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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聘任后如何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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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佳佳酱
中级经济师职称如何评定?
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通过并拿到经济师资格证书后,然后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确认,由单位聘任,即可算获得中级经济师的职称。
可爱小伶伶
在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应获得任职资格,然后才能申请聘用。那个任职资格,是要单位学术委员会承认的。而不是任何一个中级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如会计师、经济师所能聘任的。
    那个任职资格,比如助理研究员,要先通过这个评定,当然包括外语、计算机考试了。学术委员会通过了,有了资格了,如果单位有了岗位,那才能聘。
但是,也不排除有的单位和执行的政策不同。比如,在非业务部门,为了照顾某些人,如老同志,给评个高级政工师什么的,这全在单位掌握啦。如果,申请的聘用,不是什么一线业务部门,而是财务等部门,而且人脉强大,那还是有可能的。但在研究室或研究所中,那肯定有点悬。要是可以的话,那谁还考英语、计算机,谁还费力发表文章,达到任职资格的标准,然后再参评呢?这还要竞争,也就是说达到标准,也因指标限制,还可能给不了那个任职资格。
  所以,还是找单位吧。
这个和社会上公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能还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还是涉及财政拨款,政策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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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国人部发[2022]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国人部发[2022]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国人部发[2022]88号)三个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2022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不包括:2022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的人员;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套改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岗位工资标准。

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在聘的岗位。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一)套改条件

一是现聘岗位及低一级岗位。现聘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低一级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

二是任现聘岗位年限及低一级岗位任职年限。任现聘岗位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2022年6月30日所在岗位的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22年的年限;低一级岗位年限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正式聘用的当年起至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当年的年限。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可将原聘较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同一岗位层次任职期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岗位变动曾任较低岗位的时间;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时间。由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的,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由国有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须经任免机关按照权限认定。

例如:一名正科级,任正科的时间是2022年,现任职务的时间为2022-1998+1=9年;如果2022年、2022年因病休息两年不计算工龄,其任职时间需扣除一年零六个月(病休半年以内应计算工龄),2022年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为一年,计算公式为:2022-1998+1-1年6个月=7年6个月,可以视为8年,再减去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的一年,任正科的时间为7年;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低一职务的任命的时间为2022年,2022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命时间是2022年,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为1998-1990=8年,2022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2022-1998+1=9年,8+9=2022年。低一职务的年限可以视为2022年。

例2、一名副高级,2022年被聘在中级岗位,2022年被聘在副高级岗位,2022年低聘到中级岗位,2022年又被聘在副高级岗位。这名在中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22-1988+1=2022年,副高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22-1994)+(2022-2022+1)=9年

三是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的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22年的年限,其中工作年限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工作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还应扣除2022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例1、工龄间断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2022年12月参加工作,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休病假,共计是1年零10个月,其套改年限的计算为2022年-2022年+1-1年零4个月=9年零8个月,可以视为2022年。

例2、年度考核不计等次或不称职的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2022年参加工作,202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2022、2022年考核不计等次,该的套改年限为8年,即:2022-19+1-1-2=8。

(二)套改办法

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一名,高中毕业,2022年参加工作,2022年聘为科员,按科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9级,按办事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10级,可以执行10级。

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2022年毕业参加工作,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确定的薪级工资为6级,而大学本科生的定级工资是7级,它可以执行7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同级人事部门会同门按年度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的实绩、贡献,合理拉开差距,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办法。在事业单位完成新的分类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立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津贴补贴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部分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省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比例的有:(鲁人薪[1995]4号)《关于农、林、水利、水产、气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薪[19]5号)《关于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津贴发放问题的》;(鲁人薪函[19]6号)《关于提高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比例的复函》;(鲁人薪[1997]1号)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鲁人薪[1997]3号)《关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特殊工种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民人[1998]59号)《关于执行人薪发[1994]32号文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期满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级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新参加工作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一年的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

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在技术工岗位的,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高技)毕业生执行4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的确定。可暂按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拟聘用在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岗位工资标准。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执行范围要严格按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88]22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不在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均不能执行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二)按国家规定实行的浮动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固定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固定晋升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我省原出台的鲁人薪[1997]11号、鲁人薪[19]20号、鲁政发[1992]150号、鲁人函[1993]2号以及我市济政办法[1994]66号第三条、济人字[1992]15号、济人字[1997]9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低于按转业移交职务套改工资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低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其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部队原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技术工人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拟聘用在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按其未聘及缓聘前的岗位进行工资套改。未聘及缓聘期间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聘及缓聘人员被重新聘用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高定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

(九)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受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应适当低定。其中,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低定三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低定两个薪级,受行政降职处分的低定一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结束作出结论后,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可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套改工资,从2022年7月1日起补发;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按上述办法确定工资。

(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一)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十二)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以上条款因地区差异各有不同,但不应低于此条款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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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国人部发[2022]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国人部发[2022]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国人部发[2022]88号)三个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2022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不包括:2022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的人员;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套改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岗位工资标准。

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在聘的岗位。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一)套改条件

一是现聘岗位及低一级岗位。现聘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低一级岗位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

二是任现聘岗位年限及低一级岗位任职年限。任现聘岗位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2022年6月30日所在岗位的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22年的年限;低一级岗位年限是指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正式聘用的当年起至2022年6月30日所聘岗位当年的年限。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可将原聘较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同一岗位层次任职期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岗位变动曾任较低岗位的时间;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时间。由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的,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由国有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须经任免机关按照权限认定。

例如:一名正科级,任正科的时间是2022年,现任职务的时间为2022-1998+1=9年;如果2022年、2022年因病休息两年不计算工龄,其任职时间需扣除一年零六个月(病休半年以内应计算工龄),2022年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为一年,计算公式为:2022-1998+1-1年6个月=7年6个月,可以视为8年,再减去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的一年,任正科的时间为7年;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低一职务的任命的时间为2022年,2022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命时间是2022年,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为1998-1990=8年,2022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2022-1998+1=9年,8+9=2022年。低一职务的年限可以视为2022年。

例2、一名副高级,2022年被聘在中级岗位,2022年被聘在副高级岗位,2022年低聘到中级岗位,2022年又被聘在副高级岗位。这名在中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22-1988+1=2022年,副高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22-1994)+(2022-2022+1)=9年

三是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的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22年的年限,其中工作年限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工作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还应扣除2022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例1、工龄间断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2022年12月参加工作,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休病假,共计是1年零10个月,其套改年限的计算为2022年-2022年+1-1年零4个月=9年零8个月,可以视为2022年。

例2、年度考核不计等次或不称职的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2022年参加工作,202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2022、2022年考核不计等次,该的套改年限为8年,即:2022-19+1-1-2=8。

(二)套改办法

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一名,高中毕业,2022年参加工作,2022年聘为科员,按科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9级,按办事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10级,可以执行10级。

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2022年毕业参加工作,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确定的薪级工资为6级,而大学本科生的定级工资是7级,它可以执行7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同级人事部门会同门按年度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的实绩、贡献,合理拉开差距,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办法。在事业单位完成新的分类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立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津贴补贴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部分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省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比例的有:(鲁人薪[1995]4号)《关于农、林、水利、水产、气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薪[19]5号)《关于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津贴发放问题的》;(鲁人薪函[19]6号)《关于提高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比例的复函》;(鲁人薪[1997]1号)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鲁人薪[1997]3号)《关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特殊工种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民人[1998]59号)《关于执行人薪发[1994]32号文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期满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级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新参加工作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一年的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

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在技术工岗位的,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高技)毕业生执行4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的确定。可暂按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拟聘用在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岗位工资标准。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执行范围要严格按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88]22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不在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均不能执行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二)按国家规定实行的浮动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固定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固定晋升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我省原出台的鲁人薪[1997]11号、鲁人薪[19]20号、鲁政发[1992]150号、鲁人函[1993]2号以及我市济政办法[1994]66号第三条、济人字[1992]15号、济人字[1997]9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低于按转业移交职务套改工资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低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其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部队原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技术工人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拟聘用在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按其未聘及缓聘前的岗位进行工资套改。未聘及缓聘期间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聘及缓聘人员被重新聘用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高定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

(九)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受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应适当低定。其中,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低定三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低定两个薪级,受行政降职处分的低定一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2022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结束作出结论后,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可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套改工资,从2022年7月1日起补发;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按上述办法确定工资。

(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一)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十二)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以上条款因地区差异各有不同,但不应低于此条款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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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这边已为你找到相关答案:截止2022年8月,河南、安徽、四川、湖北等省份,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聘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 《中华人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22年2月27日《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方式的决定》(国发〔2022〕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4 同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职称吗。考了经济师证书并聘任经济师2年,又考取了一建证书,能不能同时聘任经济师和建造师两个职务 亲,你的问题我已经收到了,马上给你解答,请耐心稍等一下。这边给你找相关的答案。 亲这边已为你找到相关答案:可以。 职称评审为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聘任制为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谢谢老师 如果您对我的服务态度满意 给个赞 可以添加妹妹个 人 威 信:bai du laoshi 986 今后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对我一对一进行咨询! 请问考了一建证书如何申报副高职称 亲这边已为你找到相关答案:截止2022年8月,河南、安徽、四川、湖北等省份,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聘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 《中华人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22年2月27日《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方式的决定》(国发〔2022〕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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