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研究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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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22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学院,学校名单以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2022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2022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2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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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22年8月,、、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
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
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
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22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学院,学校名单以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2022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2022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2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湖北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记者蔡琳璐 通讯员彭娟)省近日出台《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首次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意见》中的二十条,目的几乎都与“鼓励创业、消费”有关。如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信贷创新,大力组织银团贷款、俱乐部贷款,确保2022年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还特别要求,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意见》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潜力较大的县(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新增各500万元财政调度资金,支持其做大做强。《意见》鼓励各类银行到农村设点,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的70%以上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且贷款增速不得低于上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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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援助计划
来自中西部地区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补贴项目,解决入学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省内高校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门咨询。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2
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人均年利息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2022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生信贷和校园助学贷款。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市)的学生资助机构咨询,并向学生资助部门咨询校园国家助学贷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