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评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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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证遗失补办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
2.《护士执业注册办法》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1、在成都日报或四川日报登报。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3、本人遗失情况说明。
4、《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黑白或彩色均可)。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要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格可在新都区政务中心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新都区卫生信息网下载。
七、行政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区属医疗机构及在区卫生局注册的工矿、民营医疗机构中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其所在执业机构;
第二步:由所在执业机构统一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
申请,由窗口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提出建议
3、行政许可科科长签署意见
4、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5、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或不予批准书)
6、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口
7、窗口发件
八、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每五年进行年审
十一、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事项类型
承诺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
是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否
工伤鉴定与发放证无关。
办理证的流程:
1、申请:第一次申办人证的申请人和换发二代证的申请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七张,到居委会填写《中华人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及精神、智力人须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街镇残联,由监护其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无法定监护人的自愿监护人应在监护人栏中“与其关系”项中注明具体关系并加填自愿声明自愿做监护人后签名。
2、受理:居委会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软件提取部居民身份证信息。
3、评定:申请人持照片和加盖公章的评定表到指定评定医院评残。
4、初审:区残联初审员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医院做出的评定结果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退回。初审通过的,区残联将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5、复审:市残联复审员根据标准和人证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评定结果、区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标准、区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标准及办理程序的,在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返还给区残联,市残联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资料备案。
6、打印、盖章:区残联将通过市残联复审的人证打印,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区残联证专用公章后,将人证报市残联。市残联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办证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后返还区残联。
7、发放:申请人带身份证到县市区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第二代人证,同时交回第一代人证,并回街道办事处乡镇残联登记。
8、存档:申请表、评定表各一式三份。申请表:市、区、街镇残联各留一份存档;评定表:评残医院、市、区残联各留一份存档。白色表格交市残联、表格交区残联、红色申请表交街镇残联、红色评定表交医院。
9、证件迁移及补办手续:证件迁移由人带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街镇残联出具证明后,到区残联办理档案提取手续,并将证交回在新户口所在地重新办证。
补办手续在报纸刊登挂失声明后,持报纸信息到街镇残联提出补办申请,街镇残联出具人的相关信息证明信后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区残联办理补办。
扩展资料
证即证是认定人及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凡符合《第二次全国人抽样调查标准》的人均应发给人证。
随着广大人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目前尚未办理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人证的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人证。2022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人证换发第二代人证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人证办法
百度百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