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申请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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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273号)
第四章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新引进人才的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时,应当告知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第二十二条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本科6000元/人;
(二)硕士9000元/人;
(三)博士12022元/人。
第二十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
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
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有的。
以潍坊滨海区为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22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扩展资料:
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要求规定: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滨海开发区-我区符合条件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人两项补贴采取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人,可同时申领困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人护理补贴。既符合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儿童不享受困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人护理补贴。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人不享受人两项补贴。
三、申领程序和办法
一自愿申请。人两项补贴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门审定,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的,要制定专门的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为解决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决定全面建立困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困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人因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人及其他困难人。低收入人及其他困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人因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人或其他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人两项补贴采取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人,可同时申领困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人护理补贴。既符合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儿童不享受困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人护理补贴。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人不享受人两项补贴。
三、申领程序和办法
(一)自愿申请。人两项补贴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门审定,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的,要制定专门的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