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护士资格证的要求
天蝎工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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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ue0512 2小时前发布 赞 959
道生一,三代二 11小时前发布 赞 771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小豌豆尔 11小时前发布 赞 375
此外,你亦要同时要求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内地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回护士局.
你或者可能需要参加实习试,及格后才可成为的登记护士
以下为申请书上的资料摘要
护士局
根据法例第1章《护士注册条例》提出的注册/登记申请
适用於境外受训护士
申请须知
1如欲提出注册/登记申请,请按规定填妥申请表格.
申请人须要求其训练机构向护士局下称局寄交其成绩单,详列每一科目的理论及临床实习时数。由於若干所需资料未必会在个别申请人的成绩单上显示,因此申请人另须要求训练机构把申请表格第6至10页有关(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训练记录)的部分填妥并直接寄回局,以免延误申请.
2此外,申请人须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向其发出境外的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
回本局.
3一般而言,申请人在境外的训练/注册机构平均需时三至四个月才可填妥并向局交回(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
局只在收齐所需文件后才会审核申请.
拟在特别是在短期内受聘为注册/登记护士者,务须留意.
4申请注册者须完成最少三年的护士训练,申请登记者则须完成最少两年的
护士训练.
要符合注册/登记资格,申请人亦须:
i至少年满21岁适用於注册申请或年满20岁适用於登记申请;
ii具有良好品格;及
iii持有获局不时承认的核证团体所发出的有效证明书,获准从事护
士专业,而该证明书乃足以构成其有足够能力从事护士专业的充分证据者.
未能提供该等证明文件的申请,不会获得局处理.
5局没有推行相互承认的注册/登记制度.
局会根据申请人接受理论和临�训练的时数及内容,按个别情况审批每宗申请。申请人在境外注册后所取得的护士执业经验,也会获得考虑。申请人必须符合局的规定,才会获准参加执业试.
6局或会要求申请人先在其注册的地方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才参加
执业试,又或要求申请人在通过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之后,在本港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如局要求申请人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申请人须於局发出该日起计一年内补足不足的时数,但取得局特别批准者则除外。尽管如此,申请人如在局就补足临床实习时数发出该日起计三年内依然达不到补足时数的要求,申请便会视作无效.
申请人如仍有意参加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则须重新提交申请.
7执业试分为笔试和实习试两部分.
申请人一律不获豁免执业试的任何部分.
此外,申请人必须先通过笔试,方可参加实习试;并在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局注册/登记.
卫生署官方网站(医护专业人员注册)
_chi/main/main_rhp/main_html
护士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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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帅老牛 12小时前发布 赞 861
谁是小小 12小时前发布 赞 819
此外,你亦要同时要求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内地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回护士局.
你或者可能需要参加实习试,及格后才可成为的登记护士
以下为申请书上的资料摘要
护士局
根据法例第1章《护士注册条例》提出的注册/登记申请
适用於境外受训护士
申请须知
1如欲提出注册/登记申请,请按规定填妥申请表格.
申请人须要求其训练机构向护士局下称局寄交其成绩单,详列每一科目的理论及临床实习时数。由於若干所需资料未必会在个别申请人的成绩单上显示,因此申请人另须要求训练机构把申请表格第6至10页有关(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训练记录)的部分填妥并直接寄回局,以免延误申请.
2此外,申请人须把申请表格第11页的(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转交向其发出境外的护士注册证明书的注册机构,以供该等机构填写并直接交
回本局.
3一般而言,申请人在境外的训练/注册机构平均需时三至四个月才可填妥并向局交回(受训详情核实证明)及(在境外的护士注册核实证明).
局只在收齐所需文件后才会审核申请.
拟在特别是在短期内受聘为注册/登记护士者,务须留意.
4申请注册者须完成最少三年的护士训练,申请登记者则须完成最少两年的
护士训练.
要符合注册/登记资格,申请人亦须:
i至少年满21岁适用於注册申请或年满20岁适用於登记申请;
ii具有良好品格;及
iii持有获局不时承认的核证团体所发出的有效证明书,获准从事护
士专业,而该证明书乃足以构成其有足够能力从事护士专业的充分证据者.
未能提供该等证明文件的申请,不会获得局处理.
5局没有推行相互承认的注册/登记制度.
局会根据申请人接受理论和临?训练的时数及内容,按个别情况审批每宗申请。申请人在境外注册后所取得的护士执业经验,也会获得考虑。申请人必须符合局的规定,才会获准参加执业试.
6局或会要求申请人先在其注册的地方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才参加
执业试,又或要求申请人在通过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之后,在本港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如局要求申请人补足临床实习的不足时数,申请人须於局发出该日起计一年内补足不足的时数,但取得局特别批准者则除外。尽管如此,申请人如在局就补足临床实习时数发出该日起计三年内依然达不到补足时数的要求,申请便会视作无效.
申请人如仍有意参加执业试的笔试和实习试两个部分,则须重新提交申请.
7执业试分为笔试和实习试两部分.
申请人一律不获豁免执业试的任何部分.
此外,申请人必须先通过笔试,方可参加实习试;并在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向局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