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保可以走经济师
周某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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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足一世 1小时前发布 赞 584
如果你有关系,意思是你目标的外资公司里有人愿意介绍你进去,你可以去到公司的内勤部门,主要是理赔或者核保,这两个部门是保险公司比较重要的部门,一般学历要求很高,就我现在公司的来说,这些部门都是有相关经验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部门经理都是MBA之类,或者海龟
另一个大部门就是,相对来说容易进我旁边的同事就是新来的几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保险本科生不过,你学的这个和你能不能好这个是两码事,不到一个月,已经被劝退了一个走了
我个人觉得,如果你没什么关系,最好先走部门锻炼一两年,然后跳到其他保险公司做
第一,国家把保险放在了经济推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战略地位,有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展啊
第二,国民经济持续的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的提高,而且对保险的认可度加大,所以保险的需求是好的啊
第三,从现在到2022左右中国会出现一个人口红利(你可以查下解释)的时代,会大大的加快保险的发展
因此总的趋势是很好的啊
但是。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诚信方面,国民对保险的了解少等都是制约保险业的大力发展,不过整体还是在不断前进的啊,是处在成长期的啊,如果想进这个行业,现在是最好的机会啊,发展前景好又是处在行业的成长期机遇多
人们越来越认可保险,保险营销员的地位也一步一步的提高,不再是以前那种被人用扫帚赶的人了。就业地点无处不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保险营销员的身影,一个字,钻。普通营销员基本上没有福利可言,做到层才会有编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有5险1金。收入方面,多劳多得,有能力的可以几百上千万一年,没能力的混几个月就走了。工作性质就是营销,营销,再营销。组织文化是仅次于军人,每一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理念,目标和信念,纪律严明,专业规范,在国外,保险和律师,医生是同一等级的。保险公司是由国家保监局统一和规范的,所有的险种制度都需要人民讨论通过,是合理合法的。
框框拆拆远行车 7小时前发布 赞 457
半透明SKY也 10小时前发布 赞 630
外派人员是指由母公司任命的或按程序推荐,并在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所属子公司工作,担任高级职务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外派人员既承担着保持母公司国内、国外特征,严格地贯彻总部的模式与工作标准,以确保子公司达到较高的水平,又是公司政策、文化的传导者和执行者。
企业外派的人员大多是专业水平拔尖的人才,是企业核心员工的中坚,是企业人力资源和开发的高地,是企业财富创造的最大贡献者,好他们等于好了自己,拥有了他们等于拥有了企业的未来。
扩展资料:
使用外派人员的好处
使用外派人员更简单、直接,无须增加成本;劳动关系保留在派出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社会保险除工伤保险在派驻公司参保以外全部按照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保持该方式优势的同时,应弥补其公平欠缺部分。
简言之,劳动关系保留在派出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劳动关系不随人走,外派身份一经确定,该外派人员的权属于集团外派职能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人员
大乱乱小乱乱 11小时前发布 赞 571
职称一般来说目前有工程师类别的、教师类别的、经济类别的,人力资源一般应该考经济师类别的职称。
职业资格的概念与职称是分开的,因为以前我们国家有个人事部还有个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其实很简单,人事部搞的玩意叫职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搞的玩意叫职业资格。
我本人目前已经考取人力资源师,有些朋友目前在考经济师职称,我觉得目前人事部和劳保部已经合并了,关于职称、职业资格目前混乱的状态也会要解决得,因为按照道理,我是人力资源师,就是相当于经济师的职称的。
所有职业资格和职称都要参加制定的考试的,还有论文、答辩,或者要求发表文章什么的,具体看各个省的规定。
写累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call我。
爱宇冰冰 12小时前发布 赞 806
2、如果实在呆不去,可以辞职走的: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的,你可以在提前书面辞职后走人,还可以索要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6个月应给一个月工资。
3、关于你的社保:不管公司老板是否承诺过,你都可以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因为这是法律强制性的保险,即使你答应过公司可以不交,现在也可以要求补交:与公司协商不成的,你可以选择是向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投诉、还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4、关于拖欠你的工资:收集好你工作多长时间的证据后,可以向当地劳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5、关于你手里的2万:可以在你提起劳动仲裁后交出,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这笔钱中你仲裁请求中请求的数额相应的部分,这样仲裁裁决生效后就可以从这笔钱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