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总经济师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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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济师是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高级人员,属于企业的高级岗位,即高层领导岗位。
总经济师的主要职能为:
1、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经营决策与经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领导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3、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
4、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实施。
5、研究和处理企业的一切重大经济问题,审核及签署企业的重要经济文件。
6、组织同其他企业及经济部门的经济协作与经济联合,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7、领导企业对有关经济信息与经济资料的收集、整序、分析、存储与传递工作。
8、审核企业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经济法规、企业经营方针等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在中国,大中型企业多设有专职的总经济师或由主管经营的副厂长兼任。未设总经济师的小型企业,由经营副厂长或指定的职能部门行使总经济师的职权。
总经济师是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高级人员,属于企业的高级岗位,即高层领导岗位。
总经济师的主要职能为:
1、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经营决策与经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领导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3、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
4、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实施。
5、研究和处理企业的一切重大经济问题,审核及签署企业的重要经济文件。
6、组织同其他企业及经济部门的经济协作与经济联合,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7、领导企业对有关经济信息与经济资料的收集、整序、分析、存储与传递工作。
8、审核企业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经济法规、企业经营方针等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在中国,大中型企业多设有专职的总经济师或由主管经营的副厂长兼任。未设总经济师的小型企业,由经营副厂长或指定的职能部门行使总经济师的职权。
第一,表现在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设置上的不同,财务总监是国家或产权者,以所有者身份凭其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或控制地位,向国有或非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派出,他可以作为委派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对委派机构或董事会负责。根据2022年《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总审计师是根据企业需要而设置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等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国家经济立法中必须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赋予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属于高层次经济,理应得到国家法律的肯定和确认。
第二,表现在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在职权上存在某些不同之处。财务总监有权审核企业财务报告,参与制定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按时参加门组织的会计例会活动。对上级的企业主要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责任;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企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总审计师只有有职、有权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总审计师有权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决策的会议,参与研究、制订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实施事前;总审计师有权组织、领导本企业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总审计师应组织内审人员对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经营举措,进行可行性审计论证,提出审计建议;总审计师定期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报告;总审计师应组织和领导内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协助企业负责人有效地组织整个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协调处理经济的一般性问题;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因此,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在职责权限上有区别。
第三,表现在对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要求上的不同。如财务总监由会计机构进行资格和提名,按照权限经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考核同意后,由会计机构任命委派,对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财务总监还应经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并由企业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享受单位行政副职待遇,职务任免、工作调动、职能聘任等统一由会计机构负责。财务总监应定期进行轮换,可以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到五年等。企业总审计师的升迁、调动,应由厂长总经理、董事长提名,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任职时间。企业内审人员不具备总审计师的素质要求时,切不可盲目设立,更不能借此成为某些人晋升职位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培训和提高内审人员水平,或通过吸引外部人才,逐步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否则,素质不高,不称职的人员进入企业领导决策层,会适得其反。在总审计师不胜任本职工作时,企业厂长总经理、董事长有权随时向职代会或董事会提请免去其职务。因此,总审计师与财务总监的升迁程序不一样。
总经济师的职责是统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济计划工作。
总经济师是企业经营计划和经济分析、经济预测、经济统计等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在厂长或经理领导下,统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济计划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经营决策与经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职责特点:
1、综合性。总经济师是总经理经营的总参谋,所以,必须把握全局,照顾全面,既要考虑到技术实践操作的可行性,又必须顾及到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既考虑到经济效益,又要考虑企业的科技效益、文化效应、社会效益。
2、超前性。必须具有较强的超前意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培养和招纳人才操作中,必须面对当前、立足长远,决不能“兵来将挡、水来土填”,而要“水不来前先叠坝”。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