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档案学研究生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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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招生人数1540,其中大学生士兵50人。希想提升学历的同学抓紧时间报名咨询。
2022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总计划数:35590人, 普通考生32724人,建档立卡专项2365人,士兵专项501人。总共有51所院校招生。其中21所公办院校,30所民办院校。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
招生对象
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根据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2年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报名
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2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6月23日前发布。
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
专业课考试学校命题,
科目都不一样
所以楼主应当先确定报考学校,
然后再到学校的研究生院主页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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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这里是武汉大学的考试科目和指定教材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607文献信息管理(含信息管理学基础、档案管理学、图书馆学基础)
④413档案学基础(含档案学基础、文书学与电子文件管理)
607 文献信息管理(含信息管理学基础、档案管理学、图书馆学基础):
《信息管理学基础》,马费成等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图书馆学基础教程》,王子舟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或者档案管理学以及图书馆学基础的相关同类教材均可。
413 档案学基础(含档案学基础、文书学与电子文件管理):
档案学基础、文书学与电子文件管理的同类教材均可。
会的。
以武汉大学为例,依据《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
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团、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学生档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学生档案向校外转递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档案袋,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邮局寄送、转递,必要时可派专人送取。学生档案一般不得以普通函件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
3、学生转学(转入和转出)、校内转专业、留级、下编、延期毕业的,学籍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更书送达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学生档案的整理和转递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父母一方有武汉户口,孩子以后可以迁入武汉。
《武汉市局调整户籍迁移政策》规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父母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随迁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扩展资料: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就业网-武汉市局调整户籍迁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