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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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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贷款协议

13.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 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 二、我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 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 一、 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 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墓地守候, 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 问:1)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理? 答:1)我国法律对涉外遗嘱的法律适用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遗嘱的形式要 件,依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立遗嘱地法,对遗嘱实质要件,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王美玫的遗嘱是在中国立下的,遗嘱的形式要件适用中国法律。对遗嘱实质要件,应参照我国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不动产遗嘱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遗嘱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所遗留的不动产在中国,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亦在中国,所以,遗嘱的实质要件应适用中国法律。 2)根据中国法律,该遗嘱是部分有效遗嘱。剥夺其子继承权部分有效。 爱犬继承部分遗嘱无效,在我国,狗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狗死后,这部分遗产成为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 付给律师报酬部分的遗嘱有效。因为忠贞的狗随主殉难,律师不能按遗嘱要求履行照料义务,所以,律师应在遗产中获取付出劳动部分的报酬,剩余部分属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 14.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15.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请问:l)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答:1)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应适用我国法律。原、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战共和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 16. 我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1990年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实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 请问:1)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 2)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1)银行不应追回已付货款,因为其已经尽到审查单证相符的义务 2)我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因为在信用证结算中应坚持信用证的独立原则,即信用证程序不受合同的履行情况影响,银行只负有审查单证相符的义务,合同的问题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根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17.1997年8月英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7年12月纽约港交货。1997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纽约的花旗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7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该英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纽约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请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风险自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应必须承担其付款义务。 18.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请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19.1999年7月8日,委内瑞拉烽火航运公司所属巴拿马籍“烽火轮”自中国天津新港驶往目的港香港。7月10日,该轮与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 “长江轮”相撞。碰撞结果是:“烽火轮”机舱和住舱进水,船尾下沉。长江轮右舷船尾以及左舷中部船体受伤。此后,长江轮恢复航线开往新加坡港。 同年12月,烽火轮获悉长江轮抵达中国秦皇岛港,遂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未能查明巴拿马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适用了《民法通则》并参照国际惯例处理了此案。 请问:1)天津海事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2)天津海事法院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应适用巴拿马法律。因为本案中的“烽火”轮和“长江”轮都在巴拿马共和国登记注册,都悬挂巴拿马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国际惯例,应该适用船旗国法,即巴拿马共和国法律。 2) 两个船东的经营地分别在委内瑞拉共和国和新加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出有关巴拿马的民事、海事、商事方面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而应适用了《民法通则》及国际惯例处理此案。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还没有签订贷款合同,只要和银行说明情况,不签合同就行,贷款不会生效。如果借款人已经签合同了,那么无法取消贷款申请,只能提前还清贷款,一般银行会收取一笔违约金,具体是多少,要看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借款人想取消贷款申请,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在柜台上申请取消或提前还清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高校贫困学生;特点是:财政贴息;(1)借款人只需承担50%的利息,其余50%利息由财政支付。(2)特困生贷款借款人不需提供担保。(3)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9年。(4)借款人向所在高校办理贷款申请,申请手续十分方便。该项贷款是根据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推出的,工商银行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经办银行。条件是:面对高校直接发放,对学生的户口没有限制。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一般是怎样规定的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如何退订自考培训小雨点货款如何答案如下:第一步首先是打开设置,然后进行下载更新重置版型团

自学考试要签贷款协议

自考生不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自考生就是参加自学考试,按照不同层次大纲要求进行自学,然后参加(省市级)统一考试,一般的私立学校都要全部或部分参加自考,否则国家不承认学历。自考生的学习方式可以是自己学习{即长线自考也叫大自考},也可以是在国家指定的,有自考班开设资格的高校进行学习。{即短线自考或称小自考},因为有高校优秀教师的辅导因此毕业较快高起本一般4年就能考过全部课程申请毕业。这就是各个主考院校有很多自考生的原因。

自考本科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因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中的身份规定:申请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而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为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以自考本科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扩展资料:

自考本科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可以获得奖学金

自考生也可领丰厚的奖学金。湖南农业大学为优秀自考生颁奖,来自该校继续教育学院81个班级的64名学生(含优秀贫困自考生)和16个优秀班级和寝室代表,满怀喜悦地领取了30万元的奖助学金和先进集体奖,1200多名师生见证了颁奖仪式。

继续教育学院对全日制自考生的大幅奖励体现了学校、学院对众多全日制自考学生成人、成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代表了学校对自考生的导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

1、首先把自己自考别的要求写下来为什么不想贷了。2、然后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和贷款时的凭证。3、最后把所有的文件提交给贷款公司即可。

自考本科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对象要求是有学籍的大学生;所谓的自考本科,其实没有学籍的成人高等教育参与者,只有一个自考办的考籍。两者是不同的人群,自考生不是助学贷款发放对象。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学历文凭考试。

自考不想考了怎么取消贷款协议

不可以取消。贷款分期和你学不学没关系,放款后你就需要按时还款。你不想学需要找学校协商,而不是找贷款机构。大多这种贷款,都是跟他们教育机构合作关系。钱你已经贷下来了,只能正常还款或者提前还款。你不想学了 只能协商能不能退一部分学费。有签合同,如果合同说明不退,那你没办法,是你自己退出的。教育贷款是信用机构为使学生能受高等教育而提供的贷款。贷款条件比一般商业市场优越,大多是低息甚至无息,偿还期较长。获得贷款有一定条件并有限额,通常由私人金融机构组织实施,由政府提供担保。也有的由政府所属金融机构或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西方教育经济学家认为,这既可解决家境贫困学生的入学困难,又较好地解决了教育经费的合理负担,因而成为西方各国普遍采用的资助学生的主要措施。

这个是可以的,把贷款还上就可以啦。拓展资料:自考退学之后考生可以向院校提交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最后注销学籍,整个过程大概有3-7个工作日左右。但是要是学信网上的不上报就不会被注销掉的,所以需要注销学籍的.考生需要和学校咨询清楚。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是可以的取消的,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下。若没有下款,且审核电话还没打过来的话,那就在审核时说清楚情况再取消。第二种情况是若没下款,但审核电话你朋友接了,那就需要马上打给贷款平台的客服,说明情况,不要让贷款下款及时取消。

拓展资料:

一、不同渠道的贷款取消方法:

1、银行类贷款

一般在银行办理贷款,在未放款之前是可以申请取消贷款的。具体而言,如果还没签订贷款合同,申请人可以直接终止贷款申请,如果是贷款正在审批中,申请人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如果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取消贷款,就必须支付违约金并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了,申请人就只能作提前还款的准备。

2、手机小额贷款

手机贷款同样是可以取消的,只要在下款成功前,都可以和客户联系,申请取消贷款。但借款成功并进入资金匹配阶段,申请人想要申请取消贷款则会比较麻烦,一般的贷款机构会默认贷款成功,贷款人最多只能是提前还款,会存在借款记录,并上征信。有些贷款机构则会同意取消贷款,但申请人必须支付违约金。

二、贷款取消的注意事项

总而言之,贷款申请通过后再取消是件麻烦事,首先在贷款申请阶段要将自己个人信息上报,配合电话回访,这就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最后取消也要通过贷款机构允许。所以大家要申请贷款时先三思,不要最后白忙活。

参考资料:人民网。链接:办理了贷款 还能退房款吗?

没签借款合同,没有发放前都能取消。除了你要收回材料,打个电话就行。

自考协议退款多少

如果只是报考费,就是单科考试费,那是退不了的,再说,这个费用不多,就几十块。如果你是参加了培训机构培训,交费了,好几千块,这个你就要和机构协商。

每个学校都不是一样的。比如我们山东大学没有开课前是退80%,,开课一半以上不退费。但是可以申请延后。

自考只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不去考试是不退款的,如果是教育机构的话,你需要具体与谈,估计退款的可能性很小。

不能退的

自学考试协议

“可以。自考本科毕业后能申请学位证,自考办规定自考本科毕业生要在拿到毕业证的头一年申请学士学位证,如果没有申请,则证明自动放弃了学士学位证的申请,以后是没有任何机会再申请了。”

现在的自考 国家是不允许 一本 二本院校办学 那些很多都是一些私人机构在办学! 这个你可以去找学校 问老师没用 要学校给你把这个协议补起来!

好像没有听说过,

你的专科是统招全日制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专科的就业协议可以有。自考本科是没有就业协议的,造假也没用,人社局那关你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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