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护士资格申请表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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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居住证的,应当交验居住证。
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深圳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还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
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在深圳市经批准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
(六)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十六周岁或者不符合前款条件的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第二十条申办居住证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申请表;申办《深圳市居住证》还应当按如下规定提交文件资料:
(一)以从业提出申请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
(二)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三)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发给人才类居住证、海外人才类居住证;
(四)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
(五)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
受理机构在受理居住证申请时,对二十至四十九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对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书面告知其在申请居住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和自愿参加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发给居住证;
(二)经孕情检查未怀孕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转为《深圳市居住证》;逾期不能补交的,其《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期满不予延期;
(三)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补交计划生育证明且未参加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或者经检查怀孕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市机关应当将采集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提交市人口与计生部门,人口与计生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有深圳户口,就不用办理居住证了,深圳户口表示该居民已经是深圳居民,居住证是针对非深户人员的。申办对象为:
(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可以申办居住证。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持证人已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拓展资料:
深圳市居住证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节育报告单》。
6、市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参考资料:
《深圳市居住证》百度百科
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
备注: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二、申办条件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一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6、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
7、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网上提交电
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
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
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网上提交电子数据
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
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
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
节育报告单》。
6、市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网上办理深圳居住证流程如下:
1、账号登陆-个人
个人在使用账号登陆平台后,个人登录后的平台页面分为“我的居住证”和“个人信息”两个模块内容。我的居住证:用户可以在这里进行办证资格查询、居住证的申请、签注申请、办证流程查询等操作;
2、居住证申领
用户在登录后,可以在【我的居住证】-【居住证】功能模块下进行居住证的申领,或者直接点击“办理居住证”下的【立即办理】快捷按钮进行居住证申请办理。
3、查询办证资格
用户在申请办理居住证之前,可以先进行办证资格的查询,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领取居住证的条件。具体的查询操作如下:
1通过【居住证】-【办证资格查询】,资格查询页面;
2在的查询页面中,输入用户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办证条件,点击【查询】查询自己是否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
4、个人申领
个人通过【办理居住证】按钮进行居住证的申领申请。
在点击【办理居住证】后,平台将弹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表单中会根据用户自己的个人信息自动填充表单中的相关内容项,用户只需补充或修改为填写的内容项即可;
提交申请后,申请成功的,平台将弹出成功提醒,用户可进行回执打印和下载,申请完成;
扩展资料:
近期,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市局就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六项便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新政策: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
(二)旧政策:目前,省内居民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赴其他签注除外)、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三)新旧政策对比:我市执行的原政策要求必须持有效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市居住证
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