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
最新回答
学硕的奖学金覆盖率高,很多学校的奖学金足够抵消学费了;但专硕的奖学金则一般较少,不足以抵消学费。
2、有学校是一样的。
武汉理工的专硕有奖学金,而且和学硕的奖学金比例是一样一样的,一等50%,二等30%,三等20%。
奖学金是提供给特定学生的金钱奖励,颁发对象包括学业成绩优异、操行良好或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等方面表现杰出者。奖学金的额度不等,有些额度甚小,仅是象征性意义;有些则额度甚大,足以支付学杂费、书籍费,甚至是生活费,让学生得以在无经济压力下专心向学。
中国奖学金按学生类别分为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另外按项目分为长城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HSK优胜者奖学金、外国汉语教外师短期研修项目和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等。
研究生奖学金
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 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
研究生奖学金全覆盖的大学有:一、中国人民大学。二、北京林业大学。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四、华东理工大学。五、南京师范大学。六、厦门大学。七、河海大学。八、西安交通大学。九、北京林业大学。十、浙江师范大学。十一、华南师范大学。十二、江苏师范大学。
十三、江汉大学。十四、武汉大学。十五、杭州师范大学。十六、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以上内容参考:360百科-研究生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博士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博士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基本生活费;设立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奖助基金支出。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表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比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50
二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半额学业助学金
40
博士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博士学业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累计发放36个月。
学校按照博士生人数的30%设立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按招生计划配置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岗位,根据博士研究生在科研工作的实际表现由导师考核发放。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助学金标准为500元/月。
2、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硕士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硕士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基本生活费;设立硕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奖助基金支出。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表二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比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50
二等
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30
三等
全额学业助学金
20
硕士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硕士学业助学金标准为24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累计发放30个月。导师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习及科研工作表现发放助研津贴,平均标准不低于160元/月。硕士岗位助学金标准为300元/月,按总经费确定岗位数。
研究生基本助学金评定及岗位助学金的申请具体按《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筹)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不需要交学费。
根据武汉大学新的奖助学金政策,除不用交学费外,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生还每年最低享受普通奖学金1.8万元。加上各类奖项和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一年有望获得不低于9.6万元的奖学金。
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申请。
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2022年学校规定执行。
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对各培养单位的资助指标进行综合确定,动态调整。依据包括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培养绩效、学科需求、办学资源等,确定了本次资助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
扩展资料:
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格式自定,1000字以内),提交其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参照武大研字[2022]33号文件规定的学术创新奖条件);
小组根据其报告对其延期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培养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培养单位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武汉大学全日制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将免交学费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大学药学院-开展2022-2022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