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档案学院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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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
以武汉大学为例,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培养单位)配合,按以下规定进行: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当年的就业方案进行转递;考研、考博等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
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定向就业、委培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培养合同进行档案转递。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其档案转递至档案托管机构。
扩展资料:
学生档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国家计划招收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档案,负责落实国家和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学生档案管理规范,检查和指导全校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2、各学院(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规定对在校学生档案进行、整理、补充、完善、移交和相关日常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下面网上看到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1、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档案系
3、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档案专业
4、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档案专业
5、云南大学档案学院
6、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信息管理系档案学
7、辽宁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专业
8、吉林大学历史系档案专业
9、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10、四川大学管理学院秘书系
11、广西学院历史与档案系
12、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档案系
13、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图书馆学系
14、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
15、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档案系
16、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档案专业
17、上海大学文学院档案系
18、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档案学专业
19、天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档案系
20、河北大学信息管理系档案学专业
21、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
2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科学系档案学专业
23、湘潭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系
24、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档案专业
25、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
26、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档案专业
27、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档案专业
28、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档案专业
本科、研究生、博士生专业最强的,都是中国人民大学
本科档案专业的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档案系
3、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档案专业
4、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档案专业
5、云南大学档案学院
6、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信息管理系档案学专业
7、辽宁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专业
8、吉林大学历史系档案专业
9、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10、四川大学管理学院秘书系
11、广西学院历史与档案系
12、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档案系
13、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图书馆学系
14、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
15、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档案系
16、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档案专业
17、上海大学文学院档案系
18、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人文与管理科学系档案学专业
19、天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档案系
20、河北大学信息管理系档案学专业
21、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
2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科学系档案学专业
23、湘潭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系
24、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档案专业
25、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
26、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档案专业
27、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档案专业
28、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档案专业
设立硕士点的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档案系
3.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档案专业
4.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档案专业
5.云南大学档案学院
6.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信息管理系档案学专业
7.辽宁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专业
8.吉林大学历史系档案专业
9.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10.四川大学管理学院秘书系
11.广西学院历史与档案系
12.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档案系
13、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图书馆学系
14、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档案系
15、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档案系
16、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档案专业
17、上海大学文学院档案系
设立博士点的院校:
1.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档案系
会记录在案,有影响的。
依据《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各学习阶段结业、肄业、退学、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
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品行鉴定等材料。各学习阶段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书等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等材料。
扩展资料:
大学学生档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新生入学后,院系(培养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据新生档案和其他材料,对新生资格进行。
2、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及时向招生部门报告;发现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及时向该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催调补齐。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补齐的,应在该生档案目录上做出标注,并在档案移交时进行说明。
3、新生资格完毕后,由院系(培养单位)对新生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归档,建立学生档案,待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后,院系(培养单位)将新生档案集中移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学生学籍情况统一立卷归档、集中规范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推荐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辽宁大学
武汉大学
安徽大学
云南大学
广西学院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中山大学
浙江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四川大学
黑龙江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