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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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大元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市房地产局党政全面工作。主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和体制改革工作。
2、易红卫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市房地产局党政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信息、房地产档案、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目标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产权市场处、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联系指导县(市)房地产工作。
3、赵海波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分管经济工作、审计、统计、财务资金、国有资产及经济实体、行业工会、老、联手帮扶产业发展升级、农村基层建设和扶贫开发、双联单位、小城镇建设、防汛救工作;临时协助分管党团组织建设、创先争优、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财经科、工会;临时分管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团委、人事科。
4、张胡根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房地产分局行政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局岳阳楼区分局、市房地产局君山区分局、市房地产局云溪区分局、市房地产局南湖风景区分局、市房地产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付 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房地产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双维”、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市场科、信访科、政策法规科。
6、葛文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五创提质、白蚁防治、物业和维修资金、装饰装修、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改制、房地产协会、装饰装修协会工作;临时协助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白蚁防治所、市物业中心、市室内装饰装修办公室、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协会、装饰装修协会;临时分管科室:监察室。
7、叶湘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对县、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度的督查。
8、刘高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住房保障规划、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开发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改制企业存量公房、直管公房、经营市场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屋经营中心(市公共租赁房中心)、市廉租住房中心、住房保障科。
9、陈 宏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协助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评审,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建设项目招投标、建筑节能节材、行业技术教育与。
分管单位、科室: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处、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工程技术科。
王建社
处理市日常工作,领导市办公厅;负责处理介于分管副之间综合性的经济、社会事务和重要活动。协助处理直管的工作。
高庆丰 副、办公厅主任
主持市办公厅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处理机关事务等相关工作。协助联系、、党派、工商联、驻甬部队。协助分管机关事务局。
李亚珍 副
协助分管处理国有资产、法制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配合分管综合二处。
陈炳荣 副
协助分管处理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节约和保障调度、质量技术、知识产权、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经信委、科技局、安监局、质监局、智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协助联系科协、宁波电业局、宁波通信局、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分管工业科技处。
叶文群 副
协调处理内外宾接待等方面工作,主持市委、市接待办公室工作。
徐高春 副(兼)
主持市口岸与打击办公室工作。
俞 钢 副
协助分管处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监察、统计、物价、税务、、安全、司法、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海洋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处理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院、咨询委、宁波港集团。协助联系、、编委办、、国税局、驻宁波专员办。分管综合二处。
陈少春 副
协助分管处理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林业、海洋与渔业、粮食、民政、老龄、扶贫、双拥共建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农办、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农机总站、农科院。协助联系、残联、老龄委。分管农业处。
张 延 副
协助分管处理交通运输、服务业统筹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交通委、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建设指挥部、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栎社国际机场、物流规划研究院、杭州湾大桥局。协助联系宁波海事局、、民航宁波空管站、萧甬铁路公司、北仑铁路公司。兼任市新闻发言人。分管交通服务处。
杨明德 副(兼)
主持市国家工作。
朱 达 副
主持市应急办工作。负责处理应急、信息联络、政务值班等方面工作。分管信息处。
倪 炜 副
协助分管处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环境保护、土地储备、人民防空、东部新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人防办、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土地储备中心。分管建设处。
陆宁章 副
主持市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处理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
姚蓓军 副(兼)
主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处理金融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市级金融机构。协助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驻甬金融机构。
李 谦 副(兼)
主持市城市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
张乐鸣 副
协助分管处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人口、体育局、食品药品局、地方志办公室。协助联系、社科联、文联、、、在甬高校。分管教卫处。
张 霓 副
协助分管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内贸、工商行政、国内经济合作、旅游、驻外办事处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贸易局、、、经合办、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市驻外办事处。协助联系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烟草专卖局、宁波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分管贸易社保处、经促会办公室。
丁海滨 副
协助分管处理对外开放、口岸、外经贸、外事、侨务、事务、会展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外经贸局、口岸办、外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助联系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贸促会、边检、侨联、、甬港联、宁兴公司。分管涉外处、会展工作办公室。
詹鑫华 副主任
协助主任处理机关人事、党建、工会、妇委会、文明机关创建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
颜伟国 副主任
协助主任处理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督查室(建议提案处)。
李万春 副主任
协助主任处理综合文字、调查研究、文稿起草、召议的组织准备、新闻等方面工作。联系各新闻单位。分管综合调研处、综合一处。
宣柏林 副主任
协助主任处理行政、公文制发、来文处理、档案、保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秘书处、行政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市公报编辑部、市委市信息中心。
陆 勇 巡视员
协助分管副处理教卫文体工作。配合分管教卫处。
陈国强 巡视员
协助分管副处理对外开放、口岸、外经贸等工作。配合分管涉外处、会展工作办公室。
王 芳 副巡视员
协助分管副主任处理行政、党建、工会、妇委会等方面工作。配合分管行政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
李 群 副巡视员
协助分管副处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配合分管市级金融机构。
宋智虎:主持市城乡建设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综合计划处、机关党委。
李正平: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轨道交通、信息化、城市园林绿化和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负责城建重大项目的督办和协调工作,主持市园林绿化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市园林绿化局和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处、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信息处、历史名城申报办公室及城市建设设计院。
宋: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节水和局应急、防恐工作。分管村镇建设处、公用事业处、市政排水处、市政工程处、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城市公用行业办公室(节能节地研究所)、供热办公室、热力总公司。协调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燃气化工集团公司的业务工作。
李得亮:负责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行业和帮乡扶贫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分管建筑行业处、城市建设开发处、建筑市场办公室、建筑安全站、建设工程质量站、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站(市政研究所)、建设工程造价站。
萍:负责纪检监察、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政策法规和人民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宋智虎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城建综合劳动服务公司。
张毅:负责城中村改造、城市和建筑节能、城市防、招商引资、对外经济联络和城市软科学研究工作。分管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综合协调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城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武永礼:负责理论教育、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体制机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工作,协助宋智虎同志抓好局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主持人事处工作,分管城建档案馆。
行政公署设专员一人、副专员、顾问若干人,其任免不能由同级工委选举产生,而是由省、自治区任免。
行政公署实行专员负责制。
行署由专员、副专员、 顾问、专员助理、正副组成行署专员办公会议,讨论行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 专员最后决定。
正副专员职能示例
一、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工作。
二、各副专员、、专员助理协助专员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专员: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协助行署专员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油区工作办公室(融合办)、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事务局、行署、电子政务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处、应急办公室、民航(机场公司)。联系分管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
(二)副专员:负责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文体局、教育局、语言文字古籍办、科技局、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务委员会、广播电视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知识、、史志办、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新华书店。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文联、社科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副专员:负责农牧业(抗救)、扶贫开发、土地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局、农机局、、水利局、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土地)、、扶贫办、供销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设计院。主管水土草场纠纷处理工作。
(四)副专员:负责民政、人、老龄、行政执法、口岸、边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老龄办、残联、工商行政局、质量技术局、局、局消防局、司法局(所)、国家、食品药品局、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
(五)副专员:协助常务副专员处理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物价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粮食、矿业开发、安全生产、乡镇企业、邮政通讯、电力及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常务副专员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物价);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矿业开发)、安全生产局、煤炭工业局、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局、交通局、招商局(对外经济贸易局)、贸促会、公路总段、建筑设计院、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医药公司、、。联系工商联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六) :协助行署专员、常务副专员处理行署日常事务和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行署专员、常务副专员分管行署机关和行署办公室、机关事务局、电子政务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处、应急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常务副专员分管行署机关工作;分管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提请行署全体会议、行署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准备工作;负责行署重大决定的组织督查、反馈行署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