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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woohyuk
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考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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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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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l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98—100题。 98.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 比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批准行为的主体是乡政府,而其行使的职权是土地管理权。县政府是上一级政府,而县土地局是主管土地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都可以作复议机关。本题中,不可能由乡政府自己复议,由法制局复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99.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A.如果维持原决定,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维持原决定,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改变原决定,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改变原决定,土地管理员刘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及解析:ABC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因为申某、崔某作为复议申请人要求改变原行政许可,如果复议维持原决定,二人自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依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许可,吴某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即ABC项可选。 100.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事应如何处理? A.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C.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届纠纷 D.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本案中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属于实质上是对吴、申、崔三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裁决,因此法院可以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因此C也正确。 (2003年) 96.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 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 B.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 C.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 D.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A. 97.公安局对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甲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甲在上诉中又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应如何处理此案? A.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甲的损失 B.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答案及解析:D 《行诉解释》第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据此,在本案,由于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而第一审判决维持拘留决定,所以应当撤销第一审判决。《行诉解释》第71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选D. 98.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答案及解析:A A正确,依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B、C项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③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⑤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注意:并不是“必须出庭”。 99.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 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故选 A.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②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③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④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⑤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故不选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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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tachio陆

在知道那么长的时间了 也从没有见几个问资料答案的能找到满意答复的 甚至我看到这类问题 就有一种觉得这种问题注定会被打入零回答的感觉 以我个人的经验 最好不要在知道上问关于资料答案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 是找不到答案的 浪费分浪费精力 不信的话你可以逛逛看看 不过 还是希望你能找到你所要得 要找不到就以此为戒 当作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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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love1995

42.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答案及解析:A A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B错,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D错,行政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C错,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证据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仅限于下列情形: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③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43.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B.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C.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作出与原来不同的处罚决定 D.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 答案及解析:D 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解释第5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44.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答案及解析:A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5.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追加被告 D.决定合并审理 答案及解析:C 行政诉讼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另参见行政诉讼解释第46条、第5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 46.依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A.涉及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 B.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C.涉及中止诉讼事项的证据材料 D.涉及回避事项的证据材料 答案及解析:B 行政证据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①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③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故选B. 47.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B.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 C.第二审程序中,所有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无须再质证 D.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答案及解析:D 行政证据规定第3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行政证据规定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行政证据规定第70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48.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A.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B.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C.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D.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答案及解析:A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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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小队长1982

第一题 1.合理,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可以在救人特殊情况下做出一些必要的措施,本题就符合这种情形 2.C,因为A已经死去了,汽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C享有财产权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市公安局,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关,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 第二题 1.合法,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可以公开听证。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举行。 2.不合法,应该提前7日通知。3.不能,行政诉讼以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第三题 1.B区“拆迁办”发布公告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为了执行市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改造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是制定规章等抽象的行政行为,故是具体行政行为。 2.应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本辖区内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一方当事人至少5人以上,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土地征用案件,城市规划拆迁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即属于此,故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题 1.复议机关是甲市烟草专卖局。乙区的专卖局的上级机关为复议机关,故为甲市烟草专卖局。 2.不合法,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即对同一行政争议,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救济途径解决,不能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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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坛老佛爷

你好,自考顶替课程需要有通知才可以按照顶替课程考试,具体看自考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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