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教材对照表

中级经济师教材对照表

最新回答

掉了BOWL
这个是不限制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建议您最好咨询下当地的评审机构。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交、基建、商业、餐旅、物资、供销、经贸、金融、计划和劳动工资、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22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获博士学位。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
  (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主持小型企业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五)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3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或ISSN刊物,下同)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四)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第九条 破格申报条件
  虽不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第三条规定的限制。评审时一般要经过专业答辩。
  (一)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近三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时,对所从事的经济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刊物发表完成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完成的论文3篇以上。
  (三)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2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条 附 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及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一份。
  (二)《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三)对照条件第一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贯以专业名称)
  (四)对照条件第二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上。
  (五)对照第三、五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六)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七)对照第六条规定,填写《评审表》相应栏目。
  (八)对照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楚写明等次,复印件单位要审核盖章。
  (九)对照第八条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
  (二)本条件第五条所列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是指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三)本条件第七条所列企业经营的“主持”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不包括***务政工主要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可以不是决策者)或者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四)本条件第八条所列“主要编著者”是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或执笔人。
  (五)专业刊物:指公开发行、取得或ISSN号的专业刊物。著作:指公开出版,取得ISBN号的著作。
亿万资金
这个是不限制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建议您最好咨询下当地的评审机构。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交、基建、商业、餐旅、物资、供销、经贸、金融、计划和劳动工资、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22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获博士学位。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

(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主持小型企业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五)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3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或ISSN刊物,下同)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四)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第九条 破格申报条件

虽不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第三条规定的限制。评审时一般要经过专业答辩。

(一)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近三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时,对所从事的经济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和在专业刊物发表完成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发表完成的论文3篇以上。

(三)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2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条 附 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及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一份。

(二)《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三)对照条件第一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贯以专业名称)

(四)对照条件第二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上。

(五)对照第三、五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六)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七)对照第六条规定,填写《评审表》相应栏目。

(八)对照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楚写明等次,复印件单位要审核盖章。

(九)对照第八条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

(二)本条件第五条所列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是指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三)本条件第七条所列企业经营的“主持”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不包括***务政工主要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可以不是决策者)或者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四)本条件第八条所列“主要编著者”是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或执笔人。

(五)专业刊物:指公开发行、取得或ISSN号的专业刊物。著作:指公开出版,取得ISBN号的著作。
owenwoohyuk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及相应奖项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专业期刊:指有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了无痕Sky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及相应奖项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专业期刊:指有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默然回首千百度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22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及相应奖项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语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专业期刊:指有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希望采纳

相关问答

副高级经济师对照表

关系人身份类别对照表1、教授(教授、副教授)  2、教师(讲师、助教;教师、教员、幼教)  3、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4、编辑(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5、翻译(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6、记者(记者、播音员……

大坏蛋make

中级经济师薪酬对照表

高层人员的薪酬需要逐级批准,普通员工的不需要。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

甜田心ttx

中级经济师教材对照表

提交相应的资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进行注册,报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

摆脱拖延症

中级经济师专业对照表

原则上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才能报考一级建造师。至于哪些专业算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请见发布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如果你的专业和对照表中所列专业一字不差,那么肯定是能够报考的。所学专业如果不在对照表里但确实是工程类专业,那么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可能允许报名也可能不允……

杭州lili

考经济师要不要对照教材

【导读】在历年参加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中,不乏很多的零基础考生,当然,零基础考生想要快速通关考试,除了和自己的努力分不开,还需要掌握一定的零基础通关中级经济师诀窍,这样才能保证在有效的时间完成备考复习工作,下面就来一起学习一下。1、新旧考纲、教材比照众所周知,中级经济师每年教材和考纲的内容都会作出必……

养啥啥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