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学考试计划的修订

自学考试计划的修订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计划的修订

简单来说,自考改革对18年以前的考生的影响有2个方面。第一个,改革后专业核心课将不能再进行学分互认,如果专业核心课没有考完的小伙伴只有自己硬考啦。第二个,改革后考试计划将有所调整(新考试计划可以在湖北自考教育网查询),需要加考几门,会一定程度上延缓毕业。所以还没有考完的小伙伴要加油啦。

2018自考改革是不是真的? 首先给大家说明,2018年自考改革是真的。教育部已经正式发布继续教育改革文件。学历的三库平台已经完成合库工作(成教/自考/网教)。也就是说,2018年电大、网络教育和自考合并入一起参加成人高考,与成人高考、电大、网络教育、自考并称继续教育,2018年取消网络教育、电大专科,并入成人高考。暂留网络教育本科。 2018年自考改革改了什么? 简单说来,2018年自考改革内容大致有三点: 2018年执行新的学历政策: 1.入学需要参加大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 2.学习过程中,需要上课,考试,修学分,难度加大。 3.毕业有统考,过不了将不能拿证书。教育部2018年取消自考吗? 不是取消自考,是进行改革,今年是过渡期,2018年以后自考将更难了。2018取消自考是对政策误读。实际上网上疯传的“2018年学历教育改革取消自考”的正确理解是:全日制没有开设专科层次的高校将停止招收专科层次学员。也就是说,如果高校有有专科相关专业,是可以继续招收专科学生的。但如果你想报考一个重点大学的专科学历,比如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2017年是最后一年。 2018自考改革已经开始了吗?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在一出台时就马上进入实施阶段,《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也是如此。2017年将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的过渡年。在2017年报考自考专科的考生,届时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也就是说,报考2017年自考专科的考生,仍然可以拿到名校自考专科学历。名校自考专科学历与非名校自考专科学历相比,其含金量更高,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也更高,对于持有者今后的就业、生活、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目前自考专科本科报名最快1.5年毕业,统考科目6科左右,基本属于轻松无压力。有学历需求的伙伴抓紧时间报名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初高中后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多层次多规格、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能遵守纪律、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第四条自学考试应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逐步实行用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第五条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在总体上相一致。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省设立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指导下负责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由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由省人民政府一位副省长任主任。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省有关自学考试的文件;(二)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和公布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四)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有关行业认定资格和水平的考试;(五)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六)指导和管理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七)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省高等教育局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市设立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考委的组成,可参照省考委成员的组成确定。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本地区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考籍管理,根据省考委的委托颁发高等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四)负责组织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市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县(含县级市)的自学考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第九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第十条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由省考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指导小组。专业指导小组由有关普通中专学校的校长、专业教师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在省考委指导下协助考试部门做好本系统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应考者的助学辅导和教材订购,在专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专人管理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工作。

新修订的自学考试条例

成人自考2023年政策主要还是集中在四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

成人自考简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2、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

3、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4、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三项修改为:“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本科专业”。第十一条修改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科新专业,由省考委确定;开考本科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1号),结合湖南省专业考试计划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规定了课程设置标准,各地必须遵照执行。 二、各专业的考试计划均有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其中列出了新增加的课程与原专业计划中课程的对应关系,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可依据该表替代修订后的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 三、修订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于2007年开始执行,请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后的课程衔接工作。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A082207 1、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2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3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4 4729 大学语文 4 05 0012 英语(一) 7 06 0020 高等数学(一) 6 07 4752 会计学基础 5 08 4753 管理学概论 5 09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10 2384 计算机原理 4 11 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 12 4754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4 13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3 14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15 2382 管理信息系统 4 S1 2317 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 3 S2 034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1 S3 2121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1 S4 4755 计算机网络技术(实践) 2 S5 2383 管理信息系统(实践) 1 S6 2651 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 3 总学分 70 2、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中课程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1 4753 管理学概论 2650组织与管理概论 2 4752 会计学基础 0041基础会计学 3 4754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0346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含实践) 4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实践) 0067财务管理学 3、新设课程说明 (1)会计学基础[4752] 本课程为本专业(专科)涉及到一门经管类课程,为专业基础课。内容主要为: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会计的职能、要素、原则、方法、会计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管理学概论[4753] 本课程为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学的基本概念,管理学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动作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初步掌握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具有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应用管理知识的能力。 (3)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4754] 本课程为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课。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功能,电子商务的安全,电子商务支持工具等;电子政务的基本概念与模式,电子政务的意义,电子政务的关键技术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对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有初步的了解。 (4)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 本课程为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基本组成及其分类,数据通信基础,典型的计算机局域网原理、技术与实现,常用网络操作系统,交换技术,结构化布线系统,因特网实用技术及其应用。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的实用技术及应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B082208 1、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3 0015 英语(二) 14 04 2628 管理经济学 5 05 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06 2375 运筹学基础 4 07 2323 操作系统概论 4 08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09 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4 10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11 4737 C++程序设计 3 12 3173 软件开发工具 3 13 4757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5 14 2378 信息资源管理 4 S1 4736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2 S2 4738 C++程序设计(实践) 2 S3 3174 软件开发工具(实践) 2 S4 7085 毕业论文 总学分 71 2、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工科类、工程管理类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管理信息系统(含实践)课程; (3)其它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计算机原理、管理信息系统(含实践)两门课程。 3、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中课程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1 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420物理(工)(含实践) 2 2323 操作系统概论 2326操作系统(含实践) 3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2331数据结构(含实践) 4 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2336数据库原理 5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 6 4757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2376信息系统开发 7 4737 C++程序设计(含实践) 0021高等数学(二) S1 3174 软件开发工具 8080软件开发工具(实践) S2 4736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2337数据库原理(实践) 4、新设课程说明 (1)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910] 本课程是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基础课,主要内容包括:网络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与挑战;适应网络经济的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融合。 (2)操作系统概论[2323]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基础课。内容包括:操作系统的分类,主要功能及作用。主要介绍MS-DOS6.0以上及WINDOWS95(或WINDOWS98)操作应用。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应考者了解各类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及作用,具有Windows的操作使用能力。 (3)数据结构导论[2142]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内容主要为:数据结构的概念,线性表、栈、队列、串、树和二叉等常用数据结构及其在计算机中的实现,以及若干查找和排序算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一些常用数据结构的概念和使用方法。 (4)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主要内容为:数据库系统概论,关系数据模型,关系运算基本理论,SQL语言,关系规范化,数据库设计,数据库保护(或管理),SQL-Server基本知识及应用技术。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数据库系统的基本原理,具备数据库的应用能力。 (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结构,交换技术,OSI网络体系结构(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和高层)和TCP/IP协议(子网、IP、TCP/UDP),介质访问控制技术和局域网,网络互连技术。 (6)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4757]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主要专业课。课程主要内容为: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基础知识,信息系统开发的基本问题和开发中的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信息系统实施、信息系统运行及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与评价、信息系统开发案例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方法和技术,并通过实验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和工作内容。 (7)C++程序设计[4737]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为:面向对象分析、设计和实现的基本概念,使用UML建模语言描述对象(类)之间的关系,C++ 语言的类、对象、继承、虚函数、多态性、重载、摸板和流的基本概念及使用方法,简要介绍使用STL库的编程方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初步掌握使用面向对象思想进行应用程序开发的基本能力。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专业 (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B080709 1、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04 0015 英语(二) 14 05 4742 通信概论 5 06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07 2335 网络操作系统 5 08 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4 09 2331 数据结构 3 10 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3 11 2379 计算机网络管理 3 12 4749 网络工程 4 13 3142 互联网及其应用 4 14 4751 计算机网络安全 3 S1 4736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2 S2 4734 数据结构(实践) 2 S3 4748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1 S4 3143 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 1 S5 7067 毕业设计(论文) 总学分 73 2、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电子电工信息类各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理工科非电子电工信息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计算机原理课程; (3)其它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两门课程。 3、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 新计划中课程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1 4742 通信概论 2364数据通信原理 2 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3137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含实践) 3 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3139数据库技术 4 4749 网络工程 3141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 5 4751 计算机网络安全 8071网络安全 8070移动通信 6 2331 数据结构 0420物理(工) 7 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 2354信号与系统 S1 4736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3140数据库技术(实践) S2 4734 数据结构(实践) 0421物理(工)(实践) 4、新设课程说明 (1)通信概论[4742]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课程内容为: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构成,通信协议的基本原理和功能,通信过程的控制原理,电信网、计算机网的基本特性及发展。信号与系统,连续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频域分析,双口网络,网络的频率特征。数据通信原理,数据通信系统的构成,传输方式,信号的基带、频带和数字传输理论,差错控制的基本理论。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通信网络的构成和基本原理。 (2)数据结构[2331]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其内容包括各种主要的数据结构及其在计算机中的实现,有线性表、栈、队列、串、多维数组和广义表、树和二叉树、多维数组、广义表和一般的图结构等;数据在内存中的管理和在外存中的表示(文件结构);排序和检索等常用算法。 通过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如何根据问题的需求合理地组织数据,在计算机中有效地存储数据和处理数据,并初步了解算法设计和分析。 (3)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结构,交换技术,OSI网络体系结构(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和高层)和TCP/IP协议(子网、IPTCP/UDP),介质访问控制技术和局域网,网络互连技术。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了解常用的网络模型,掌握计算机网络的基本原理和概念,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常用技术和协议,具备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能力。 (4)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主要内容为:数据库系统概论,关系数据模型,关系运算基本理论,SQL语言,关系规范化,数据库设计,数据库保护(或管理),SQL-Server基本知识及应用技术。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数据库系统的基本原理,具备数据库的应用能力。 (5)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包括:类、继承、异常、接口、包、线程及应用程序范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Java语言的基本知识并具备应用编程的能力。 (6)网络工程[4749]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包括:常用的以太网技术,常用的传输方式(电话线、DDN、XDSL、光纤等)和交换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和二层、三层交换机等),常用网络协议、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工程设计和举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局域网技术、网络建设的方法和常用的网络技术和设备。 (7)计算机网络安全[4751] 本课程为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课程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网络的安全漏洞、基本的网络安全措施(NAT)、防火墙技术(简单访问列表、基于上下文的访问列表、内容过滤、病毒防护、入侵检测等),主动网络安全技术(网络扫描)。VPN技术(隧道模式如IPSec、覆盖模式如 MPLS)。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常见的网络安全漏洞及防范技术。

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修订

Ⅰ 自考免考中的免考是什么意思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考本科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Ⅱ 自考课程免考是怎么回事

自考免考也是有条件的, 首先,你必须自考本科已经有考籍了(也就是已经报名了有准考证号并且至少及格一科), 其次,免考的申请虽然说由当地县考办审核,但是最终的审核权限在各省的考试院,所以你这个可不可以只有在县考办申请填报(带上专科毕业证、学籍表及复印件),然后交几块钱,然后县考办再上交省考试院,他们找专家确定,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你也可以追问。

Ⅲ 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3)什么是免考课程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Ⅳ 免修免考是什么意思

课程免修 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学生如果符合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不必缴纳课程学费)。免修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课程免考 指学生在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后,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代 修 指学生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不修《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或《大学英语(三)》课程,而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一、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仅适用于学籍批次200409及以后批次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为未选修课程。 免修资格 参加统考的学生符合以下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在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B)》;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 教育部统考科目与我院教学计划课程对应如下: 统考科目 我院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B)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A)及《大学语文》(B) 《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B) 高升本《大学英语》(一)(二)(三) 专升本《大学英语》(三) 二、课程免考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1. 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是已选修课程。 2. 允许学生免考的课程,仅限于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3. 办理免考所用的课程成绩或证书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内有效(指学生进入我院时或在我院学习期间,该门课程的成绩或证书取得还不超过六年)。 免考资格 1. 通过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绩(英语除外),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同名课程。 2. 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者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专科段的大学英语(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学英语(三)。 3. 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英语专业,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三)。 4.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5.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6. 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计算机专业,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7. 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取得单科或全科合格证、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对应课程: CPA科目 可申请免考我院课程 会计 财务会计学、高级会计学 审计 审计学 财务与成本管理 财务管理学、财务分析 税法 税法 经济法 经济法、经济法概论 8.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如下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企业和公司法。 9. 参加国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国革命史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 *** 思想概论。 10.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 免考免修范围 1. 申请免考和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 2. 本校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申请免考和免修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的50%。 三、代修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办理代修课程为未选修课程。对于未选修的课程办理代修不扣除该门课程费用。 代修资格 1. 非统考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的学生,可以不修大学英语(一)、(二)、(三),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 2. 统考学生符合以下统考科目免考条件,在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层次《大学英语》课程的代修,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 (1)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2)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详见“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若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未通过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则不能申请学位;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又通过了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则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Ⅳ 自考免考部分课程要什么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火同意备案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参加自考的,以及获得相关证书的,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就可以认定自考相应课程合格,称为“免考”。

Ⅵ 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

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6)什么是免考课程扩展阅读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Ⅶ 自考免考哪些科目

自考免考科目: 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考生能够免考英语课程。 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 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 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 相关证书也可免考相应课程 1、有英语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英语(二)”课程,一般一年两次办理免考, 2、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3、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免考是为了避免重复考试而推出的便利政策,考生提交资料确认,自考办审核后,就能证明考生已经通过部分考试。

Ⅷ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有哪些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Ⅸ 自考本科免考课程有哪些

如果是学校的小自考可以免掉学校已上过的课程英语免考只有四级证书能免考,其他不行,如果是大自考的话,只能你一门一门的考了,之前的准考证是有用的

Ⅹ 自考免考哪些科目

具体来讲 自考免考科目: 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考生能够免考英语课程。 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 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 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 相关证书也可免考相应课程 1、有英语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英语(二)”课程,一般一年两次办理免考, 2、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3、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免考是为了避免重复考试而推出的便利政策,考生提交资料确认,自考办审核后,就能证明考生已经通过部分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公共课可以免。专业课 代码相同的可以免

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修订版

自考被越来越多的考生们所了解,每年报考的人数都是比较多的,但是,对于很多刚刚了解自己的人来说,还是对于自考的报名要求有一些疑问,担心自己不符合报考要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如果想要报考自考需要什么要求?是否有一些报考限制?一、自考报考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二、自考报考不设限制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三项修改为:“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本科专业”。第十一条修改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科新专业,由省考委确定;开考本科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公共课可以免。专业课 代码相同的可以免

自考本科双学位怎么修订的

自考可以获得双学士学位,但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想报考,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在我国通常将辅修专业学位称为双学位,亦有高等院校为辅修学生颁发了“双学士学位证书”,但这其实并不规范。

双学位,广义上是指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和联合学士学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前,通常语境中指辅修专业学位。2019年7月,《办法》颁布后,双学位指双学士学位。

辅修学士学位,指本科学习本专业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辅修学位证书。

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仅获得辅修学历证书。辅修学历、双学位在2017年后部分院校备案到学信网和学位网,注明“辅修”。

我们经常听到双学位这个概念,一般双学位是在本科阶段,同时修两个学位,达到毕业要求后,就有两个学位证书,但是毕业证书只有一个。现在,很多大学都鼓励学生修第二专业,在同样的时间里,可以更多地培养全方位的人才,辅修专业跟主修专业不能是同一个学科门类,一般学校里会有固定的搭配模式选择,你只要向系部申请,同意就可以修双学位了。双学位虽然课程设置不同,但是有部分公共基础课是重叠的,之前修过了,后面可以免修,一般要求达到多少总分的学分才能毕业,获得双学位,具体学分要求每个学校不一样。

双学位,必须这么修。首先你必须高考到本科,这样你毕业时就有一个学士学位。然后自考,拿到另外一个本科,并且达到规定院校申请学位的要求,比如核心课程平局分还有毕业论文需达到的成绩,然后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学位英语,过了之后就可以申请学位。这个就是双学位。

问题一:本科毕业后还能修双学位吗 申请修双学位,是你在读大学的时候才能申请的。 如果你在毕业后还需要获得其他学科的本科学位,可以通过自考(在校本科生也可参加),自己自学后参加十来门考试。 金融(本科) 浙江大学 国际贸易(本科)浙江大学 市场营销(本科) 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 浙江工业大学 。。。。。。百度浙江省 自考 查询相关信息问题二:怎么修双学位呢?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范围是本校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 毕业待遇:既可按第一专业就业,也可按第二专业就业,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时按研究生毕业对待,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待遇高于本科,低于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的迅猛发展,各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绝对的分界不再存在,新兴的边缘科学如雨后春笋。这就要求科研技术工作人员具备多种领域广播知识,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几所重点大学,开设了作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从应届和往届的大学本科非本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学员,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将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报考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报考对象 大学往届和应届的非招生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一般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工作年限不作严格要求(各学校要求不同),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有的专业又有特殊要求,比如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外语院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则较偏重理工科考生并较重视外语。 报考时间和地点 目前,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报考的学校、专业不同,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也不尽相同。考试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报名前,各大报刊都要刊登醒目的招生启事,启事上将载明您所需要的一切具体而确切的信息,报考时间、地点、方式、科目等。报名费不等。 报名时应附寄单位介绍信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在学位证书发下十天内将复印件寄上。 ......>>问题三:修双学位是什么意思?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双学位,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 双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个人建议选择专业时需慎重,或者对本专业的完善,或者是自己喜欢的专业,修时应同第一专业同等重视,不然如果考试不过仍然要补丁,或拿不到第二学位证。个人认为一般的第二学位课程和考试都稍轻松点。。。不过也需重视哦~~问题四:毕业生如何再修第二学位?? 建议修英语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具体修业时间和教学计划,由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核定。修业年限确定后,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更改。 七、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保证教育质量。对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论是在校生盯还是在职人员,在教学上都要严格要求,必须依照教学要求,学完规定课程,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凡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对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发现有学习困难,无能力完成学业或表现不好的,学校可以取消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资格。同时也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申请中途终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被取消资格的及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生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九、经国家教委批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研究生班的经费标准及其他待遇,分别在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业费中开支。 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其他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书籍补助费,每生每年为30元。 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现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学校制定颁发。但须在证书中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问题五:本科毕业后工作两年可不可以再修双学位? 读在职研吧,毕业的不能修双学位的。想转行也可以考虑考一些相关的资格认证,实用技能最有用,证书就是互张纸。在职研和双学位的含金量都不大,但是还是前者更有用一些,祝你好运吧 问题六:上大学怎么同时学两个专业,毕业时拿双学位? 学你本身的专业同时,申请另外一个专业;在修好你自己的专业的同时,也修够第二专业的学分,两个专业都合格就有两个学位了。我建议合理分配时间,要做到有主有次,你要付出双倍的努力,加油! 问题七:大学毕业后可以修双学位吗?如果可以,怎样申请,考什么,修几年 你好,可以的,你看你大一时候发的学生手册啊,里面有很详细的介绍 双修学位,不用修很久的,但是会比较辛苦,修完要考核,合格了,毕业的时候就是可以拿到双学位了 希望你的问题能解决,望采纳问题八:怎么拿双学位啊 要看你所在学校的政策了, 我们学校是这样的:头两年成绩优秀没有挂科的(一般是这样)则有资格选第二学位,由班级同意报名。其他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报我们学校的双学位,不过得自己上点心,比如自己打听宿明时候报双学位,到那个部门报名,一般都在教务处,不行就问一下。我们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报其他学校的双学位,不过在上课时间的安排上,开课时间上都会有些不同,这些都要自己去打听。 我报的是我们学校的双学位,上课时间是双休日,所以从大三开始我就没有了处休日。这是必须做好心理准备的。 如果你要报外校的双学位,选定学校后,就仔细的查一下他们学校的双学位制度。入学后,记得要班主任或班长的联系方式,最好是处好关系。因为外校学生总比不过本校学生消息灵通,有联系方式或关系好的话,有什么事也不会被落下。问题九:大学毕业后可以修双学位吗 10分 1、要想选修双学位,就要在大学就读的时候选修,你大学毕业后,就没有方法和学校接受你选修双学位了。 2、选修双学位可以获得两个学位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问题十:双学位和辅修的区别 这要看你们学校的规章制度了,一般来说,如果你转了专业,那么你所谓的B专业就是你的主修专业,拿到学位后也就是你大学毕业的第一学位,倘若你还是愿意把你的A专业修完,那么你就可以了解一下你们学校修双学位的相关政策,申请把A专业作为你的辅修专业,如果学校允许,当你毕业时候A专业的学分也修够了,并且符合颁发学位的要求,那么你的A专业所取得的学位就是你的第二学位,这样,你毕业时就同时拥有两个学位,也就是双学士学位伐但是,B专业是你的主修专业,A专业是辅修专业,主修和辅修虽然都拿到了学位,但在今后考研或者找工作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制度了,有些单位是不承认第二学位的,所以你只能以第一学位去找工作,而且假如你考研是考的第二学位的专业,考上的话,通常也会认为你是跨专业,即使你修了二学位。 我想我解释的还算明白吧,希望能帮到你。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计划的修订
  • 新修订的自学考试条例
  • 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修订
  • 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修订版
  • 自考本科双学位怎么修订的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