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人员报考二级建造师
御龙装饰公司
1373 次浏览
赞 677
最新回答
森海淼淼 2小时前发布 赞 609
如果你的二级建造师是一个很牛叉的级别,你可以通过部队特招入伍成军官或者士官,但是我们部队从来没有特招过工程技术人员,我们部队是全中国唯一的一个专业的师级工程部队,负责二炮所有的坑道的建设,也接过海军的潜艇秘密军港建设和空军的野战机场建设,我当5年兵,从来没听说哪个军官或者士官是地方特招的。也有不是军队的技术人员的,但人家都是中国科学院的院士或者哪个大学的专业博士作为技术顾问来到部队做技术指导的,反正是没听说现役军官或者士官是地方特招的!
军队的一般性工程,如营区的修建,营房的建设,不涉及军事机密的,都不要工程部队去建设,都是包给地方的工程建筑公司去做!
王子恭贺 2小时前发布 赞 630
1、考试试题不同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施工员考试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命题,在培训结束时由我机构主持考试、批卷,上报成绩。考试通过后的2周内,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盖印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适用不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员的工作就是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关系,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员在现场,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是工程指挥部和施工队的联络人。
3、考试试题不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施工员考试需要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学历),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实践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悠悠萋草心 9小时前发布 赞 420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可放宽至大专;在当年毕业且满足可顺利毕业的条件。
(二)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学校或保留在就业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社会可报考;持有相关资格证的人群可直接报考相应岗位,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翻译证、建造师等等;一证书可对应多个岗位,选择更多。
(四)定向招考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非现役军队文职:拥有文职人员编制,非现役文职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非现役军队文职: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佑玲天涯 9小时前发布 赞 982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普通工人要报考二级建造师建议报个培训班备考,中教文化有十多年历史,多次被评为全国最权威、业内最成熟、培训效果最显著的培训机构,有强大的师资团队,其中包括命题组专家、许多建筑考试编委和专业建筑学教授,针对性答疑辅导,实现定制化服务。
山东指纹锁 9小时前发布 赞 373
第一条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第六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按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负责本地区考试命题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人事部、负责指导和。
第七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
第八条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九条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十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一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管理的企业和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组织编制、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或以参与有关建造师工作的专家和人员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三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
第十五条 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严防,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工作规定的,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根据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一) 一级建造师: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条件2中的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本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
(2)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
(3)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见附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2年。
2、业绩:
(1)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总承包1项或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及以上。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及以上。
(3)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及以上。
(4)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考核认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认定办法和考核认定结果报人事部、备案。
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的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函。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的复印件。
(四) 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认可的建设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证明。
三、考核认定组织
人事部、共同成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3),负责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
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由本部门工程业务管理单位推荐;管理的企业,由本企业工程业务管理部门推荐;军队所属单位由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由管理的企业工程业务管理部门审核,经同级人事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后基建营房部对军队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经总政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方所属或管理企业在申报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和民航专业的业绩材料,应由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会同同级相应专业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和军队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工程业务管理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部,管理企业工程业务管理和人事部门,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汇总排序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国家对考核认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军队及管理的企业应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军队和管理的企业在审核、复核工作中,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各类证书、业绩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军队和管理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核、复核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