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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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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rendian10
1、一张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2、何谓项bai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建筑施工活动中充当着管理的角色,从人员、技术、经济等各个方面进行掌控。以前有专门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来改革,取消这一资质,由建造师替代。因此,对于一些拥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报考建造师时,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3、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比一级建造师小,公路专业亦是如此。一般来说,二级建造师只能担任二级以下施工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工程越大对人员素质要求越高,一个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生产指挥权、财权、人事权、技术决策权等,可见项目经理职能的重要性。
4、建造师一般注册在有公路方面施工资质的企业,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想成为项目经理必须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但是有建造师执业证书不一定可以担任项目经理,还是要看企业实际情况。
兔了里个酱酱
第一, 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二, 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三, 指望通过一建二建证书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选择依然正确。
接下来,我们就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22年《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名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 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 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22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 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 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 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22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名师、知名律 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22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22年基 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部门转移至 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22年9月河南省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 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 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上个月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
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名师、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专家李佳升教授谈到:“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 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及 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
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
建 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22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 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 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3%。但经过2022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22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 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 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
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 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 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转变职能 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
2022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22万元,按 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
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部 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 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monica的私人花园
第一, 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二, 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三, 指望通过一建二建证书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选择依然正确。
  接下来,我们就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22年《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名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 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 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22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 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 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 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22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名师、知名律 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22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22年基 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部门转移至 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22年9月河南省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 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 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上个月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
  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名师、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专家李佳升教授谈到:“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 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及 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
  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
  建 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22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 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 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3%。但经过2022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22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 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 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
  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 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 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转变职能 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
  2022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22万元,按 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
  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部 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 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sherilyxia
第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第二,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第三,指望通过一建二建证书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选择依然正确。接下来,我们就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依据2022年《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名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22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22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名师、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22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22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部门转移至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2022年9月河南省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上个月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名师、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专家李佳升教授谈到:“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22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3%。但经过2022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22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转变职能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2022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22万元,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部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艾利希尔
二级注册建筑师 主要是建筑设计,建筑的外观,使用功能,布局等等。 主要在建筑设计院工作

二级注册建造师 主要是负责施工,承担项目经理的职责(就是以前的项目经理证改革变的名),负责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我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的。不过在设计院从事结构设计工作,后来转行的。 看楼主专业比较适合二级注册建筑师,但是看楼主对基本行情不太了解的程度,还是适合考建造师。因为考建筑师难度比建造师难度大好多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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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望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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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大型项目要本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中型项目要本专业的一级或许二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小型项目则可由恣意专业的一、二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大、中、小项目的划分建造部有一个表,在建造师实务考试那本书上列出来了的。一级或许二级建造师可以注册在恣意一个有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像我们是一级资质,下面……

晴风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