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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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对象
高校毕业生武汉户口,无须社保
外地毕业普通专科大学生
高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成人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5、 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户口仍在学校,但报道证开往外地的
6、报道证开往外地,迁移证已经开到原籍的;
7、毕业后户口已经迁移回原籍的;
8、成教、自考类无专业限制户口仍在原籍的;
9、 通过人才引进、调动,户籍迁入武汉;
10、学历或年龄不符要求,但有其他资料的;
11、目前为外地户口,想转为武汉户口的;
本公司咨询的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随意平迁,不受新房和二手房的限制,不受面积大小的限制,武汉户口的好处很多:购房限制少,创业优惠多,社保后期拿得多,小孩上学不用再求人,有房无房都可以!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
武汉市局发布《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称自2022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一、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资料:
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扩展资料:
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
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放宽条件: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2、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
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
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参考资料:
武汉市招才局市局-关于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
把户口迁到武汉当地的学校就等于武汉户口了,是可以在当地买房的。不过根据武汉《户口迁移办理工作规定》正式实施。按照新规,凡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即可申请落户,博士、硕士人员则可直接落户。也就是说不用吧户口迁移到学校只要满足条件也是可以买房的。
扩展资料:
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
为留下百万大学生,按照新政,大学生落户武汉几乎“零门槛”,中专毕业生满足相应条件也可落户。其人员范围包括: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非武汉户籍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此外,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也可申请落户。
参考资料:中新网《武汉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