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复合组成计税价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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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额×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的应税消费品,以计算额。纳税人以以外的货币结算额的,应当折合成计算。
第六条额为纳税人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法律分析: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额×比例税率+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消费品,以计算额。纳税人以以外的货币结算额的,应当折合成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直接,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额×比例税率。
(2)纳税人自产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单纯是“从量计征”的产品,在计算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时,要考虑消费税,即:
增值税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从量计征消费税税额
2、“复合计征”消费税的产品,不考虑从量计征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有一种情况例外:进口卷烟,它是要考虑从量计征税额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从量计征税额)/(1-消费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