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开设的意义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开设的意义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开设的意义

行政法学是指研究行政法的科学。

行政法学属于法学的范畴,行政法学的任务包括: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研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规律;研究行政法的本质、内容和形式;研究行政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研究人们关于行政法的观念、学说的理论。行政法学是有关行政法的学问。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行政法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

一般行政法:指具有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职权和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

特别行政法:指规范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财政、海关、人事、土地、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 我国依法行政的概念产生于80年代末,形成于九十年代。但从近几年依法行政的实践看,依法行政在不少沿海发达地区流于形式,更不用说西部,依法行政最重要法治精神、法律理性,程序正义以及保障公民权利等等,在不少地区和部门还未受到重视,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在西部开发中,充分关注依法行政的法治内涵的实现。 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在依法行政中,法律至上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规范。如美国依法行政的具体表述是“法律最高原则”,在德国则称为“法治政府”。在这原则下,依法行政的行政依据是法律,没有法律授权就不能行政。任何行政行为都是法律授权的行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服从法律,否则无效。2.依法行政规则。政府的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像公民那样自由地活动。例如,没有处罚法,行政主体就没有处罚权力。这在各法治国家都是一项普遍的规则。3.合法性规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法律对行政的授权不仅应具有质的特点,而且应当有量的规定。依法行政不仅不能超越质的规定,而且不能逾越量的范围。有法律依据可以做出行政行为,但有权作出行政行为并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4.保证实施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和实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积极的义务采取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1959年的一个判决中声称,行政机关在情况需要的时候如果不制定有效的条例来维护秩序,就是违反法律。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行政程序应当由法律来设定,其效力与其它法律相同。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定程序。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行政行为才具有效力。非依正当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视为非法。依法行政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依程序行政。法律的至上性必须通过合理的程序来实现,没有正当的程序,法律的至上性根据难以实现。法律的正当程序是实体法的延伸。在法治条件下,基本权利原则属于实体上的原则,基本权利原则被正当地实施,这就是正当法律程序。正当程序原则在法治国家极受重视,而且在实践中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正如美国法官弗兰德利所说:“我们看到过去五年中程序上的正当程序的扩大,比在美国宪法批准以来的整个时期都来得大。”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公平救济不仅有范围要求,而且有结果要求。以范围而言,行政救济不应当存在死角。比如,目前我国西部行政诉讼中不受理职称评审方面的纠纷就很不合理,也是教授贬值得不到遏制的原因之一。其根源一是因为相关的法规欠缺,二是因为法官不是专家,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无法解决。事实上,各校都颁布有相当细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参照适用,而后者可以由法院请相关专家评审,最后由法院判决。为此建议我国在西部大开发中,行政诉讼法对此进行修改。法院应当能够受理职称评审案件。以结果而言,国家赔偿是最主要的公平救济的制度。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上,国家赔偿是被否定的。1873年,法国权限争议法庭在布朗戈案作的判决中,在法律没有作出规定时,明确承认了国家赔偿责任。此后,国家赔偿被正式确立。我国1954年宪法就提出了国家赔偿,1995年正式实施。但从实施的现状看,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公司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拘禁长达几年,但出来后的赔偿往往是象征性的 。这与依法行政的人民利益原则不相一致。 二、行政控权:依法治国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深化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 ,那么,在西部大开发中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控权系指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控制理论,即强调行政法是程序法。但是,从实践看,行政控权不仅局限于程序。在这方面,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共权力论、公务论等恰好是一个补充。也就是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行政法理论基础虽然形式不同,但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这是因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行政法理念的理论基础具有共同性,即都建立在人民主权和权力制衡理论的基础上。为了保障人民主权,必须对权力的行使实行监督的制约。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系统地论述过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孟德斯鸠指出: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保障自由,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而对权力制约的最好方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 此后,人民主权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就成为资产阶级宪法和法治的一般原则,无论是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其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都源于此。 此外,从法治的实质内容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面临的问题都有共同性,即如何防止国家权力不被滥用?从现代国家看,国家权力最普遍的形式是行政权。因此,法治国防大学家防止国家权力不被滥用的首要考虑就是能够对行政权实施有效控制。当然,行政行为还涉及到行政效率、社会公共福利的目标等,但与行政控权相比,它们无疑是具有从属性。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行政效率最终都取决于行政控权的效能。我们不否认,在特定的条件下,某些腐败行为可能会提高效率,如某些贿赂可以加快办事速度,但这是以整个行政效能的降低为代价的。从整体上提高一个国家的行政效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行政控权的力度和广度,而不是容忍甚至鼓励腐败。二战以后,当代法治国家普遍以行政立法作为主导,一大批制约和控制行政权力的法律相继出台,甚至连行政官员的道德行为也纳入了法治的轨道,有效地防止了行政权的滥用,规范了行政行为。 从法治国家的历程看,虽然所运用的观念不同,但依法行政本质上都是通过控权实现的。依法行政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行政控权的作用不可替代。1215年英国大宪章,作为资产阶级宪政的开端,其实质正是控权。此后,行政控权的思想和实践在西方法治国家不断发展,并日益完备。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是如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国,著名宪法学这有狄骥就说过:“法学上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国家也须受法律的限制。” 这种控权的思想,早在法国大革命以后颁布的人权宣言就有了明确的表达:“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注意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客体、征收方式和时期。”“社会有权要求机关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 ”。同样是大陆法系的德国,行政控权被表述为行政监督,正如德国斯佩耶尔大学法学教授赖纳•皮查斯所说:“法律在国家的统治中占有中心地位。它限制国家的统治,确定国家的职能并将它控制于法律监督之下。这点尤其适用于行政行为,它同样受制于法律。 ”英美法系国家更是如此。美国作为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行政控权其实是权力制衡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为了保障社会公共权利,即使是总统行为也受到了严格制约。 除了上述法治作用以外,行政控权在我国西部法治建设中还有其独特的意义。行政控权是我国西部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尽管我国近年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但是腐败现象仍在蔓延。从制度上说,就在于我国反腐败的控权机制还没有健全。我们在1997年就开始提依法治权的法治思想,但如何治权和治官,实践中还有较大的距离。实践证明,腐败滋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和最本质的表现形式是权力的滥用,而克服腐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行政控权。 行政控权的优越性是现代法治本质特点。在理论上,行政控权不过是权力制约原则在行政法领域的推广。正像治权是法治的本质一样,行政法如不具备良好的行政控权功能,行政法的其它功能必将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不能实现。比如,行政法的服务功能,强调行政主体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这当然是对的。但法制意义上的服务不应只是一种道德要求,也应是一种法定责任。也就是说,当行政主体违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的时候,他将受到追究或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服务功能只有在行政控权的条件下,才有全面实施的可能。行政法的控权功能体现了现代法治的本质精神,是行政法治的内在要求。现代民主宪政和法治国家的本质精神和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控制公共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和经济的自由发展。十五大以后,我国理论界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法治官或依法治权。在这方面,行政法的控权功能是任何法律所无法比拟的。 诚然,行政控权在法治发达国家受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正像有些学者所指出的,行政控权在有些法治国家已成为历史。在西部大开发,行政控权是一种十分迫切的现实。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一个民族能够一个跟斗翻越它的历史发展的各个必要阶段。 ” 三、实现西部大开发,走向行政法治的具体步骤 (一)完善西部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基础 实现依法行政首先要求建立完整,严密、和谐、优质的法律体系,从而把西部政治、经济、文化纳入法制的轨道。一是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少数民族聚居较多地区出发,中央应授权西部省、市人大享有更大的立法权,地方立法也应该具有前瞻性和法律科学性。二是加强立法的开放性和民主性,特别是在当前中国已加入WTO,我国西部立法必须与WTO法律框架接轨,既要根据地方实际制定行政执法的规范,又要在引进外资或进行商务活动中按国际公约、国际惯例行使行政权。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我国行政立法要大胆借鉴外国有益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维护西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廉洁公正执法是实现西部大开发的关键 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十五大文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 ”从而把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因此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以前,行政机关责任意识淡薄。在西部开发中,行政权力必须服从于法律的预设,法律的行政权力处地支配和控制地位,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发挥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当运用自由裁置权,在西部开发中,树立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至关重要。英国学者说,政府是一个感染力极强的,以身示教的教师,不论教好教坏,它总在以自己楷模行为教育整个民族。 (三)提高公务人员素质,提高西部公民法律意识,是实现西部大开发一项系统工程 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制度创新过程,正是建设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的过程。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孟德斯鸠说过“要接受最好的法律,人民的思想准备是必要的 ”。当前,西部大开发中,培养公民学法、守法、护法精神和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十分重要。虽然西部是一个多民族地区,人民文化素质不高,普法教育也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广大西部公务人员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重要的,但更重要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和权力服从法律观念。畏法者最快活,尊法者最顺心,只有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获得最大自由。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在西部大开发中,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在我国西部大开发中,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在西部大开发中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行政管理学主要特点1、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同时又揭示行政组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所以具有社会性。它一方面为统治阶级服务,另一方面它所揭示的管理规律又为不同阶级、不同政治倾向的管理者所接受和共享。2、理论性与应用性的统一。行政管理学的原则、原理有很强的理论性,同时又系统总结了国家行政管理的科学方法,有很强的实用性。3、综合性和独立性的统一。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它广泛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统计学、法学、财政学、系统学、信息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但又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内容,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4、规范性和变异性的统一。行政管理学揭示国家行政管理规律,诸多管理原则、程序、机制、方法、手段带有规范性。但是,决定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因素是多元的,行政环境、行政主体和客体的变化是必然的,因此,行政管理学必须不断适应这些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行政管理的特点1、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的协调功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二是协调企业与社会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行政管理对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的协调,是以对计划的分工执行和控制为基础的。在执行计划控制的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各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执行进度进行协调,以调整好企业的整体计划的实施。同时,还应该对各部门在执行工作计划的过程中在日常事务上所发生的矛盾冲突进行调解,使企业各部门之间能够团结和协调一致,维持企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2、 行政管理的另一项协调任务,是协调企业同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这种关系之所以是非业务的,是因为企业的运行是在各部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才得以健康而稳定地进行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并不能超越企业的内部分工。明确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插手业务,从而避免在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之间造成矛盾冲突,避免使企业的运转陷于混乱。行政管理对企业与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的协调,其主要内容是在维护企业的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发展同社会各有关单位的友好交往,缓解矛盾冲突,从而为企业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开展自学考试的意义

可以通过自考获得高学历

首先说说是否有用?凡事讲依据,国家的法律规定:自考学历等同于同等高校学历,所以肯定有用,在单位都会承认。 但是有一点,自考的本科和统招的本科还是有不同对待,如一些国企单位,明确在领导任用上有一条:第一文凭必须是统招本科,这就把自考学历拒之门外了。而私人企业和外企则不同,认能力轻文凭,自考的文凭往往比统招文凭更受到欢迎,因为自考生进入工作状态明显的要好的多。所以南方城市对自考生很认可。自考的文凭在所有成人考试里是最被承认的,含金量应该是最好的,有时比脱产文凭还有用,我个人曾参加了10年自考,先不论文凭的作用,光是在自考中认识的朋友和自考的经历都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从参加自考,到建自考网站、论坛,到成立发起西安自考生志愿服务队,到更名西安公益联盟,最后在省民政厅注册“陕西零贰玖公益服务中心”,并获得“全国志愿服务示范团队”的荣誉称号,自考中的那种历练真是难以分开的。所以说:自考,让人生更加辉煌;自考,让生命更加美丽!

自考的意义还是有用的,我也是自考毕业的,对于我们这些学历低的人来说,自考是一种可以改变自己的现状的存在吧,当时在中鹏的老师帮助下我自考花了两年毕业,不能说很难学,但是的确自己的帮助也是很多的,毕业后自己的生活的确是有一点点改善,对于自己来讲,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也是有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人员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就业报到: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2.工资定级 当前,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本科学历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相对比较艰巨。自考学生考研须在预录取当年9月1号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和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及其他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了,不需要在国外再浪费时间,这样会省许多费用。 7.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而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8.其他 以上介绍了一些常见的本科最基本的用途,不管是哪种本科,也不管是哪种专业,没有更高一些的学历,人生会失去许多机会,事实上,现实社会中很多方面高学历都是必要的。即使自己毕业自主创业,许多人挣了钱后,又都想花更多的钱去谋取高学历,来武装和包装自己。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行政管理学本科的意义

自考行政管理不需要考数学,所以比较简单,很多人都选这个专业,我认为如果你光是想要个本科的文凭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为以后工作的话,你应该选择你本专业相近的专业考对你有好处,因为必定以后要干这行么,专业还可以免考一些,你也会比较轻松····此外你也可以选择考专升本····不过只有大三一次机会····希望对你有用····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有用吗?

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有用吗?

行政管理专业是自考中比较热门的专业之一,由于考试内容简单、较好理解,关键的是不需要考数学,也可以选择性的不考英语,所以选择的人比较多,更容易通过考试,获得本科学历。

而且,本科学历对于就业求职、升职加薪以及评职称等都是有帮助的,学历就相当于那块敲门砖,有了学历就有更多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本身就业方向和就业前景就不错,各大公司单位都少不了行政岗位,如文秘、前台、行政人员等等。

自考行政管理有什么毕业条件?

自考行政管理毕业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但是具体还得分为自考行政管理专科和自考行政管理本科。

如果是自考行政管理专科的话,只需要考生所选专业的所有课程通过考试即可。但是如果考生选择的是自考行政管理本科,除了完成所有课程考试,还得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才可以申请毕业。所以,考生如果想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但是没有大专学历证书,可选择通过专本套读的形式获取大专学历。

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有用第一,往事业单位发展,考公务员;第二,往企业单位发展,各行业均有大量对口专业岗位需求。可以从事行政专员/主管/经理、人力资源(HR)、总裁助理、储备管理干部、人事主管等岗位。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自考行政管理课程有哪些学校开设

报考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是非常好的选择,考试简单拿证快,同时该专业就业前景好,找工作也是非常简单,很多企业单位都是非常需要管理类的人才,面试岗位也是多样的,助理、行政、人事、文秘等等,而且自考行政管理本科还可以考研、考公、出国留学等等,多方面的发展。 那么湖北自考本科行政管理可以报考的学校有武汉科技大学和湖北大学。 其实行政管理这门专业本身不算很难,行政管理的课程都是背读理解,既没有数学,考试可以也可以绕过英语。它不像法律类的,太多文邹邹的法律条文。虽然很多人都说行政管理考试时也需要背,但是如果考生自考对其有兴趣,在看书的过程中加入了个人理解,到了考试的时候,基本都会回答到关键点上,所以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为什么自考并不难 自考本科报考流程: 1.确定报考专业以及时间 2.网上报名 3.来现场进行确认 4.网上缴费,或者现场缴费 5.发送学习资料及课本 6.考生进行学习,以及我们名师授课,讲解重难点,网上学习及线下面授 7.助学网课加分 8.报名考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9.考试全部通过本专业所需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自考助学班报考优势(更快、更简单拿证): 1、辅助性报考(从报名到拿证一站式服务,能让考生更多时间用来备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让考生能精准学习所要备考知识点)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即60≤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就看通过考试) 更多报考信息可以咨询招生办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是指中山大学自考学生在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学、考试和实践,获得行政管理专业的学历。一、什么是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是指中山大学自考学生在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学、考试和实践,获得行政管理专业的学历。二、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课程设置1、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课程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学、管理决策学、企业文化管理、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实务、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管理研究等课程。2、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实习、毕业论文等。三、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学习的收获1、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可以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等有关理论知识;2、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可以掌握行政管理实务、企业文化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3、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可以培养自身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四、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毕业后就业情况1、毕业后可以从事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如行政管理经理、行政总监、行政助理、行政专员、行政秘书、行政人事经理等;2、毕业后可以从事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如企业管理顾问、企业管理经理、企业策划专员、企业管理分析师、企业管理咨询师等;3、毕业后可以从事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公司和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如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行政助理、行政人事经理、行政文秘等。五、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学习的建议1、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要充分利用课外资料,多参加专业性培训,提高自身的素养;2、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要结合实践,多参加实习,多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3、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要坚持不懈,多参加竞赛,多参加考研,多参加毕业论文,提高自身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4、学习中山大学自考行政管理,要坚持正确的学习方法,多总结,多练习,多分析,多探讨,提高自身的学习效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自考行政管理的主考院校是重庆师范大学。 什么是主考院校? 你在当地所报的专业有固定的主考院校,也就是说每次考试的试卷由主考院校来出题,试卷由主考院校来批,全部通过之后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在我国开设自考的高校众多,目前一般的高校都设立了继续教育学院展开自考招生,在众多的自考院校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考生首先要了解自考这种教育形式的本质,自考是提供自学者提升学历的教育形式,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并不是来源自考主考院校,自考院校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开设的自考专业会有所不同,所以考生在选择自考院校时要根据自身所要报考的自考专业来选择自考院校,不要盲目报考。 主考院校有哪些作用? 1、主考院校和自学考试关系不大。 2、本科的主考院校只是在毕业论文答辩时需要去。 3、主考院校一般负责出题、阅卷、在毕业证上盖章。 4、不要在意主考院校,因为什么学校开考什么专业是由教育部门结合具体院校情况确定的,那不是我们自己能选择的。 5、选好自己的专业是最重要的。一般主考院校都是你报名所在省市(直辖市)的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行政管理自考课程有哪些学校开设

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自考科目包括: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持有英语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具体参考《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 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从2012年开始,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两个条件,达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报考自考本科段其他外语语种者均参照执行。 1.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以上(含70分)成绩。(注意: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办理毕业手续之后取得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2.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为免考,并且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仅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在办理免考之后,可以不用再参加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它的免考情况,均必须再参加考试。 注意:南京大学认可的免考,主要包括:①大学英语四级(六级)、②全国公共英语三级(或以上)、③英语专业专科毕业、④本科(或以上)毕业(学籍表中有英语课程及格成绩),等等。上述情况在办理免考手续后,可在我校报名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作为“最容易学,最好过”的专业之一,很多自考生都会选择行政管理,希望早点考完拿证。 行政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由于大部分省市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可以免考数学英语,因此该专业难度相对较低,也就成为了自考生的热门首选专业。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 推荐院校:湖北大学 行政管理自考专升本所考科目数量不多也不少,需考17门左右,有必考、选考和加考,根据考生情况有所加减,具体的科目内容如下列举。 行政管理(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30302;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 清单专业代码:120402;清单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课程 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公 共 基 础 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8118 法律基础 5 5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 业 核 心 课 6 *00318 公共政策 4 学位课程≥65 35/44 7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学位课程≥65 8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学位课程≥65 9 *00261 行政法学 5 10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11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12 *00320 领导科学 4 13 05722 公共经济学 5 14 07817 电子政务 6 推 荐 选 考 课 15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1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17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毕业 考核 18 *19987 行政管理学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01、必考科目:公务员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社会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组织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西方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领导科学、毕业论文。 02、选考科目:中国行政史、财务管理学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西方行政学说史、企业管理概论、普通逻辑、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管理、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英语(二)、中国文化概论。 03、加考科目:组织行为学。 以上科目可看到,行政管理专业无需考数学,也可以不考英语,这对许多考生来说是好消息,毕竟这两门科目对大家来说可能顶的过好几门简单的科目了。其他所考知识也都是基础理论型,浅显易懂好掌握,是一个比较容易考过的专业。 适合人群 第一,对文学有兴趣的人群; 第二,数学基础薄弱的考生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兰州大学行政管理自考科目:行政管理学、企业管理概论。根据查询兰州大学官网显示,行政管理自考科目为行政管理学、企业管理概论。兰州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教育部共建,位列“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开设的意义
  • 开展自学考试的意义
  • 自考行政管理学本科的意义
  • 自考行政管理课程有哪些学校开设
  • 行政管理自考课程有哪些学校开设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