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考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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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属于县级市。
县级市一般由地级行政区管辖或代管。但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县级市在省级行政区之后单独建制,由所在的省级行政区直接,该类县级市与地级行政区享有相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限,这类县级市的行政区划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行政级别比大部分的县级市要高,行政级别与地级市相同。
阿克苏系维吾尔语,意为“清澈的水”。
阿克苏市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塔里木河上游,因水得名,维吾尔语意为“白水城”, 古为中国秦汉西域三十六国的姑墨、温宿两国属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也是龟兹文化和多浪文化的发源地,素有“塞外江南”之美誉,是阿克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兵团农一师师部所在地。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古代为西域姑墨国旧地。
隋唐时期,为跋禄迦,亦称亟墨,唐高宗显庆三年(2022年)置姑墨州,隶属安西都护府。宋时为西辽所辖。
元明为蒙古宗王察合台封地,称为阿速。
清乾隆二十二年(2022年)清派军平定准噶尔叛乱,将地名定为阿克苏。
乾隆二十三年(2022年)在此设阿克苏办事大臣。
光绪三年(2022年)在阿克苏设善后。
光绪八年以东四城(焉耆、库车、阿克苏、乌什)置阿克苏分巡兵备道,以阿克苏置温宿直隶州。
光绪九年(2022年)完成建州工作并修建阿克苏新城,亦称汉称,新城为阿克苏道和温宿直隶州治所。
光绪二十八年(2022年)升温宿直隶州为府,市境为温宿府直辖。本府即今阿克苏市和阿瓦提县的范围。
二年(2022年)4月,温宿府本府改置阿克苏县,属阿克苏道。
2022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
2022年将原县辖丙等市阿克苏市改设为阿克苏镇。
2022年5月撤销温宿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阿克苏县。
2022年恢复温宿县建制,将2022年合并于阿克苏县的原温宿县的行政区域从阿克苏县划出,归温宿县管辖。
2022年8月19日,经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
2022年5月7日,阿克苏市人民挂牌成立。
2022年7月18日,撤销阿克苏镇,将原镇属的4个街道办事处升格为乡建置。
2022年城区增设南城街道。
2022年2月6日,柯柯牙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2022年1月23日,自治区(新政函[2022]17号)批复同意将阿克苏市733平方千米区域划归尔市管辖。
2022年11月14日,自治区同意将现英巴扎街道管辖的英巴格社区、林园社区以及阿依库勒镇部分区域划入设立多浪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现英巴格社区居委会办公楼。
县级市的设立标准: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方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2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阿克苏
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高级经济师基本任职条件:
(1)经济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并掌握国内外现代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和科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闽人发(202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6)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水平,应接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或1SSN刊号,下同)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条件
为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骨干人员,可破格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条件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但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除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1)一(7)条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② 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4篇经济专业论文(含正常晋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
③获得“全国职工自学成才标兵”荣誉称号;
④已通过评审或确认取得经济师、工程师资格,又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国际商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的第(1)一(7)条及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企业家、优秀经营者、省劳动模范。
备注: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申报材料需经我办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委托省有关评委会评审。
三、其他问题说明
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人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核查。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代表作的要求:学历破格晋升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未经发表的工作总结或论文)。
考核答辩:申报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已通过全国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者外,均应参加答辩。
本年度评审被否决的,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如有补充新的评审材料,可申报。
摘自闽经贸培训[2022]298号文件
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职称文件汇编 2022年6月18日
渝职改办[2022]12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把学术技术的先进性和市场业绩及市场持续能力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逐步实行资格考试与评聘相结合、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社会公认与业内认可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四年二月四日
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保险、财政税收、建筑、旅游、运输、房地产、邮电、人力资源、经济研究、经济等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称职”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 “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并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4年。
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三外语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一般应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其外语要求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一般应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其计算机要求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大会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会议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证书为准)。
在有刊号的正式期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从事经济工作,获国家级奖或市(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部)级三等奖、区县(局)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区县(局)级二等奖3项以上奖励(以科技成果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工作,近3年来连续使企事业单位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经市级专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市重点工程、技改项目,并通过项目下达部门的竣工验收。
四荣获国家级或市级表彰奖励的人员。
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类著作或供高等院校经济专业使用的教材(主编、副主编或编委)。
六在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七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大会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获奖,或在市级学术会议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并获奖(以证书为准)。
八承担市(部)级以上经济专业研究课题,提出和制订过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项目,经项目下达部门行文确认。
九符合《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渝府发[1999]61号)、《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规定》(渝府发[1999]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渝府发[2022]63号)和《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渝职改[1998]50号)、《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22]12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的人员。
四、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应具有坚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
二主持小型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工作期间,为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同行先进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三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与国家、市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区县(自治县、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幅度提高经营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事业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市(部)级重点课题1项以上,或区县(厅局)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
六在理论研究、经济改革方面取得较大成果,获得市(部)级奖,或区县(厅局)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七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八有组织本专业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主席。 自2022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中央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
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委员、国家中央副主席、国家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政府主席、)、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主任)
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重庆市副、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人大副主任、市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直辖市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省直管市正职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种植业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武装部长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副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副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副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武装部副部长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股所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副连长)
特别说明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各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级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级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依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企业已经逐步取消了行政职务划分,不再与地方政府对应职务。在过去,跟据所属单位的大小,国企的级别一般不超过主管单位,基本上是降半级或一级。从这几年一些中央国企的领导干部与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调任情况来看,事实上还是保留级别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去担任、副或者副部长等。
备注:
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共15个。
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
准副省级:包括除上述城市以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重庆市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2022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受省(直辖市)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副省级新区的区长与副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2022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
高配现象
2022年中央纪委重建以来,中央纪委书记绝大多数时间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其排名第一的副书记往往同时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其余副书记均为正部长级(正部级)。
“高配”现象在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正职中表现得较为普遍。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统战部的正职多年来绝大多数时间均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或全国副主席这样的副国级官员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更是从2022年至2022年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十八大后又重新改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中央党校校长长期由主管党务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而中央组织部长兼任浦东、延安、井冈山三个干部学院院长也已经成为惯例。