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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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如果已经通过考试:
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一般在考后四个月开始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大立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截止目前已有湖北、四川、黑龙江、北京、江苏、吉林、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十省明确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近日,天津、河南二省也发文明确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湖北
8月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率先明确二建临时证书自即日起取消。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浙江
8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持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参加二建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三、江苏
8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吉林
8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四川
8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六、北京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七、黑龙江
8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八、福建
8月1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九、山东
8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十、安徽
9月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持有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精神,做好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宣贯工作,执行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建筑市场处。
截止目前已有湖北、四川、黑龙江、北京、江苏、吉林、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十省明确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近日,天津、河南二省也发文明确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湖北
8月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率先明确二建临时证书自即日起取消。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浙江
8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持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参加二建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三、江苏
8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吉林
8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四川
8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明确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六、北京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七、黑龙江
8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八、福建
8月1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九、山东
8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十、安徽
9月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自本印发之日起,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持有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精神,做好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宣贯工作,执行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建筑市场处。
临时二级建造师:指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是取消了项目经理认证,实施建造师的这个过度期间使用的,主要因为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还不算多,暂时还需要这些项目经理证书。等过度期满后,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取消,以后要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必须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22年2月27日《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22〕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人事部、依据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
拓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22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