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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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条件是:初试成绩符合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线,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招生学院在公布复试方案时一并将接收调剂信息在各招生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将交申请调剂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个人申请。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向广大学生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发放《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
(三)院系审核。各院系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并通过与申请学生一对一谈话,结合日常表现、学生家庭电话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的致贫原因,并形成谈话记录。
(四)结果公示。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学校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复核各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和评定结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相关数据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大学生留汉工程简介
武汉公布《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启动“大学生留汉工程”,重点吸纳优秀人才,力争每年吸纳10万名高校毕业生留汉工作。
武汉市首次明确表明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该市常住户口。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留汉工程
有的;将由开课单位组织专人复查。
以武汉科技大学为例,依据《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成绩公布后,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查阅试卷。学生查阅试卷,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武汉科技大学试卷复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报开课单位批准后,由开课单位组织专人复查。
查阅试卷原则上只允许查阅上一学期的试卷,查阅时间在每学期的开学初进行,其它时间一般不受理学生的试卷查阅申请。查阅结果应由开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对确有错误的,应由任课教师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更正表》,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予以更正。
扩展资料:
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规定:
1、任课教师、阅卷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接待学生查询时,只听取意见和转达意见,不得透漏查阅情况,更不能应学生要求随意更改成绩。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2、在查阅过程中,复查试卷的教师与阅卷教师如有不同的意见,应由开课单位组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