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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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学制:3年
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和以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在职研究生班学费标准相生简章可作参考,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奖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
1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奖励标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3获奖条件:
特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22元,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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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学院位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江汉大学本部,坐依三角湖畔。江汉大学文理学院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为满足发展需要,该学院拟整体搬迁至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道。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秉承“以人为本”的教育宗旨,为学生营造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为了鼓励学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学院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考研状元奖以及贫困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武汉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武汉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3634,湖北招生代码1567,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二办学性质
武汉学院是由批准成立、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招生范围
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办发布的为准。
四招生对象
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学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校录取规则实施录取。
五学制及学历
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颁发“武汉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标准
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2022年收费标准。注:招生批次:本表仅针对湖北考生,外省以各省发布的为准。专业计划:不局限招生计划多少,尊重考生的专业一志愿。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2022年备案的标准执行。
七奖学与助学
除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以外,武汉学院另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方式,主要包括:
新生奖助学金
高考文化分数达到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线的新生(不分批次的省份除外),按四年学费标准给予全额奖学金,另有1万元境外(含港澳台)访学经费;其中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另按1万元/年给予助学金。
奖学金
软件工程(精英班)专业的学生,可获全额奖学金10万元;另每年奖励1万元(用于实习、境外交流、国际知名高校交换学习等)。
学校奖学金
学校每年出资150万元,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奖,约20%的学生可获奖
武汉学院,简称“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由中华人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即民办三本大学。学费标准从6万-5万不等。参考招生简章六学费标准。
武汉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武汉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3634,湖北招生代码1567,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二办学性质
武汉学院是由批准成立、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招生范围
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办发布的为准。
四招生对象
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学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校录取规则实施录取。
五学制及学历
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颁发“武汉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标准
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2022年收费标准。
注:招生批次:本表仅针对湖北考生,外省以各省发布的为准。专业计划:不局限招生计划多少,尊重考生的专业一志愿。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2022年备案的标准执行。
七奖学与助学
除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以外,武汉学院另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方式,主要包括:
新生奖助学金
高考文化分数达到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线的新生(不分批次的省份除外),按四年学费标准给予全额奖学金,另有1万元境外(含港澳台)访学经费;其中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另按1万元/年给予助学金。
奖学金
软件工程(精英班)专业的学生,可获全额奖学金10万元;另每年奖励1万元(用于实习、境外交流、国际知名高校交换学习等)。
学校奖学金
学校每年出资150万元,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奖,约20%的学生可获奖。
按照学校财务政策录取新生在报道时必须全额缴纳本学年学费,不能以所获学业奖学金冲抵应缴学费。
二、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包括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硕士生岗位助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特别困难救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其中硕士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
武汉理工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全额学业奖学金和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学业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比例为50%,半额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比例为30%
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的生活费,标准为24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
硕士生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标准为300元/月,累计按10个月计发。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和思想表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在校硕士研究生。
特别困难补助用于资助遇到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配合商业银行为部分生活困难硕士生提供贷款(只贷学费),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学校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