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护士资格证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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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同时还需要具备家庭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扩展资料:
申请公租房办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西安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1、具有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非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社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
一、乡镇开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1、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一、乡镇上开诊所需要条件:
1、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2、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3、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4、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5、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6、具有常住户口。
7、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8、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