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研究生落户武汉
xiaoting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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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小的土拨鼠 2小时前发布 赞 298
乖乖邓子 6小时前发布 赞 753
扩展资料:
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
为留下百万大学生,按照新政,大学生落户武汉几乎“零门槛”,中专毕业生满足相应条件也可落户。其人员范围包括: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非武汉户籍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此外,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也可申请落户。
参考资料:中新网《武汉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完全可以,你不迁入学校,你买房子也能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可以的,你可以去看的的,不过你就必须回去现场确认。考场与户口在哪里没有关系。一般是就近原则方便考生。任你选择的。如果学校可以落户,落户以后户口是武汉的,就可以
前提是你钱足够不可以的
如果是单位的可以
迁过来的学生户口买不了武汉限购,先落户以后才能买房
李晓诗125 6小时前发布 赞 993
经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同等学历)都可以。
武汉2022年7月28次落户政策调整后,落户学历范围覆盖至所有大学毕业生,包括经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同时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大学毕业生落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如果在本市无房产,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户,打印单独户口簿,取消了原来“自有房屋”和“结婚5年”等条件限制,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安居之忧。
大学毕业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可24小时网上申请落户。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此外,大学毕业生落户也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
扩展资料:
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虚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同时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落户申请。
武汉市局治安管理局还宣布,2022年8月1日起,按照《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办理工作规定》,办理国家、省、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武汉毕业生落户新政:45岁以下大专生可全家落户武汉
ERICA漠漠 7小时前发布 赞 843
武汉2022年7月28次落户政策调整后,落户学历范围覆盖至所有大学毕业生,包括经认证的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同时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博、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大学毕业生落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如果在本市无房产,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户,打印单独户口簿,取消了原来“自有房屋”和“结婚5年”等条件限制,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安居之忧。
大学毕业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可24小时网上申请落户。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此外,大学毕业生落户也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
扩展资料:
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虚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同时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落户申请。
武汉市局治安管理局还宣布,2022年8月1日起,按照《大学毕业生等人才落户办理工作规定》,办理国家、省、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武汉毕业生落户新政:45岁以下大专生可全家落户武汉
冒火得很000 7小时前发布 赞 991
1、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2、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3、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5、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三条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