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学学硕考研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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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百度搜索《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也可了解。
2022年毕业办任文书工作。2022年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攻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2022年结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22年中南政法学院复校后转入该校,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2022年起任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22年中南财大与中南政法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任该校教授、副校长。2022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院长至今。自2022年以来,从事民商法教学与科研近2022年,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讲授民法学、合同法、保险法、票据法、商法总论等课程;相继研究债权法、保险法、票据法、商法总论等课程、相继研究驻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和商业法基础理论等前沿领域,并在相关领域四次领先国内同行,具有开拓性和创建性;先后出版《债权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商法学》等专著十多部,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1)的生源范围
1.报考武汉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图书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湖北省外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考点,外省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请考生网报时务必在“个人信息-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院系联系);“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在军区。
09—07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学生 09—07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07--09 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09—06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06晋升讲师) 09--04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其间:09 晋升副教授,遴选为硕士生导师。
06-06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副院长、审委会委员。10 晋升教授,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04--03 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正处职)、直属党委委员(其间:06-07党校第四期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 09—12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其间:10-10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08--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 12-- 荆州市人民副、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