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1.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跨区域报考考生应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2.考生进入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显示为绿码;业务办理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3.考生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往返报考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报考点要在报考期间对场地进行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分散就坐,报考点入口处要设体温检测点,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5.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报考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报考点的检查指导,确保报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公告

海南省考试局发布了《海南省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3年清单版)、报考须知、海南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等信息。也可通过主考院校了解助学专业的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助学教学等情况,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社会或助学的专业。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注册报考流程,完成网上报考、支付考试费用。3.首次注册的新生应同时报考和上传电子相片,如无报考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网上支付的定单号,方可退出系统。4.新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核对,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5.新生执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3年清单版)》专业计划(简称专业汇编),专业汇编省考试局官网有公告。根据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汇编中的监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5个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温馨提示: 2022年上半年注册报考以上停考专业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另选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新旧专业过渡期,2023年涉及部分课程互认,请考生及时关注。(附件4) 。6.考生在考试前五天自行登陆我局网站打印《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7.新生应按电子相片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且真实有效),再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是办理毕业证等情况,后果自负。8.报考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三、新生电子相片要求(一)拍照要求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四、收费标准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五、免考课程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1.申请免考课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填写《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考生向所在地自考办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助学的考生,向助学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六、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时间已注册的考生,如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的,可在报考截止时间前(3月10日17:30),向报名点或是助学单位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实践性环节的报考和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安排,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须自行联系主考学校确认时间。八、考试地点我省设海口和三亚两个考区,考生将安排在本人报名点所辖属考区的考点(具体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点。  海口考区包括: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屯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州、白沙县、昌江等11个报名点,考点设在海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乐东、东方等7个报名点。考点设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九、温馨提示: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统考报考时间将有调整,计划安排在7月份报考,具体时间详见当次的报考公告,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现将河北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恢复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及注册时间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8:00—22:00;点击进入:2021年4月河北自考报名入口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1.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跨区域报考考生应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2.考生进入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显示为绿码;业务办理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3.考生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往返报考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报考点要在报考期间对场地进行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分散就坐,报考点入口处要设体温检测点,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5.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报考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报考点的检查指导,确保报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近期,教育部发布了自考考试时间,之后,各省陆续公布了自考的时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省市公布了考试时间?01江苏省江苏7月自考与4月自考确定合并受目前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7月自考报名将和4月自考报名时间合并,将在5月25日9:00--29日17:00进行。原定于4月11、12日江苏省4月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2日!江苏省2023年7月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3、4日!江苏教育考试院2023年5月13日02河北省河北省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6月10日—12日,每天8:00—22:0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和考试等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一、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调整1.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1日—2日。2.8月1日—2日的理论课考试,分别对应原4月11日—12日安排的理论课考试,相关课程不变。二、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报考费可申请退费1.2023年1月5日—10日参加理论课报考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变动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网上申请退费;2.申请退费项目仅限理论课报考费,不含书籍资料费和邮寄费;3.网上申请退费时间为2023年6月3日—5日,每天8:00—22:00;4.所有申请退费的考生,均需由本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务必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申请一旦确认提交无法更改;5.网上申请退费后,报考费退还至原缴费账户,其中报考委托开考专业课程的考生,需在提交申请后,联系原报考点处理退费事宜。三、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可申请补报考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6月10日—12日,每天8:00—22:00;2.本次补报考仅限已注册成功的在籍考生(含2023年1月首次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办理;3.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详见《2023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四、2023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报考时间另行通知。03宁夏宁夏自考网上报名报考时间:6月1日至7日按照教育部安排,原定于2023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现将相关工作时间通知如下:一、考生网上报名报考时间:6月1日至7日;报名报考确认时间:6月2日至8日;网上缴费确认时间:6月2日至9日。二、转考转出办理时间:5月15日至5月20日;转考转入办理时间:6月5日至6月10日。三、全年免考办理时间:9月1日至10日。四、考生申请办理9月毕业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具体办理时间以地市考试中心和助学单位通知为准);宁夏教育考试院接收地级市考试中心和助学单位上报毕业生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4日。宁夏教育考试院2023年5月12日04甘肃省甘肃省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9日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2日。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9日。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报名取消现场照相确认环节,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3〕1号)。其中,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6月14日;课程报考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6月19日。以上就是刚新增4省公布报名时间!其他还未公布报名的省份,请考生们及时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时查阅获取最新自考信息!

自学考试公告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网上注册、信息提交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方法1.网上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牢记并保存。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注册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3.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予退费。四、注意事项1.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3.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阅读并确认《2022年10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五、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生打印后必须签名)。打印时间:10月8日8∶00—10月23日18∶00。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时间安排(一)新考生(未在我省取得考籍号的考生)新考生报名须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入籍手续,现场采集信息,待入籍审核通过后(含图片信息),方可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新考生首次报考必须在入籍所在地。现场入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0日。(二)老考生(已经取得我省考籍号的考生)老考生直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2020年10月湖南自考网上报考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2日点击进入: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报名入口:(三)2020年10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在自助服务系统查阅《2020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及2020年10月“报考简章”。二、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报考办法除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考生登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见《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流程说明》。三、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注意事项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考生跨省流动,从本次报名开始我省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2、新考生入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均为必填)。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并能申请“湖南健康码”的手机号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3、老考生报考时,若联系电话一栏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湖南健康码”的,须自行修改;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参加考试。4、新考生要严格按专业调整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我省已经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中确定的将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5、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必须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及报考。报考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的考生至湖南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至湖南警察学院办理有关报考事宜。凡不符合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毕业论文考核(设计)、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各专业中设置的实验、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等课程,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如因不按要求报考而取消相应成绩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完成报考确认手续后,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收取。附件: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报考条件热点关注:各省2020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0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25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4日16:30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2年7月16日16:30前完成报考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6日16:30前完成报考二、流程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三、相关提醒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2.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3.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4.请考生务必关注报考地所属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5. 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附件:1、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2021年4月(21.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举行。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四川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一)注册时间2月19日9:00-21日17:00,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2月19日9:00-22日16:00,社会型专业新生注册信息审核(二)注册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1)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完成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港澳台同胞在进行新生注册时,“证件类型”栏应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系统中完成注册的新生,须在2月19日9:00-22日16: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1次新生审核”。(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考的唯一依据,信息有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自学考试;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二、课程报考(一)报考时间2月25日9:00-28日17: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2月26日9:00—3月1日17: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二)报考要求考生报考前请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是否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信息不全的考生可及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将信息补充完整后再报考。因信息有误将申请2021年上半年更改考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查询办理结果并确认更改正确后,参加下次报考。已报考并缴费成功但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完成报考课程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登录账号: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则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考生只能在报考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三)报考须知1.新生注册时段前,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1次)2021年4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1682 1.html)。2.因身份证号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身份证号和已采集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扫描均可)等电子材料到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详见各单位相关公告)。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负责材料审核和身份证号补录,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3.因未采集照片无法报考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均可)、合格照片等电子材料到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的指定邮箱(详见各单位相关公告)。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负责材料审核和照片补传,完善照片信息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正常报考。4.港、澳、台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5.考生应诚信报考,若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及以上的,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下次课程报考。6.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考试的座位号查询、准考证打印、参考要求等事项将另文通告,后续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敬请关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公告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相关事项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屏山县大学中专招生服务中心材料上报邮箱:(材料上报后必须电话告知方有效)。联系方式:李老师。屏山县大学中专招生服务中心地址:屏山镇信义街岷江大厦11楼南溪区考办材料上报邮箱:。联系方式:石老师。特别提醒:1、在系统中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通告(一)的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上传,该照片将作为制作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采集、上传,将直接影响后续的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2、在系统中注册后,还要严格按通告的要求格式将审核资料提交到上述邮箱(注意命名规则),二者缺一不可。兴文县教育考试中心拟注册或报考兴文县的考生留意以下联系方式:邮箱:电话:刘老师地址: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西路588号县教育体育局二楼特别提醒:1.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时,请正确填写考生本人电话号码,方便联系。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照《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上传,该照片将作为制作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对照片处理确有难度的考生可电话联系。2.在系统中注册后,要严格按照《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的要求,将审核材料发送到上述邮箱,并持续关注管理系统中显示的审核结果。江安县教育考试中心特别提醒:1.在系统中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通告(一)的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上传,该照片将作为制作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采集、上传,将直接影响后续的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2.在系统中注册后,还要严格按通告的要求格式将审核资料提交到上述邮箱(注意命名规则)。材料上报邮箱:。联系方式:周老师。江安县教育考试中心地址:竹海大道502(邮政宾馆斜对面)。宜宾市叙州区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注册地是宜宾市叙州区的新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8:00期间,向叙州区国家教育考试中心邮箱(,联系电话:)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叙州区国家教育考试中心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57号,咨询电话:李老师。长宁县教育考试院拟注册或报考长宁县的考生留意以下联系方式:邮箱:电话:何老师地址:长宁县教育体育局三楼302室(竹海路二段168号)特别提醒:1.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时,请正确填写考生本人电话号码,方便联系。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照《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上传,该照片将作为制作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2.在系统中注册后,要严格按照《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的要求,将审核材料发送到上述邮箱,并持续关注管理系统中显示的审核结果。高县教育考试中心材料上报邮箱:。联系方式:李老师。特别提醒:1.在系统中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通告(一)的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上传,该照片将作为制作准考证和毕业证的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采集、上传,将直接影响后续的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2.在系统中注册后,还要严格按通告的要求格式将审核资料提交到上述邮箱(注意命名规则),二者缺一不可。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刘老师邮箱()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联系,地址:东楼街3号,咨询电话:朱老师,刘老师,徐老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与审核时间1. 社会型专业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2.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二)注册流程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①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②考生注册。考生需在信息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信息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③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3.1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3.1次”。如考生未在2023年2月23日12: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④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2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⑤审核通过。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报考。2.应用型专业应用型考生新生注册等问题请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3.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最新要求,本次新生注册对相片的采集像素、图像大小要求较以往有所调整,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附件3)开展,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将直接影响后续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二、课程报考(一)课程安排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举行。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二)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特别提醒: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三)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4)。特别提醒:考生登录信息系统后,应第一时间仔细检查考籍信息中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不是本人最新的号码,请及时更换。修改手机号码,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界面的“身份认证”中认证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导致考点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能接收考前提醒等,由考生自行负责。(四)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信息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信息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4:45期间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考生的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五、成绩公布及复核2023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5月8日,请考生登录信息系统 “成绩查询”界面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6),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3年5月1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六、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询。(五)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备考。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现将河北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恢复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及注册时间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8:00—22:00;点击进入:2021年4月河北自考报名入口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3月1日—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1.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跨区域报考考生应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2.考生进入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显示为绿码;业务办理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3.考生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往返报考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报考点要在报考期间对场地进行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分散就坐,报考点入口处要设体温检测点,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5.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报考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报考点的检查指导,确保报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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