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研究生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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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下半年,湖北省武汉市连续三次发文推人才政策,有关落户和购房者的条款颇受关注。12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房票试行办法》”)今日至12月28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意见,非本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我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意见同时规定,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武汉非户籍大学生持房票可买房,哪些地方在吸引人才上比较拼?
户籍上宽松、价格上有补贴
今年10月,武汉发布《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等文件,住房方面提出,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户口方面,武汉将进一步放宽落户年龄限制。文件规定,博士、硕士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根据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办法显示,市区招才、经信、招商等主管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房票发放对象申请受理、发放工作,房票所需资金纳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预算。
总而言之,武汉市这次的房票制度对非户籍的大学生吸引力度是很大的。一方面是户籍方面放的很松,行政上手续方便,保障。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减轻购房者的压力,吸引力强。
一、关于你本人落户的问题。
湖北省人才户口,属于人才集体户口,上级区分局属于武昌区分局管理,由于你购房地也在该辖区范围内,属于武汉市常住户籍人员市内同区迁转,故无需办理所谓的准迁证的手续。同时要明确,你落户与购房落户政策无任何关系。【中心城区人才集体户籍及单位集体户籍人员或两年内的学生集体户籍人员在武汉中心城区只要拥有完全产权房产,即可将户籍迁入房产名下。】
规范流程如下:
1、确认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文简称两证)。
2、手写一份落户申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户籍底页和两证到房产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申请。(落户申请书要找辖区片警签字,然后到窗口审核资料并加盖户籍章)【派出所会提醒你到武昌区政务中心分局窗口办理审批】
3、拿全以上资料到武昌区政务中心办理落户审批(人才集体户口市内迁转需区局审批)【资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4、折返会房产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即可【上户后,原挂靠在人才市场的户籍所在的辖区派出所也会更新,但人才市场由于无户籍管理,所以他们的登记信息依旧为挂靠在人才】。
5、告知人才市场,你的户籍已经迁出即可。
二、关于你妻子落户的问题。
1、由于你所购的房产未达到外地户籍人员落户武汉的标准。所以是否加名,并没有关系。即你妻子不能通过该渠道直接将户籍迁入你的名下。【此路不通】
2、通过夫妻投靠落户渠道落户,也有明确要求。武昌区属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外地户籍人员通过夫妻投靠落户渠道落户武汉市中心城区,要求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2022年以上。投靠方仅限夫妻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故,若条件未达标,暂时无法解决妻子户籍。但小孩出生后,可直接落户本人名下】
湖北省考研报考条件如下:
(一)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所有,如果你是湖北省户籍,就是你的户口不在武汉,也就是可以在武汉华科参加考试的。
如果是购房落户: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学历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人才引进落户: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户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在本市落户是指:
(一)户籍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二)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托管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