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师评审机构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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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是2022-06-18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昆山开发区伟业路8号366-367室。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830710757637,企业法人张霄,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索赔业务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工程监理;招、投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66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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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建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
各辖市区住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0月中下旬召开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中申报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的人员为身份。研究员级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省外或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五)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省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9号)文件规定。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的方式,网上扫描件需与纸质一致。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服务平台》进行。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7月27日16:00。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在首页左下角“在线办事—信息”中点击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服务平台”后,点击网页左下方“申报”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点击首页左下角“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材料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材料。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打印)。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通过申报打印)
(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22〕9号”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等。
(四)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和鉴定意见)。
(五)提交论文、著作、实例。合著的著作或译著以及杂志只须附主要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六)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七)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九)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收费标准
2022年8月6日至8月15日(休息日除外)为各单位材料集中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正东路33号610室),联系人:杨莉,:85581829 13861351880。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22〕62号、苏财综〔2022〕61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照片一并报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手续不完备,我局不予受理。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机构或代为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服务平台也将对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群众。
(三)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五)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六)所报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报送材料中除本第五项中(一)、(二)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通过申报打印),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
(七)申报者请附近期一寸(同上传电子照片一致)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标注单位、姓名、性别(勿污损)。
(八)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九)根据评审要求,除资破、学破、转评、机关以及研究员级申报人员必须答辩外,还有部分申报人员随机抽取答辩,凡需要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评审会召开前一周,将会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服务平台发布参加答辩信息。
(十)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作延迟4年以上申报处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
拓展资料:一江苏省责任调整
分配的职责
(1)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省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的职责。
改变职责
(1)加强全省宏观调控的整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有效减少微观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全面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总体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的指导和协调,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实施,抓紧制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战略储备。
(2)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加强研究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责任。研究制定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将竞争领域的行业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3)积极推进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者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化、中介服务规范化的投融资新体系。投资的重点要转向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逐步落实民间投资企业建设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性项目的登记备案制度。对必须进行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体系,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苏州市姑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2022-03-18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市东大街179号A402室。
苏州市姑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0873573825XF,企业法人张武,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苏州市姑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核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索赔业务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工程招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241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8家。
苏州市姑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8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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