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护士资格证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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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满足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2、审核的社会保险是指在深圳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这些人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通过深圳人社局认证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作用: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2、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市规定的其他权益。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深圳《港澳通行证》续签在深圳出入境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地点:
深圳市局出入境处 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深圳市局梅林自助服务大厅 梅林路与路交界处
深圳市局福田分局出入境科 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栋
深圳市局罗湖分局出入境科 湖贝路2022号(沿河北路统建楼4栋2楼)
深圳市局南山分局出入境科 南山大道3018号
深圳市局盐田分局出入境科 深盐路2078号
深圳市局宝安分局出入境科 罗田路2号
深圳市局龙岗分局出入境科 中心城德政路6号
深圳市局光明分局出入境科 光明街道碧眼路2号
深圳市局坪山分局出入境科 龙坪路1号
深圳市局大鹏分局出入境科 大鹏新区岭澳村12巷1号
深圳市局龙华分局出入境科 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B座
以上资料来源于
广东省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一、用人单位从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或市劳动局网址(.)下载打印《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表格须按A4、80克纸规格打印。
二、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整齐装订):(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三)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若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不用提供);(五)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或流动人口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六)现实表现情况(股东单位委派来的,由现工作单位提供,个人来深应聘的,由内地原工作单位提供);(七)聘用(劳动)合同书(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申请人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先凭已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免费验证(市人才大市场六楼638房),并在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验证专用章。若无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表与原件一样,且加盖档案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用人单位填完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材料后,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申请人,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处负责审核(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8综合业务室);属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由市劳动局就业处负责审核(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
五、经市人事或劳动部门审核符合申办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凭加盖审核机关专用章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证件照片两张,到单位所住地的各区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证件照片与办暂住证照片的要求一致,即:宝丽来一次成像快照或数码照片,尺寸为24mm×32mm,其中头像大小为16mm至18mm)。
附:深圳市办理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改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才,是指国内非深圳户籍人口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岗位上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
第三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是符合本规定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仅限于深圳市使用,可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第四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主管机关是市人事局、劳动局,发证机关是市局。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应为其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不再办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第六条申请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证件照片两张。
第七条经主管机关审核符合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核准书。用人单位凭核准书到单位住所地的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第八条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除具有持《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并可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以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二)可办理综合医疗保险;
(三)可申请租用市、区住宅部门开发的全成本价安居房或社会微利价安居房。
第九条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不需另外申办《劳务工就业证》。
第十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由本人携带,如该证遗失,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第十一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或两年。续办者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主管机关重新申请,经审核可办理续期手续,逾期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市、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深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特别提醒:
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居住登记只能由房东或单位办理(仅限租住公司宿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